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障礙是一群學習異常現象的統稱,包括各種不同的類型。學習障礙並不同於一般說的學習困難,必須要符合以下原則:
學習障礙者一般智力在中等或中等以上。
學習障礙者在聽、說、讀、寫、推理、運算的學習上,會出現一項或多項的顯著困難。
這些學習上的異常是因為神經中樞的異常而導致,並不是由於智能障礙、感官缺陷、情緒困擾、環境文化等因素所造成的。
學習障礙者雖然智力正常,但可能會出現學習成就和潛在能力之間有很大的差距,或是個體本身不同能力之間差異很大(亦即一項或數項能力特別低落,但是其他能力又表現良好),而產生令人難解的矛盾現象。
雖然學習障礙者因為腦部功能的不同,使其在資訊的接收和處理上異於常人,而無法在一般傳統教學下充分學習,但是透過有效的教學策略,學習障礙者一樣可以超越障礙,發揮潛在的能力。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學習障礙籌備會)
文/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籌備會
學齡前
學習障礙兒童在上學前可能會出現下列生理上和行為上的特徵:
例如:動作協調差、精細動作不良、語言發展較慢、視或聽覺區辨力差等﹍﹍。
例如:易挫折、不易專心、衝動、學習意願不高、不易與同年齡的孩子交往等﹍。
以上問題可能會持續很長的時間,也有可能隨著年齡的成長而好轉,但是到了學齡階段障礙會轉換成其他學習上的異常現象表現出來。
學齡階段
學習障礙兒童在上小學之後,學習異常現象便漸漸明顯的呈現出來,他們的困難可能有學業和行為兩方面:
以上的特徵並不是每個學習障礙的孩子都會出現,而且學障孩子的困難特徵可能不一樣,孩子是否確實有學習障礙,還需經由專家鑑定。
文/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籌備會
目前醫學界對學習障礙的發生原因還繼續在探索,但是依據國外最新的醫學研究,學習障礙可能是和大腦皮質的神經細胞異位有關,而使得學習障礙者雖然智力正常,但是腦部的某些功能受到影響。研究顯示一部份的學習障礙可能和遺傳相關或是生產前或生產時胎兒腦部發育受損有關。
和身心障礙的其他類別不同的是,學習障礙因在外表上不易看出,故被稱為隱性障礙。雖然孩子確實是因為生理的因素導致學習困難,但是從外表看來和一般的孩子完全一樣。這也是學習障礙的孩子很容易被老師誤會是「不用功」、「不專心」或是媽媽督促不嚴的原因。
學習障礙兒童的某些能力確實會隨著年齡而成長,如精細動作、口語表達,但是其真正的障礙核心,如對符號記憶能力的缺陷等,卻會伴隨終身。因此家長不應坐視孩子學習能力缺陷的自然改善,應該及早輔以有效的教學策略。
目前尚無任何實證研究支持某種藥物或某種療法可以「治療」學習障礙,因此家長不應對坊間流行的一些療法期待過高。真正對孩子有幫助的是教導孩子有效的學習策略,幫助孩子克服障礙。因此家長應該期待是特殊教育的幫助。
感覺統合的理論出現於美國六○年代,其成效在國外遭到一些學者的強烈質疑,因此如果孩子有動作協調的問題,或有感覺統合的問題,可考慮帶去接受職能治療師的評估,但學習障礙兒童不一定需要感覺統合治療,再說研究上顯示,動作的訓練對兒童學習能力的提昇十分有限。
歐美先進國家的研究顯示,有效的教學策略才能真正的幫助學習障礙的孩子,直接教學、多模式教學、系統化教學、控制教學環境等都是學習障礙學生需要的教學策略。在安置方面,應採小班制(依學生障礙的嚴重性決定班級人數)。另外,電腦教學對學習障礙的孩子幫助也很大。
雖然我國對特殊教育的安置有特殊學校、特殊班或資源班等類型,但目前真正有服務學習障礙學生的只有資源班,即學生平時在普通班上課,每週數節課到資源班接受特殊教師的教學。由於不是每所學校都有設資源班,也不是所有的資源班都招收學障學生,家長可至所屬縣市教育局詢問有關資源班的設立情形。
先進國家有關學障的教育環境雖比國內完善,但要考慮學障的孩子大多在語言發展上較一般兒童困難,到不同語系的國家可能更增加孩子學習上的困難,此外,家庭因素亦需謹慎考量。
目前我國殘障福利法尚未將學障列入殘障之範圍,因此學障者無法領取殘障手冊,亦無法免除兵役。有關福利尚待家長的呼籲與爭取。
家長可以自行到各大醫院的兒童精神科(或稱心智科)或小兒神經科接受鑑定,或與學校輔導室聯繫,由輔導室轉介到各縣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教育輔導委員會進行鑑定。
文/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籌備會
