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蟬

  1999年,當時71歲的母親之前有高血壓、糖尿病的病史,但也都控制得還好。然而,在短短一個半月內的二次中風後,她就變成植物人了。由於父親於多年前因車禍過世,其他兄姐都已成家,因此,30歲左右、在補習班教書的晏珍便辭去工作,毅然接下照顧的重任。

  在母親往生之前的三年癱瘓期間,第一年住在醫院,由晏珍及家人照顧;第二年有十個月的時間接回家裡照料;第三年則因呼吸器設備的關係,只有忍痛讓母親留在醫院,由看護照料,而晏珍也開始上班,但每天仍到醫院陪伴母親。

  第一年住在台北市立陽明醫院時,由於媽媽已接受氣切(切開氣管)手術,晏珍生怕照顧有所疏失,心裡充滿焦慮不安與害怕,身心負擔很重,整日愁眉不展。護理長心疼她,告知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簡稱「家總」)「照顧者訓練班」開課的訊息。雖然是短短的一、二天課程,她覺得這有如溺水時的一根救命繩索,讓她面對重病家人時,可以較得心應手的照顧他們。接著,「家庭照顧者支持團體」也開辦了,每週一次,共八堂。開課那天,她沒有到場,因為母親更需要她,她怎麼可以自私的出門去上課?第二堂,她請姊姊替班,排除了對母親的罪惡感來到教室,十來個學員給她充分的時間,分享她的故事。那刻她深深覺得,這些日子所累積的疲憊、怨懟不平,終於有了出口。學員中,三位男性都不是照顧者,其他的女性則全部是照顧者,彼此都有同理心,使用著共同的語言,也流著相同的眼淚,更互相打氣加油。她也發現,原來,她不是最悲苦的,有人在經濟負擔、人力負荷與精神壓力上比她更糟更慘,她也因此釋懷不少。

  雖然願意擔下照顧母親的責任,晏珍自然也期待家人能夠一起分擔。遺憾的是,兄長之一自始就存著「照顧植物人沒有意義」的心態,在言語、行為上深深傷害了付出最多的她。透過她對母親的綿綿絮語與貼心照顧,母親仍偶有悸動、流淚的動作,因此她深信,母親只是無法開口表達,植物人仍有她的意識,是應該被當作一般人看待的。哥哥拋出的負面情緒,讓她困擾、痛苦了許多年,透過「家庭照顧者支持團體」的強力支撐,她運用轉移的方式,尋得宣洩的管道,也才走了出來。

  該梯次的學員中,照顧的對象以父母居多,也有幾位是配偶,甚至被照顧者僅有30多歲。這些重症親人以中風或因中風變成植物人的較多。擔負著照顧的重責,學員若想全勤都很困難,一遇學員缺課,其他人便可猜到:親人大概往生了,或者更加惡化了。以晏珍為例,她必須和姊姊協調,請她照顧,自己才能安心去上課。若是親人無法輪替,她必須於二週前申請「喘息服務」,安排人手。

  晏珍認為,對她們這些照顧者來說,「家庭照顧者支持團體」實在太重要了,因為對誰而言,這樣的至親重大變故都是生平頭一遭,非常需要有人拉一把。每上完一堂課,她的好心情都可以維持一、二天,也就更期待下一週的相聚。她也學到,照顧者會不斷給自己加重壓力,其實,只要學過照顧技巧,重症病人未必需要24小時緊迫釘人的照料。參與這樣的支持團體,她覺得受惠很多,心情平復的速度也很快,讓她有勇氣陪伴母親繼續往下走。她更和二位學員成為非常要好的朋友,至今依舊時常聯繫,她覺得這一切都要感謝家總。因此,家總每年年末的下午茶聚會、年終聚餐等,她都是必到的成員。最近,家總更邀請她成為「諮詢委員」,和其他義工依照顧者的需要,一同規劃年度計畫。

  「如果一切可以重來,妳是否還會選擇自行照顧母親這條路?」「會!」晏珍毫不遲疑的回答。家人貼心照顧的愛,即便是呈植物人狀態的受照顧者也能感受得到;而醫院、護理之家與安養院所提供的只是職業化的照料,「愛」絕對是欠缺的。

  若不克自行照料重症親人,必須委外照顧的話,晏珍建議家屬仍應學習照顧技巧,充實相關的知識與常識,給予患者最大的關懷。她心有所感的說,家人能夠一起負起照顧的責任最好,萬一重擔落到少數一、二人身上,照顧者一定要向外求助,例如:加入「家庭照顧者支持團體」、尋求官方民間的各種資源,千萬不要自己默默承擔這無語問蒼天的艱苦歲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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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照顧者支持團體」是什麼?

  身為一個家庭照顧者,是否曾經感到孤單、無助呢?是否渴望被關懷、被瞭解、被支持呢?是否覺得自己深陷於照顧困境中而不知所措?是否希望能聽聽別人的照顧經驗,分享照顧心情呢?是否發現自己已經快要被照顧壓力壓得快喘不過氣來了?是否認為自己總是被困在家中,逐漸失去與人交往的機會?

  在「家庭照顧者支持團體」中,照顧者可以安心地吐露情緒,談談自己所遭遇的問題,與其他照顧者一起分享照顧經驗及心情,透過小團體的方式,經由專業人員的帶領,讓他去感受並發現自己在照顧過程中所面臨的困境及壓力,而學習如何去因應與調適。

  據家總研發組陳郁芬組長表示,他們於1999年開辦「家庭照顧者支持團體」,每場安排4~6次活動,至今已經辦理12場。這幾年,各地的家庭照顧者協會紛紛成立,目前已有台北市、台北縣、新竹市、台中縣、台中市、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高雄市、台東縣等10個協會,因此便與各協會合辦該項課程,例如,2002年就在總會與高雄市、台中市、台東縣、台北縣等協會舉辦過5場,明年(2003)將由台北縣、嘉義市協會各辦4場。一般來說,由於照顧者身心俱疲,開銷負擔沈重,因此難以自費參加,所以,家總或各協會必須找到經費的來源,加上10名以上的學員,才能開辦。亟待獲得精神支援的照顧者,請記得留意這不可多得的好機會喲!

(本文感謝「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提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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