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專題】每天改變台灣一點點

陳情信闖關祕技大公開

作者: 
何秀君


2012年9月,我參加了的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舉辦的第四屆身心障礙者青年種子培訓營,認識了台北市新活力的夥伴們,同年10月14日我騎殘障機車和大侄子一起參加自立生活大遊行,很奇妙的,我的人脈網絡便開始擴展、與不同領域的人開始連結,不知不覺也就認識了殘障聯盟這個團體。

上過2013年殘盟舉辦的「第五屆障礙權利行動者標竿營」後,才慢慢大約了解什麼叫倡權,當然去上課時,只是好奇這個議題是什麼?只覺得參加遊行,喊喊口號,和政府官員嗆聲好像很威風,所以才修這門課,這其間我也曾想放棄,尤其是下雨天還要去上課,實在很麻煩,很慶幸我們這一組組員們都沒放棄自己,我們也順利結業了。

那時的我,根本沒想過自己後續還會不會有什麼倡權行動,我和多數市民們一樣,有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壓根也沒想過要走上倡權這條路,會後我依然過著假日就去吃喝玩樂的日子,了不起只反應公車司機不放鐵板這種小事,之後又斷斷續續反應各項小問題,一直到2014年5月時,才因自己出門時搭公車時,不方便上下車,我開始寫陳情信,對象是樹林區公所,但從公所的回覆內容,得知他們的權力有限,某些事是新北市政府才有權限,我又轉寫至新北市政府反應,但得到的回覆內容非常令我生氣,為何寫5題問題,回覆的永遠不是我要的答案呢?經過幾次折騰後,我發現官方回覆文喜歡寫文縐縐的法令或文字,於是我想:那我直接講明自己要什麼答案,這樣總不會造成雙方認知上解讀有差異了吧!?

於是我在每一封陳情信的結尾,通通寫上這段文字:【請回覆我確實執行日及執行事項】,當然剛開始得到的回覆依然是如此,永遠是答非所問,但我不因此而喪志,我再去現場拍照,再另寫一封陳情信,再等回覆文,若還是無法令我滿意,我就再寫第三封陳情信,若連寫三封後,仍得不到滿意答案,我便停筆一段時間,等下個月再繼續寫。

這其間我也一直在上跟身障權益相關的課程,每參加一次活動,我就會多認識更多前輩,因為我有平板電腦可上網,我會立刻找機會加這些新朋友的臉書,只要加一個新朋友後,電腦就自動幫我牽入更多新朋友們,我認識的人也就越來越多。

另一方面我也會不定時上網看別人的文章或別人的問題,雖然當下我似懂非懂,因經歷過的事,很多人的文字,我根本看不懂,但我沒有放棄,還是持續與大家維持互動,總有一至二個文章我可以懂。後來我開始【主動發問】,把陳情信貼給前輩們看,公開請求大家指導,然後當我下個月再寫陳情信時,會參照大家的建議內容來寫,咦!!幾次後,我發現原本失敗的案子,竟然成功翻盤了,此時我明白一件事:網路力量大啊!而且網路具有強大的傳播功能,當許多人也出來反應缺失時,政府就裝不了蒜,多數人都關注的事,這可是會形成政府不得不處理的輿論壓力!當然有時我也會失敗,總是無法每一件案子都能如我的意,但我依然沒放棄,以做多少算多少的心態來做。

有一次因樹林火車站前站的電梯正在整修中,逼的我不得不搭公車至後站坐火車,但住家附近的公車亭都不及格,害我必須走遠一點去別的公車站牌下等公車,幾次後,愈想愈火大,為何我處理不了這種小事呢?於是我誓言自己一定要成功處理掉自己住家附近搭公車的環境問題,不然上倡權課不就上假的嗎?

