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接受「我做錯了,因為我有精神病」藉口
由 editor 在 四, 2011-06-16 15:22 發表
近日在網路上流傳一位坐捷運的女性,因不滿老翁糾正其坐姿而破口大罵的影片,引起社會大眾的關注,不過更讓人搖頭的是,這位謝性女士在事後透過立委發表聲明,聲稱自己因罹患躁鬱症而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在聲明中向大家道歉。
前不久也有一位阻擋救護車還比中指的男性駕駛,在新聞影片曝光後,指稱自己因躁鬱症才做出這樣不合理的行為,我們很納悶,這個社會的民眾,面對自己錯誤的行為,負責的方式難道就是一句「我有精神病」嗎?
多年來精障服務團體努力想讓大眾接受的,就是讓大眾了解,精障朋友只要透過治療與訓練,是可以回歸職場、社區生活,但這些犯錯的民眾為自己脫罪的藉口--我有病,卻讓這些努力付諸流水,試問這樣的做法,要如何面對正努力回歸社區、努力在庇護工場工作的精障朋友們呢?
事發後,康復之友聯盟呼籲社會大眾,忽再接受「我做錯了,因為我有精神病」的藉口,以避免污名化精障朋友。當精障朋友努力向世人證明自己的能力時,這位謝性女士卻是用生病為由,在證明自己的不穩定性,這樣的負面聲明內容,關系她以後的人際關係、職場生涯影響,這恐怕是她沒能想清楚的代價。
相關資料連結
分類:
『道德倫理與精神疾病無關』-勿成為污名精神疾病之共犯
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聲明稿
『道德倫理與精神疾病無關』-勿成為污名精神疾病之共犯
有關近日網路播放於捷運博愛座怒嗆老翁之蹺腿女,事後以自身罹患躁鬱症為由合理化此行為,台北市議員童仲彥也以該女實為『輕微精神障礙』為由, 請求社會大眾諒解。(依據2011年06月15日 14:23 蘋果即時 翹腿姐後悔嗆翁 議員代道歉一文)
本聯盟在此呼籲,身處醫療水準與知識教育皆以進步國家自詡的台灣,『道德倫理與精神疾病無關』應為基本知識,勿再接受以精神疾病為由,搪塞與規避自身違反倫理道德之行為。聯盟再次強烈譴責以罹患精神疾病為由將自身錯誤行為『合理化』,已嚴重污名精神疾病且更加重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歧視。
本聯盟黃敏偉理事長(現任台中榮總嘉義分院精神部部主任)指出躁鬱症患者的確於急性發作期會出現強烈以自我為中心而無力顧及他人想法與感受之狀況,然而並非所有精神疾病患者皆喪失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據報導得知該事件主角於隔日即表示道歉,由此可判定該主角並非處於其所述『躁鬱病發期』,以精神疾病為由作為其行為之原因由此可知是無法成立的。因此本聯盟再次呼籲請各界『請勿將此事件與精神疾病做任何因果連結』,也請勿再接受『我做錯了,因為我有精神病』的藉口,以免成為污名精神疾病的共犯。
本聯盟再次強調提倡病權的同時,除了要求社會給予我們應有的權利,更重要的我們要向社會證明『擁有為自己行為負責』的能力。在聯盟與精神疾病家屬、精神疾病患者長期共同努力下,有許多精神疾病患者已陸續回歸社區,在庇護商店甚或一般工作場所兢兢業業的與大家一樣努力工作。精神疾病所導致的症狀發作或失能,目前大部分都可以藥物治療達到有效的控制。然而,社會的污名與對於精神疾病的不了解才是阻擋精神疾病患者回歸社會的最大絆腳石。
新聞聯絡人: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副秘書長 陳萱佳
電 話:02-2395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