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之數位學習與生活權被漠視
文/李天佑
政府即將推動的六年國發建設中,有關「數位台灣」、「e世代人才培育」以及「全民數位學習」等重大資訊相關計畫,跟生活在 e 世代的每個人都息息相關。特別是對國內超過50萬以上的身心障礙同胞,更可能為他們開啟另一扇窗。例如,經由電腦網路的運用,不方便行動者可以足不出門知天下事,無法口語表達者可以跟他人溝通互動,眼不見者可以參與更多元的工作,多重障礙者也可以透過網路學習。
資訊數位的運用對於身心障礙者是如此的重要,然而檢視六年國發建設計畫中,卻發現身心障礙者的數位落差部分不被重視,甚至是到了被漠視的地步。身心障礙者在數位生活、學習與活動上的落差,其實比一般於性別、年齡、階層、區域的落差更嚴重也更複雜。除了需要經費與師資訓練之外,更重要的是要提供他們合適的電腦輔具與無障礙的網路環境。若能透過詳細評估每個身心障礙者的能力與需求,再量身訂做他所需的個別化輔具與提供訓練的話,不管多嚴重的肢體障礙者也能運用現代電腦科技。又若能詳細規範網路的可即性(web accessibility),提供一條 e 化斜坡道與導盲磚,那麼連盲胞也都能自由自在遨遊網路世界。
不幸的是,國內身心障礙者卻非常難得尋覓到合適的輔具,並且網路上也處處都是瀏覽與互動障礙,造成他們非常嚴重的數位落差。在個人平日的接觸中,就發現有許許多多身心障礙學童被排拒在資訊教育的門外。例如,一位居住在台北縣罹患粒腺體疾病的多障病童,因為手腳嚴重萎縮變形無法使用一般的電腦鍵盤與滑鼠,在學校就無法利用電腦來學習。又如一位居住在新竹縣罹患肌肉萎縮症的病童,因為平日以輪椅代步,以致於無法到位於二樓的電腦教室上課。再如一位居住於台北市接受在家教育的學童,也因為肢體嚴重變形而被排拒於電腦學習的門外。類似個案於國內不勝枚舉,這群孩子原來已經是弱勢者了,更因為數位落差的鴻溝,而成為現代資訊科技之下的極弱勢族群。
更讓人憂心的是即將推出並成為學習新寵之「電子書包」,身心障礙學童不僅將會輸在起跑點上,更可能永無翻身之日。因為如果在制定「電子書包」規格之初,未將語音導讀、螢幕協助鍵盤、協助工具選項與電腦輸出入輔具等功能加入的話,國內眾多的視障生與肢障生將無法順利使用「電子書包」。除了「電子書包」硬體的障礙之外,電子書的內容若沒有加入無障礙設計規範準則的話,將讓原先以視覺呈現的資訊,在轉換為聽覺、觸覺過程中大量失真,造成盲生學習上的極大困難。
最後希望政府在推動全民數位社會的同時,也能保障身心障礙者同胞的基本人權,使全體國民,不論有無障礙或障礙的嚴重程度,都能共同參與數位化的生活、學習與活動。
(本文轉載自2002年7月15日聯合報,作者為台灣師大資訊教育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