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解析一:改法令擾民!「重症鑑定1.8億」身障者買單

作者: 
Debra整理


新聞標題:改法令擾民!「重症鑑定1.8億」身障者買單
新聞出處:三立新聞網
新聞摘要:


衛福部推動新制身心障礙鑑定,要求領取「身障手冊」民眾,必須換發「身障證明」,其中63萬重症民眾,例如唐氏症、腦性麻痺和罕見疾病,明明是不可逆疾病,卻還得重新鑑定一次,63萬人一共要1.8億醫藥費,這些錢都得要重症家庭得自己買單,更讓重症家庭不安心的是,未來規劃每5年要換證一次,自己不去換,該有的福利就會失效。

新聞解析: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林君潔表示,這樣的政策顯示出政府及相關單位離障礙者的實際生活非常遙遠,以她自己的鑑定過程與經驗為例,她經常會困惑,為什麼鑑定人員會問一些奇怪的問題?例如他們會叫重度障礙的朋友扣釦子、或寫字,但其實從外觀就很明顯可以看出他沒辦法做這些事情;或者他會從你失能的狀況去評估你適不適合有輔具,想像你要嚴重到不能動了,才需要輪椅這樣的輔具等,但這樣的思維所做出來的評估結果,很可能是無法協助障礙者的日常生活,因為輔具是用來支持障礙者、可以擁有便利生活的重要資源,如果沒有足夠的輔具支持,會有造成身體過度使用而退化的危險。

這種5年一次的鑑定擾民又傷財,障礙者要請假、花時間、花掛號費、跑醫院、跑公家單位,出門還要準備、叫車接送,而且目前只有台北、高雄出門才有捷運,或才容易叫得到車,協助障礙者去鑑定也需要人力支援,重新鑑定的背後有這麼多的成本需要被支持,政府完全沒考量進去。

她另外說明,障礙者要好轉或好起來的機率非常小,無論是脊髓損傷、罕見疾病、肌肉萎縮等,只會越來越退化、需要越來越多的支持跟協助。也許5年檢查一次,可以重新調整障礙者的需求、新增更多的支持性服務,但障礙類別不一、獨特性又高,例如容易骨折的障礙者不用等到5年,一不小心跌倒了或撞到了受傷了,可能就需要馬上去改變服務需求內容。當服務需求有變動時,障礙者就主動去申請重新鑑定,不用透過政策規定五年重新鑑定,因為每個人的退化時間、需要的服務調整頻律不一樣,訂這樣的時間點並沒有意義。


網路上曾有網友表示,腎友可能因為換腎而不再需要福利服務,所以應該維持每幾年就鑑定一次,針對這樣的說法,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社工師游鯉綺認為沒有必要。她進一步說明,腎友若因動手術恢復身體機制而失去障礙者資格,那他的醫師會知道,鑑定是在醫療系統裏,開刀看病也是在醫療系統裏,病人身體機能變好、變壞時,第一時間知道的醫生可以在同一個系統裏去轉知相關單位變更病人需要的服務內容。

她強調,障礙者在社會中的生活成本遠高於一般人,如果因為沒有遵循這樣的法規就無法得到這些福利,對障礙者的影響相當大,因為這些福利即便是半價的優惠,都是重要的生活支持。

她更進一步說明,重新鑑定即便換了手冊,你原有的福利跟支持服務,並不會因為手冊更新就自動出現,並不會有人主動來跟你懇談、了解你需要什麼,一樣要再花時間再跑一次流程去申請服務需求。尤其每次提到障礙者的服務,相關單位就會以經費有限為理由,縮減服務資源,與其如此,不如將重新鑑定的費用投入強化服務需求,舉例來說,1.8億若是投注在個人助理時數上,障礙者就可以增加很多個人助理的服務。

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總幹事林君潔也建議,目前的鑑定流程相當繁鎖,應該要簡化程序,且無論是鑑定或是服務需求申請,設置單一窗口處理,讓障礙者可因身心狀況申請變動,避免限縮障礙者的發展。

(本文整理自漢聲廣播電台「45度角的天空」2015年12月27日節目內容,歡迎下載聲音檔了解更完整的訪談,也邀請大家至臉書社團「隨意自在,所行無礙」分享您心中的重要障礙新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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