當發現自己的孩子有學習障礙,如果學校和家庭不施以援手,絕大多數的學障兒童的遭遇會產生下圖的惡性循環:
考試考得差,對學習喪失興趣
↓
父母十分憂慮,強迫孩子花更多的時間在課業上,甚至放棄課餘的所有休閒活動
↓
孩子即使很努力的想考好一點,但他就是沒有辦法達到父母期望的標準
↓
父母相憤怒,責怪孩子不用心,甚至忍不住打罵孩子
↓
孩子於是放棄努,因為不管他多用功,也都很難達到父母的期望
↓
孩子的信心終於挫盡,要不他就自暴自棄、內向退縮,要不他就會去干擾他人,或出現問題行為
學習障礙者在這種惡性循環下,會對自己失去信心,自暴自棄,往往成為社會隱憂。根據統計,學障者的輟學率、自殺率與犯罪率較一般同年齡的人高,因此,家長和學校應積極介入,打破這個惡性循環,避免學障兒童的命運落入這種結局。
文/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籌備會
父母在學障兒的成長上,扮演著最重要的角色,學障兒的成長歷程所遭遇的困難較一般孩子多,因此,父母應注意下列事項:
國外不乏學障礙者成功的例子。在政治界、科學界、文學界、体育界、演藝界都有知名的人士是學障者。不要因現有的困難,放棄學障兒的教養,要堅定自己對孩子的信心。
學習障礙有可能終身伴隨,其困難可能會依成長階段而異,因此家長應有長期抗戰的心理準備,不要因為一、二次的困難就放棄,幫助孩子把阻力減至最低。
學障者常常因為不斷的受挫,很容易自暴自棄,甚至脾氣失控,家長必須以無比的耐心包容、幫助孩子。
父母不必要的焦慮往往造成家庭氣氛緊張。因此家長應理性的面對問題,不要因為太過於專注孩子的障礙而放棄日常社交活動與自我發展。同樣的,也不要太急於發展孩子的能力而剝奪孩子應有的遊戲和社交活動。甚至也不要因其障礙而太縱容,使其喪失學習的機會。
學習障礙兒童的困難,往往發生在學校的學習過程。因此家長必須和老師建立良好的溝通管道,務必讓老師明瞭孩子的障礙與學習特性,避免教師因誤解而傷害孩子。
學障兒因為課業上需要大量的協助,父母容易忽略其它孩子的需求,或是造成家庭手足不公平的氣氛,而導致其他孩子對學障兒的嫉恨。父母應隨時警惕自己,隨時注意其他家人的感覺與反應。
同樣出於對學障兒的關心,父親和母親之間可能在想法和做法上都很不一致。最好父母之間能隨時溝通、協調,畢竟帶學障兒成長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兩人互相商量與合作,可減少管教的負擔。
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歐美現有的學障教育也是家長爭取多年的結果,學障兒的權益稚有賴家長的積極爭取才有可能獲得。因此在積極教育學障兒的同時,家長應團結大家的力量,共同為學習障礙者呼籲與爭取權益。
文/中華民國學習障礙協會籌備會
目前國內只有特殊教育資源班可以服務學習障礙學生,尚無學障特殊班或特殊學校,而且資源班也尚未普及到滿足所有學障學生的需求。據調查國內95%學障學生,仍在普通班未被發現或轉介到特殊教育,因此,普通班教師對學習障礙學生的認識與做法就格外重要。下列是普通班教師對學障學生應有的認識與措施:
收拾書包或抄寫黑板或聯絡簿常令學習障礙學生感到無比的困難,教師可以給予較充裕的時間,或提供變通的替代方式讓學生達到相同功能,或是請家長或同學幫忙,以免學生因過大的困難而產生太高的挫折。
學障學生因其特殊困難而在某些學習需花上比一般人更多的精力,因此學障學生容易太疲勞而無法持續注意力,尤其是放學後的家庭作業常令家長與孩子精疲力竭。因此,教師應接納學生的困輩難,給予酌量減少作業,或改變作業方式。
學障學生多易出現注意力不能集中的問題,教師應瞭解其注意力問題的起因,是否來自生學習上的困難,除了利用上述建議協助克服其困難外,對其注意力不集中的問題可安排學生坐前排位置,或必要時給予注意的訓練。
學障學生多有語言理解困難,不易瞭解複雜的多項指令,因此,教師應盡量簡化說明或指令,一次一個指令,或提供記憶力訓練。
學障學生常會因不同的項目或表現方式,而出現非常不一致的表現,老師應藉由學生的不一致表現,發現學生的優缺點,根據學生優缺點提供其學習的變通方式。
學障學生容易因自己的困難或特殊性,而感自卑,甚至因過多的失敗失去自信心,教師應多給予成功學習的機會,多讚美學生的優點,以建立學生的信心。
不是每一個學障學生都有相同的特微,教師不應以某一位學障學生的特質去期待其他學障學生,教師可以多與家長或專家聯繫,瞭解學生的個別差異和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