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追蹤、處理南部特教學校性侵事件已經快要兩年了。假使將七年前那個個案算進來,當然,是七年了。當時的那個所謂「個案」,其實也已呈現了整個系統的問題。女學生被男學生性侵了,校長竟然叫他們乾脆結婚?女學生寫紙條、寫聯絡簿向老師求救,老師卻置之不理,還公然說不知道、沒看到。那個時候我們陪家長打國賠官司,生對生性侵害,要能打成國賠,得突破很多關卡,最主要的是:要對「教育的責任」有所認識。
一審敗訴,但媽媽堅持上訴,她說:「給我再多錢都無法彌補孩子所受到的傷害,我打官司是希望教育部要重視特教學生!」終於,二審法院在去年初宣判了有史以來第一件,生對生性侵害而學校要賠償的案例!
這個判例言明了「小孩受侵,學校有責」。只是接滾而來的這麼多「個案」,著實讓人心驚。
我們在2011年9月21日開記者會揭發南部特教學校128件性侵、性騷案,校長馬上在電視回應:人本渲染,只有71件。真是看得啼笑皆非。128,71,都在說,這不是個案問題,不是小孩自己的問題,而是整個環境,整個體制有問題。到今年(2012)監察院彈劾報告出來,說是164件,加害人、被害人各約90名,其中87件未依法通報。唉,我們很難高興這數字,即使它證明了我們沒有渲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