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鄭淑媛
在這個天使降臨我的家庭以前,我從來沒去思考過,原來懷孕或生產的過程稍有差池,會讓孩子終生需要仰賴他人的協助,也從沒想過擁有身障兒的家庭是多麼的需要支持、認同、協助與尊重。
因為老天賜與我這樣的一個寶貝,讓我花了9年以及未來一生的日子,要我去認識、照顧、體會家有身障兒家庭所須面對的問題,無論是夫妻、手足亦或社會認同等。
對我來說,籌組「高雄縣小太陽身心障礙家長協進會」,其實不是我原先人生規劃的一部分。或許是上天給我服務這群弱勢身障者的機會,老天爺選中我來奔走、來發起,在一群身障家長及愛心人士的協助下,以關心身障兒為職志的「小太陽協會」,居然真的籌備起來了!
我們相信人生而平等,憲法保障人民的權益並不會因肢體、精神是否殘缺而出現差異。秉持著此一理念,身心障礙者及其家屬有權利享有憲法保障的一切權益,也應被社會大眾合理對待及尊重。
目前,政府、社會及媒體對於身心障礙者的了解太少,社會大眾對身心障礙者往往存在著片面而刻板的印象,不是認為身障者勢必貧困,就是誤以為身障者因為肢體殘障因而一定很會讀書。真正能夠正確認識身心障礙者的人或機構,實在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