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特教班工作的老師要能掌握學生的學習,就其不同障礙程度的學生施以有效而實用的教學,會編擬完整的IEP個別教學方案是非常重要的工作。

  啟智班教師的專業素養,影響著IEP的執行;雖然教師有相當大的教學空間為障礙的兒童規劃教學內容,但真正的關鍵除了專業知能之外,良好的工作態度與實際行動才能落實IEP。 大體而言,啟智班教師在實施IEP時,可區分為三種層次,其一為對IEP的概念與精神很清楚,能有效的編寫適用的教學IEP;對每一障礙兒童的身心狀況、發展需求與生活技能都能有效的教學與評量,更會充分利用相關資源充實教學內涵。

  其二是:對IEP之概念與精神不很清楚,但尚能抓住大要,由現有格式中臚列編寫IEP,雖然尚未能完全依學生身心發展、障礙狀況與需求技能編出最適用的IEP,但經指導與經驗累積,均能維持一定的教學品質,但在相關資源的利用上則較少。

  其三是:對IEP之概念與精神不清楚,也不太瞭解IEP的內涵,對兒童身心發展、障礙狀況與教學內容,均未能握握,故編寫IEP之教學設計能力欠缺,大都是想什麼教什麼,較缺乏整體規劃的班級經營與個案輔導,對資源的利用很少。 以上是老師們在編寫IEP時因個人之認知、素養而有極大的差異。而在整個教育體系中,有多方面影響IEP的執行:

  1. 由特班老師自訂IEP,缺乏相關專業人員、行政人員、輔導人員及家長的參與。
  2. 特教班教師缺乏對課程的整體概念。隨著身心障礙者障礙程度及需求的不同,應有不同的參考課程,但一般特教班教師常不易掌握。
  3. 因特教專業師資仍然缺乏,故IEP執行上無法徹底。
  4. 師資流動性大,亦造成教師對IEP之生疏及不落實。
  5. 國內對IEP的格式與認知不一,特教班教師無所遵循。

 

依據以上的分析探討,我們提出了以下檢討:

  • 編寫IEP是特教班教師的基本職責,因教師認知有限,因此需結合家長參與,甚至學校行政人員、特教班同仁的意見都是很重要的。
  • 對有特殊行為問題者,需有相關專業輔導人員的協助。
  • 最好能提供各種可參考之綱要內容,以利IEP之撰寫,如: 分科課程:啟智學校(班)課程綱要(教育部77.12修訂公佈) 發展課程:portage早期教育指導手冊(雙溪啟智文教基金會)腦性麻痺兒童機能發展評量表(彰化仁愛實驗學校) 功能性課程:中重度啟智班功能性教學綱要(第一兒童發展中心)、生活適應能力檢核手冊(心理出版社)
  • IEP之內容應包括學生之行為、情緒之輔導,非只重認知及技能的培養。
  • 要做好個別學生IEP之調整或銜接,宜電腦格式化之編排,將方便教師系統化整理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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