我決定一個公車亭若有10個問題點,我就拍10張照片,遠照及近照都拍下來,分成10封陳情信來寫,此做法避免各單位間互推權責,我也準備好要長期抗戰,每收到回覆文,全部貼在臉書上,供大家討論,就這樣一次又一次的寫,雖然我白天也無法參加會勘,但我會打電話去關心並表明自己的意思,若沒有獲得善意回應,我也明講自己不會放棄,一定會再寫陳情信反應,就在彼此的一來一往間,我居然一一克服困難,甚至打1999專線,把2個年輕員警訓了一頓,表達我的不滿及需求,當下我也打電話給記者,雖記者仍沒來,但這一個舉動就足以讓區公所/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警察局/附近居民們……等等,了解到我是玩真的,絕不是嚇唬政府,隨口說說而已。

在陳情信中,若有必要時,我也會搬出某某議員/媒體/朱市長/殘盟等等有力團體來幫我背書,我在陳情信中,讓交通局了解我是有靠山的,不要給我打馬虎眼,當然我也會在朱立倫市長的個人臉書或某某議員/媒體們的臉書上公開陳情內容的始末,再來每一封陳情信因有壓執行日,我一律記錄下來,時間一到,一定親自前往查證該處改善了沒?即便下雨,我都把機車騎去看,故幾次下來,大家就知道我是認真的。

最後,我終於把大同國小公車亭整頓的好乾淨,讓政府自動幫我把違停車輛清走了,於是我就寫一封文情並茂的感謝信過去表揚他們,雖然公務員職責在解決市民們的問題,但最現實的點是:多做事,薪水不會增加,若透過表揚信,有了記功,薪水必多少會有差別,如同公車司機一樣,我們口頭讚美他,了不起當下彼此心情好,但薪水並不會有所增減,若乘客們寫表揚信,讓他記支功,100個人寫,他有100支功,這到了年終時,領起年終獎金當下,司機大哥(大姐)是會笑呵呵!!公務員也一樣喔!

由於我把寫陳情信當作玩遊戲一樣,破關則開心,若不破關就再接再勵,再動動腦,臉書上的夥伴們三不五時的稱讚,也讓我愈玩愈有趣,樂此不疲呢!當然前輩們給予我相當多的法令指導,這更是成功的關鍵點,這也是我能走到今日的動力喔!

2015年是新的開始,現在我寫陳情信已有7成是一封就如願改善了,過去的一年是我的陣痛折磨年,經過這一年的挫敗後,期盼今年是我甜蜜的收割年囉!也請求臉書上的夥伴們,未來日子裡能繼續給予我指導喔!~感恩~

無障礙國宅障礙大

作者: 
周淑菁

 


都發局一說:我們的無障礙住宅目前只做室內!啊就很多事情沒有辦法一次到位啊
OS.所以~能不能出門就是我家的事!?而等了五年的無障礙住宅,卻還能聽到“沒有辦法一次到位”的爛藉口,不然就把事情做好再通知簽約嘛!何必浪費彼此時間呢!?

後門斜坡出去是開放空間的中庭,中庭沒有斜坡下人行道。沒關係!妳們到中庭曬曬太陽就好!
OS.所以後門搭斜坡的用意就是:可以去不到30坪的中庭曬太陽?真是貼心啊~但我家門前就可以曬太陽了耶~

都發局二說:我只負責承租登記、通知簽約收錢,房子的無障礙有問題!?自己去找國宅處!
OS.我跟你租的是無障礙住宅,你現在給我的是有障礙的住宅,而你收我錢,還要我自己去擺平另一個單位,這樣的公務單位真是個爽缺啊!難怪人民永遠都在忙個不停~

都發局三說:我們是公務人員,處理事情就是沒那麼快,改個門!?少說要2~3個月吧~如果妳約簽了他們不改?那妳可以反悔、可以棄權、重新再去排其他的國宅,只是....簽約公證費妳要負擔哦!
OS.報告:你給的是不適用的住宅,還貼心告訴我可以棄權,可以再花下一個五年去排其他國宅,你~你~你~~真是中華民國萬萬睡!

