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智能不足協會」之定義,智能障礙是指在發展期間(自受胎到滿十八歲),智力功能顯著低於常態,同時伴隨有適應性行為方面的缺陷。

  當我們說一個人是智能障礙者時,就是說他在學科學習和處理日常生活以及對週圍事物的了解和環境的適應能力方面,比同年紀的同伴顯著的緩慢。這些能力籠統地包括了:

  • 溝通

透過符號行為(如口語、拼字、手語等),或非符號行為(如臉部表情、手勢等)去理解或表達資訊的能力。

  • 自我照顧

包括飲食、穿衣、打扮、如廁、個人衛生等能力。

  • 居家生活

在家庭中日常的活動力情形,如做家事、一般維護等。

  • 社交能力

適當(如結交朋友、微笑等)或不當(發脾氣、嫉妒、打架等)的社交行為。

  • 使用社區

適當使用社區資源,如在社區中的行動能力、採購日常用品等。

  • 自我引導

做決定能力,如了解與遵行時間表、表現適度的果決與自我的主張能力等。

  • 健康及安全

維持自己於良好狀態,如適當的飲食、疾病的認明等。

  • 功能性學科能力

認知方面的能力及在學校中所學的相關技能,如書寫、閱讀。

  • 休閒娛樂

能反映出個人喜好與選擇的多樣化休閒娛樂的興趣,屬於公眾的活動則應反映出年齡與文化上的適當性。

  • 工作

擁有一份兼職或全職工作,或是參與社區中義務的活動。
  智能障礙者之間的差異很大,程度有輕度、中度、重度、極重度之分別,即使是同一類型的智能障礙也會有不同程度之分別,所以在教育及照顧上會有不同的需要,不能一概而論。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如何協助我們永遠的寶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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