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高爾夫
盲人高爾夫是高爾夫球針對視覺障礙者的修改版本。我們或許會以為打高爾夫一定需要好眼力,但實際上卻不一定是如此。世界上有數以千計的高爾夫球玩家讓別人來當他們的眼睛。
1997年,在澳洲伯斯的一個會議成立了IBGA(國際盲人高爾夫協會),至今已有九個國家參與IBGA,分別是澳洲、加拿大、英格蘭、德國、愛爾蘭、日本以及北愛爾蘭。
盲人高爾夫最早可追溯到1920年代─在美國明尼蘇達州的杜魯斯,一個叫做Clint Russell的人因意外失去視力,卻在1925年開始打盲眼高爾夫,到1930年代Clint甚至可以84桿打完18洞。
就在二次大戰之前,已經有了英國對美國的盲人高爾夫比賽;1947年美國盲人高爾夫協會成立後也開始舉辦盲人高爾夫錦標賽。
盲人高爾夫史上第一個一桿進洞是在2004年9月15日,由來自北愛而蘭的弱視女士Jan Dinsdale達成,那是在Shannon Lake俱樂部舉辦的加拿大公開賽,115碼的第二洞。
盲人高爾夫和高爾夫其實只有一點小差異。基本上盲人高爾夫利用教練來告知距離、方向等等必要訊息給視覺障礙的玩家,並幫玩家把球桿對準球。在教練做完這些事情以後,玩家就必須靠自己的技術來擊球了。除了教練的幫助以外,視覺障礙者碰到沙/水/草也不算犯規。
盲人高爾夫比賽由視覺障礙者的視力等級分級,和其他視覺障礙者運動相同:
B1:全盲或無法辨識手掌形狀的視力。
B2:可辨識出手掌形狀,但視覺敏銳度在2/60以下或視覺範圍小於5度。
B3:視覺敏銳度在2/60~6/60之間,視覺範圍在5~20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