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性麻痺兒童的教育像一般兒童一樣,

需要父母師長的鼓勵和協助,

雖然腦性麻痺是屬於多重障礙,

除了運動機能障礙之外,

還伴隨了許多缺陷,但是這並不意味他們不能像一般兒童一樣,

正常上學或受教育。

相對的,他們和一般孩子一樣,

在學習上有極大的學習潛能,

給予機會和鼓勵,

以及配合治療師、老師、父母協助,

使他們發揮最大的潛能。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六歲時,都會收到學區內學校寄出的入學通知單,所以不論是一般兒童或性麻痺兒有接受教育的權利及義務。根據特殊教育法第四條規定,特殊教育之實施分為學前教育(即幼稚階段)、國民教育(即6~15歲)、高級中學以上階段(15歲以後)。對於各階段特殊教育之入學年紀及修業年限,可依學生實際需要予以提前入學或延長修業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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