 

從以前到現在的租屋經驗裡,經常都要面對房東對於單親養兩個小孩付不出房租的質疑;也曾被暗示過租房子給我們的風險性太高;或是遇到房東不願意讓人遷戶籍而必須苦惱孩子就學的問題,更因為要讓坐輪椅的小女兒進出有無障礙空間,而必須苦撐、負擔超出預算的租金。有人問我為什麼總是在找房子,那是因為,我始終找不到可以承擔彼此的地方。

就在去年年初,突然收到都發局國宅處的租屋補件通知函,這可是排隊排了五年後的首次進展啊!不過因為當初上網登記得很倉促,也沒有時間搞懂遊戲規則,直到後來才知道原來只能選擇單一出租宅,若是臨時想變更或是承租時對房屋不滿意想更換,抱歉!一切必須重新登記、排隊、等待。現有的出租機制,選擇性真是太有限了,若是選到戶數較少的出租宅,等待的時間就非常長(像我一排就是五年),等到幾乎都快要忘了它的存在。

而由於當時我登記的是無障礙戶,所選擇登記的出租宅也僅有一戶,因此才一等就是五年之久。所以在此先提醒各位,登記國宅租屋前,應先瞭解該出租宅的無障礙承租戶數、周邊的無障礙環境、動線、交通的便利……等等,符合自身需求後再到都發局的網站登記,才不會白白浪費自己的寶貴時間。不過,未來若是登記制度能從單一宅改成區域性(以行政區域劃分,彈性選擇區域內國宅),相信承租戶等待的時間和選擇性就可以更靈活了。

原以為好不容易終於等到無障礙住宅,一切就萬事俱足了,沒想到真正的挑戰才正要開始。

大樓入口處樓梯及門檻改善前後對照圖

兩年前才施工完成的無障礙住宅,竟然不是完全無障礙。首先要從人行道進入到住宅空間,就先遇到了一排ㄇ字型路阻,移開某個可活動的路阻後來到住宅前,大門材質是一道不容易開啟的厚重鐵拉門,簡單的門鎖缺乏了安全性,鎖孔設置的位置又過高,鐵拉門下方的軌道形成一道門檻,不到15公分距離又是一道氣密式落地窗形成的第二個門檻,讓我們試想,今天承租戶若是一位可以單獨外出的輪椅使用者,光是從外面要回到家裡,開門、關門、進門就顯得障礙重重。這種無障礙環境的規劃,似乎沒有考量使用者的特性與需求,今天若是上肢肌肉較無力的輪椅使用者,根本無法自行開啟上述的兩道門,若是使用前輪較小的輪椅,要越過兩道相近的門檻更是挑戰。記得當時就這兩道門檻跟相關單位提出討論時,得到的答覆竟然是:「我們只負責屋內的無障礙,屋外的不是我們負責。」這個回答真是令人哭笑不得!

屋內環境大致還好,完全沒有門檻,有一半的房門採拉門式設計,雖然門寬容易輪椅進出,但選用的材質卻相當厚重,並不好拖拉,拉門的門寬很方便輪椅進出,但開門式房間的門寬就稍微窄了一些。我曾經要求國宅與工程科將屋內所有的電燈開關都下降至我女兒可及的高度,但最後他們只同意修改我小女兒選定的那個房間。

在開放式設計的廚房裡,流理台的水槽是方便輪椅靠近使用,上方的櫥櫃內也裝有可升降高度的碗櫃架,只是讓人匪夷所思的是,櫥櫃設置的位置根本就過高,輪椅使用者根本就開不到;無障礙廁所內有設置扶手、收折沐浴椅、緊急呼叫鈕及聽障者專用的警示燈。由於廁所沒有門檻,為了防止水流四溢,所以在地板上中央與門邊的位置,設置了兩條長型的排水溝。後陽台安裝了方便輪椅住戶使用的升降曬衣架,後門也設置了可通往社區中庭與外面的斜坡,可惜卻出現高度落差將近15公分的人行道,然後種種因素無法設置斜坡。

