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優質的年老生活-友善建築 評選計畫

1950年代,丹麥人卞·麥克遜(N.E. Bank-Mikkelsen)提出了正常化原則的觀念(Normalization),闡述透過一些簡單的方法,讓身障者與一般人在社區裏有著同等的生活方式,而不是由機構照顧身障者。

1950年,歐洲各國開會決議對於「身體殘障者方便使用的公共建築物設計及建設」加以考慮,於此同時,美國訂定出了世界上第一部有關無障礙環境設計基準的式樣書。而台灣則是在民國69 年『殘障福利法』首次立法時,即有無障礙環境的理念。

時至今日,台灣針對無障礙環境的檢測仍有相當大的努力空間,尤其是一般民眾針對身障朋友爭取公平參與機會的行動未能理解與支持,其實無障礙環境施設的受惠者是全民大眾,而非身障者個人。

2009年內政部首次辦理「友善建築」選拔,經過現場勘查及評選討論後,僅有28件獲得友善建築標章,2010年的選擇即將開始,期待一般社會大眾積極參與,讓無障礙環境理念成為全民生活的努力目標,為我們的未來鋪陳優質的老年生活。

相關資料:

2010內政部建築研究所友善建築評選計畫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2008年身心障礙者處境報告

維基百科-無障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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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應該越來越重視身障者的權益,無障礙空間還算只是一小

現在社會應該越來越重視身障者的權益,無障礙空間還算只是一小步,未來傳輸給全民大眾的觀念也應該正確,不應該再將身障者不出門的原因通通歸於無障礙設施不足,國民對待身障者的態度與眼光也是非常重要的

回應Cathy

無障礙施設關係著所有人,因為我們終究會老去,沒有無障礙設施,生活就沒有尊嚴。很期待全民都可以認知到這一點,為自己的未來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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