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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信箱收到了一份通知,我與母親分別獲得「傑出身障者」、「傑出身障者家屬」獎項,這天外飛來的獎勵,讓我與母親都很驚喜。獲得傑出身障者,需要填寫許多表單,還要寫出自己的傑出事蹟,光處理這些資料,就耗費很多時間與精力。
表單裡的基本資料是容易的,我卡關在優良事蹟這一項目,絞盡腦汁、抓破頭皮地想著,我既沒有鋪橋造路,也不是捨身救人的大英雄,哪裡優秀?哪一點值得被表揚?而所謂的「傑出」,其準則到底在哪裡?轉頭問了母親,關於傑出身障者家屬的優良事蹟該怎麼寫?母親聳了聳肩的回覆:「就是把你生下來,把你養大吧?」,因為困擾了我太久,於是決定撥打電話給承辦人員,詢問一下我該怎麼寫優良事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