由於目前國宅內的無障礙住宅,是由都發局工程科利用舊有住宅去規劃改造完成,所以從我們承租到現在也發現,無障礙住宅跟一般住宅的權責單位,好像分屬不同單位。無障礙住宅的管理是由國宅處負責,但是屋內設備維修等問題,國宅處經常要推給工程科,上回光是為了一個屋內的電燈配線有錯,國宅處跟工程科兩邊就一直推來推去。想起當初花了近五個月的時間,跟都發局力爭無障礙缺失的改進計畫時,工程科、住宅服務科與國宅處三方就不斷在互踢皮球,甚至導致公文傳達有誤而延誤簽約,最後還把都發局的總工程師也給拖下水,但都還是找不到一個真正願意負責任的人,讓人不免對這個上不緊螺絲的國家體制感到失望至極。

原以為,跟政府租房子應該會得到更好服務效率與品質,但最後證明,原來一切都是我們人民不切實際的期待。去年七月以前承諾要改善的停車場出入口無障礙,至今依然不動如山。改建後屋內無法使用的電話孔,最後只能從外面拉明線進屋子裡,線路到底怎麼了?有線路圖卻沒有人要追究,而一開始就說要來拆掉的逃生窗生鏽的門鎖,依舊停留在原地。然後,向有關單位反映數次從浴室通風口飄進來的菸害,不定期仍然持續著…………。

我們對於這個新家,有很多的期待與想像,最重要的是,它終於能夠提供我女兒在家裡行駛輪椅的空間與自由,光是為了這一點,我就必須提醒自己繼續忍受承辦人員的無能與怠惰,然後繼續不斷的陳情、反應與提醒,直到問題解決為止。至今我依然納悶:政府打造的無障礙住宅,是否就應該要因應承租人的身體狀態而去調整成為他所需要的樣子?還是打造一個無障礙規範下的公版,讓所有不同障別的人去配合它?政府真的應該要好好地思考這個問題才是,他帶頭做出的典範,往往就是人民參照的方向,永遠應該朝著最好、最足夠的目標去努力,而不要永遠只是保持「先求有再求好」的心態,如此是要如何帶領國家人民前進呢??

註:周淑菁小姐在2013年年底收到都發局國宅處的租屋補件通知函,與都發局等相關單位完成二道住宅門前門檻移除,到正式搬入,已是2014年7月。

插圖: 

存在生活中的改變力量

作者: 
余秀芷


癱瘓後,一直被鼓勵著要振作起來,要克服一切障礙,要改變自己,但所謂改變自己的內心,卻讓我走向另一個封閉的世界,內心站起來了又怎麼樣?走出了我的內心,卻走不回原本的世界,在這世界的面前,我僅不過是一個內心堅強的人,但我跟這個世界的關聯又是什麼?一格小階梯就足以將我阻擋,生命與環境的連結,在消極中,快速地消失,成了障礙者之後,就必須要與這世界做出區隔嗎?

在電梯與手扶梯前,我看著人群擠往我前頭,也許是因為趕時間,大家都想搭上這一台電梯,卻不往一旁的樓梯、手扶梯走,我突然對於這一切產生了質疑,如果說障礙是我自己的問題,那麼當環境出現便利輪椅移動的設施,為什麼其他的人也都搶著使用,大行李、娃娃車、暫時受傷的人,如果障礙是我自己的問題,那麼他們又該怎麼做歸類?

接著,我開始不斷地說,不斷地與人談論關於無障礙議題,並且實際行動,跟更多朋友一同出門,一起去經歷受阻的窘境,一起在談論與實境中去釐清「障礙」這回事,卻也在期間產生了許多的變化,不僅是我自己,也來自我身邊的朋友。

我開始試著為自己發聲,說出需求,我的朋友開始了解到彼此之間的差異,明白只要補上一些適用的設施,就可以一起遊玩或做事,而漸漸的,朋友們會去注意到空間的無障礙,並且主動地在自己的工作領域,以及專長、資源中,將無障礙元素給擺進去,進而推動了許多無障礙空間的誕生,「因為想要跟你一起出去啊,就一定要先有無障礙才方便、安全!」朋友的一席話,卻讓我們彼此都明白到,「障礙」並不是我自己的事情,而是在這空間中生活的每一個人,都會需要他,也許現在還用不上,但每個人在這一生中,都會有使用上無障礙設施的時候,只是這時間也許短暫,忍耐一下也就過了、忘了,但它的存在不僅是為了障礙者,而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表現,讓使用者更省力、安全的進展。

