文/巫瑩慧
由於疾病,失智症患者會逐漸對金錢、財產或生活上的基本行為失去辨識與處理能力。但困難的是,在失智症發展過程中,患者有時清醒、有時脫序,如果家人或委託照顧者對失智症不夠了解,就很容易錯將失智視為老化,而忽略異常行為,這也導致患者不自覺的揮霍財物,或遭人有計畫設計和欺騙。
曾有失智症患者攜帶大量現金,購買不需要物品、搭車任人收取費用、非理性贈與動產或不動產、錯認人際關係為人作保等。這些事件輕則財物損失,重則造成家庭經濟危機、親屬間猜忌、失和,甚至涉及法律訴訟與賠償。就現實而言,如果財務問題發生在正式診斷為失智症之前,任何損失或所發生的借貸、抵押和贈與,比較難以失去認知或行為能力來宣告無效。但若患者已有診斷證明,相對較有保障。
曾有人假扮失智榮民的義子,企圖侵佔其土地。但因為土地買賣過程記錄交易過戶登記時間,而這位榮民早已被診斷為失智症,公權力得以介入,經檢察官起訴,法院判決制裁被告圖謀不軌的行為。
針對防患或避免失智症造成財務危機,有下列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