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弘中
自從台灣在1990年代開始推動心智障礙者的「支持性就業服務方案」以來,許多辦理服務的單位發現了心智障礙者的「友伴關係」、「休閒生活」是維繫他們就業穩定度及生活品質的重要指標,所以服務提供者開始辦理「友伴團體」的服務方案,並且讓心智障礙者擁有更多的自主性及自我決定。台灣第一個由心智障礙者擔任理監事(目前該會有三分之一)的協會「台灣智青之友協會」在2004年成立。在建立該協會之前,在1996年就開始運作「友伴方案」。
還有一些基金會或者協會也提供心智障礙者「友伴服務方案」,例如: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的「青年聯誼會」、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的「友誼社」、新竹仁愛啟智中心的「假日俱樂部」、台東縣智障者家長協會的「多啦A夢家族」等等。
本會透過參與國際會議與組織,例如AFID(亞洲智能障礙會議)與II(國際融合組織),了解到自我倡導與自我決策的重要性,因此,我們在2008年開始與上述的幾個協會或基金會合作,我們希望可以一起討論出支持策略,去促進自我倡導與自立生活。
本會決定開始幾個行動:每個月討論一次、辦理「自立支持友伴團體服務經驗交流研討會」、建立「自我倡導部落格」、辦理「2009自主生活學習體驗營」、辦理「2010年自立生活學習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