三年多前,在台東認識了一群飛行傘教練,他們來自各領域,齊聚在台東飛傘度假,其中蔣哥是一位室內設計師,更曾經是音樂表演場的創立者,在我們認識的那一年,他對於障礙者還有著較刻板的印象,覺得可以幫一下就過去的,就稱為無障礙,但蔣哥在跟我一起去一些場合,加上在過程中我不斷解說這空間可以怎麼進行改善,對環境設計有著高敏銳度的他,也運用自己設計專長,開始參與了改造的提議與討論,就這樣不斷的在群體中討論,在前幾年,台東的蕃薯教練開始整修他的房子,蔣哥是他房子的設計師,他們在暗地裡給了我一個驚喜,住宅整修好,有了一條無障礙坡道,還有一間沒門檻的無障礙房,教練體會到我出門在外無障礙飯店難尋,拜訪朋友也常卡在建築障礙的尷尬中,將自己的住宅打造成無障礙,也為父母親以及自己年老做準備,房子兼具設計感以及無障礙,讓許多路過的旅客誤以為那是一間具有無障礙房的民宿。

EZ CORNER LIVE HOUSE,照片提供/余秀芷蔣哥將這無障礙事放在心裡,概念在他的腦中萌芽成長,今年他決定重新開張的EZ CORNER LIVE HOUSE在裝潢時就將無障礙概念放進去,開幕的那天邀請我去聽歌,並推著我的輪椅快樂的在PUB中移動,全平面、走道寬敞的空間,除了到廁所的斜坡過陡,那適用的無障礙廁所讓我驚豔!「把這裡當家,常常來聽歌,也歡迎帶你的朋友一起來,這裡無障礙。」蔣哥認為音樂無國界,當然也要無所限制與障礙!

即使是在輪椅上,我也想自在的跟以前一樣,在週末的時候,三五好友約了去聽歌、小酌一番,那讓我感覺到自己與這世界並沒有脫軌,生命的存在;人際社交並沒有被環境阻礙,知道自己真真實實的在這塊土地上活著,自由自在。

過往,我總想著如何自己克服環境障礙,傷痕累累的同時,衍生更多自卑感,在釐清障礙並不是自己的問題,而是環境衍生的阻礙,開始為自己說話,透過寫建議、打1999等方式進行改變,更在生活中不斷地與他人談論,傳述無障礙觀念,並勇敢說出自己的需要,這份影響力在不知不覺中拓展了出去,在每個與你接觸過的人心中植下種子,當萌芽開花的時候,將看見遍地的燦爛,這花朵與甜蜜的果實,並不只是我享有,而是為了每個生活在這裡的人而準備。
 

(本文作者為漢聲廣播電台主持人、自由作家、周大觀文教基金會第八屆世界熱愛生命獎得主,官方部格請見輪椅天使,臉書帳號為余秀芷,照片為作者與其他輪椅夥伴、障礙倡權夥伴於EZ CORNER LIVE HOUSE聚餐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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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 

爭取斜坡道-與管委會過招經驗談

作者: 
Debra 採訪


障礙者常戲稱「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是入口明明在我面前,我卻過不去。」但如果這個入口是每天都要回去的家門,那就令人無法想像了。

個頭嬌小的林君潔也遇到這樣的問題,雖然住在現代化的社區大樓裏,卻因為正門入口處有階梯,使得她平常必需繞路「走後門」,從停車場進出,不僅與車爭道,停車場的斜坡道不符無障礙規範,讓她很難「快快樂樂出門、平平安安回家」。

她表示雖然有停車場後門可以進入,但停車場的通道環境並不舒適,對於嬌小、坐輪椅的她而言也很危險,尤其遇到颱風天時,如果從正門下去就可以輕鬆到騎樓的便利店買東西,不用風吹雨淋,不但便利也安全,但由於正門沒有斜坡,她必需從停車場繞到前面買東西,泡麵還沒買到雨傘就開花了,整個路程不但不舒服其實還蠻危險的。

