罕病全數納入重大傷病
文/罕見疾病基金會第13期會訊
罕見疾病病患所需醫療費用龐大,且多數無法痊癒,雖符合重大傷病的定義:「特定不會有濫用醫療的顧慮,或是需要長期治療且花費很大的疾病」,但之前約有二、三成無法取得重大傷病卡,醫療費用的部分負擔長期下來相當可觀。定期換卡也是困擾,常有病患氣憤地質問:「明明一輩子好不了,為什麼還要設期限」?那一行換發日期挑起終生罹病的痛苦,重新辦理的程序對於行動不便的病患來說簡直「要命」。
本會深刻體認問題的迫切性及必要性,持續透過不同管道爭取罕病病患全數納入重大傷病。日前全民健保多項調整案上路,本會即與民間相關團體針對「總額支付制度」、「調整部分負擔」以及「調漲保費」等三項政策向政府提出建言,其中重大傷病的認定問題,獲得正面回應。衛生署宣布2002年9月1日起,凡經罕見疾病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並公告之罕見疾病,全數納入重大傷病範圍,且永久不需換卡(註)。同時該署也表示,尚未公告之罕見疾病,或醫療上持續需要特別照顧的病類,為了區隔保險與福利的差異,會以專案方式,協助個案援引社會救助,解決他們的醫療負擔。
此舉為罕病病患醫療權益的一大突破,今後,醫療費用不必耗工費時地申請衛生署專案補助,而可大部分納在全民健保的保護傘下,藉重社會保險的共濟機制,避免因病致貧的夢魘。
註:有二項依原規定者例外──(一)運動神經元疾病依原規定身心障礙等級須在中度以上,或須使用呼吸器者(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者A.L.S.不受此限);(二)多發性硬化症之重大傷病卡有效期限為五年,協議調整中。
- 重大傷病卡申請流程
病友尚未取得重大傷病卡者,或欲更正核卡疾病為正確罕見疾病名稱,有以下三種方式:
醫師通報國民健康局後,健保局將主動辦理發卡審核及寄發。
您可於門診時詢問主治醫師,請醫師填寫「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申請書」,與病患本人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掛號、郵寄或親自到各健保分局辦理。
若你持有30天內的診斷証明書正本,可洽詢健保分局領取申請書,或使用健保局傳真回覆系統取得,填妥後,連同診斷證明書,以及病患本人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掛號郵寄或親自到各健保分局辦理。
本文節錄自財團法人罕見疾病基金會第13期會訊(200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