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性麻痺在就業路上的困境

沒有人能夠為我們孩子的將來作出任何承諾。

當孩子長大後,

他(她)可能會面臨到

就業、交友、感情……等問題,

假如身為父母的你以積極和正向的態度

來面對孩子所面臨到的問題,那麼對於他(她)個人在身心發展上才會更健康。

  • 腦性麻痺本身的限制

傷殘的客觀事實,雖然不是必然會產生主觀的障礙,但兩者間的關係密切,卻是不容諱言。「腦性麻痺」是屬於多重障礙,除了運動障礙的問題外,可能還伴隨著視障、聽障、語障及智障等相關缺陷,導致其在就業上有更多的限制存在。

  • 教育程度的限制

目前特殊教育班級分配不均且不足,使得許多必須接受義務教育的特殊兒童未能順利入學,而國中的特殊教育班級比國小減少許多,更使得很多國小畢業後的特殊孩子無法再繼續升學。因此,由於教育体制上的缺失,造成很多腦性麻痺人士在教育程度上的不足。

  • 工作技能的限制

腦性麻痺者由於其本身多重障礙的限制,加上學歷普遍不高,導致其所能接受的職能訓練種類也相當有限,所以失業率便自然偏高,即使就業,也僅能從事非技術性、低報酬的工作。

  • 社會態度不當,對於腦性麻痺兒缺乏了解

雖然自民國79年殘福法修正以來,為落實殘障者就業服務,而推動「定額雇用」政策,但以台北市為例,定額雇用推行五年來,仍有很多公私立單位未足額雇用殘障人士,而其中很多是不願意進用殘障人士,以腦性麻痺為例,一般人常持有一些錯誤的觀念:

  1. 腦性麻痺者必定情緒古怪,不能適應社會生活,應將其隔離。
  2. 腦性麻痺是會傳染的。
  3. 腦性麻痺者必是是智障的。
  4. 腦性麻痺者的工作能力必定比其他人差。
  5. 一般人不願意與腦性麻痺者共事。

  由於這些誤解與偏見,致使腦性麻痺人士在就業市場上,受到很多排擠。

  • 制度與法令的不健全

殘障福利法中「定額雇用」政策施行以來,確實提供一些殘障者就業機會,但根據資料顯示,現行就業市場上的殘障人士大部份都是屬於輕度的殘障者,對於中重度的殘障,如腦性麻痺人士其就業率仍偏低,顯示在整体就業制度及法令上的不健全。因此,針對腦性麻痺及其他中重度殘障人士而言,建立一套完整的就業制度及法令才可真正協助住們進入就業市場,包括從最基本的醫療復健及教育著手,進而作職能評估、職能訓練,最後做就業安置才務,同時也包含未來的生涯規劃及輔導,真正開發殘障人士的潛在人力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