幾次下來讓她心生不平,覺得我也是住戶,我也有繳管理費,為什麼我只能走後門不能走前門?為了說服管委會及大樓住戶同意在前門設置無障礙斜坡道,她收集了許多資料,包括斜對坡對老人家、娃娃車、一般住戶搬運物品的好處等,也集結了一些沒有斜坡道造成住戶、路人危險的案例,並且私下尋找一些住戶的支持,希望動之以情、說之以理,尋求支持,怎奈第一次管委員提案的過程讓她飽受驚嚇與壓力。

「你既然知道這裏這麼不方便,你為什麼還要搬過來」、「不能因為你一個人的需求就影響到我們多數人的權利」,「你又不是沒有地方走,你可以走後門啊」,「你怎麼那麼難搞,後門不走一定要走前門?」

她說這些話一講出來就有一種被壓得不能動彈的感覺,她再怎麼說明都敵不過住戶認為「設置斜坡道很醜」這樣無厘頭的理由。管委會中投票表決失敗,後來是一位做木工的鄰居看不下去,決心幫她釘一塊斜坡板,讓她可以不用再從停車場進出,管委會也順勢表示「那就試搬斜坡板一年再說!」

雖然有了斜坡板,讓她可以正式從正門進出,但她的行動並沒有比較自在,因為斜坡板很重,又靠管理員搬動,使得她進出正門時都得「麻煩」管理員服務,而且其中一位管理員還是小兒麻痺者,走路也不穩,她心想:「那我到底是要叫他搬還是不搬???」「不然幫他申請職務再設計好了?但要請另一個職場助理幫他幫嗎??」 心裡十分掙扎!也因此雖然有活動式斜坡板,但她還是會走後門,避免「為了我而壓迫到另一個人」的罪惡感。

後來她到美國受訓,了解到台灣生活中有太多的不合理,許多公共建物、空間都不能共同使用,讓她決定回來要繼續爭取一個固定式的無障礙斜坡道。她表示「我也是裏面的一員,為什麼我要委屈求全繞一大圈從停車場進入,正門到底為什麼不能有斜坡道?」

還好住戶裡面也有很多很好的委員及住戶也是一路支持,只是在多數決的制度下,這還是少數的需求和聲音。

因此再次開管委會時,除了多了一些住戶委員的支持,加上先前收集好的資料,她準備好豁出去的決心:就是要一個固定式、安全的斜坡道,不然就提起訴訟!!加上她另外一位遇到相同困難的身心障礙朋友告訴她,住宅法有一條到可以保障需要無障礙設施及導盲犬的住戶不被拒絕:

住宅法:
第四十五條 居住為基本人權,任何人皆應享有公平之居住權利,不得有歧視待遇。

第四十六條 任何人不得拒絕或妨礙住宅使用人為下列之行為:
一、自費從事必要之居住或公共空間無障礙修繕。
二、因協助視覺功能障礙者之需要飼養導盲犬。
三、合法使用住宅之專有部分及非屬約定專用之共用部分空間、設施、設備及相關服務。

第四十七條 發生前條規定之情事,住宅使用人得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住宅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訴。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有違反前條規定情事時,應即通知違規行為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理第一項之申訴,應邀集比例不得少於三分之一之社會或經濟弱勢代表、社會福利學者等參與。

她抱著必死的決心,決定如果管委會還是不接受無障礙斜坡道的修繕,那她會每一年都去提告,直到改善為止。從她入住現在的社區大樓到固定式斜坡道的設置,前後共花了一年半到二年的時間讓住戶及管委會同意。

而這段期間,她與不贊同設置斜坡道的鄰居們同住在一個社區,承受了相當大的壓力,很怕鄰居的冷言冷語、惡意的眼光,甚至先預想各種可能的最壞情況,如:門口被噴漆、鑰匙孔被灌膠等,她都做好了心理準備長期抗戰。

第二次管委會,和第一次一樣地大家說了加設斜坡的好處,雖然有些住戶自己的家人有需要,但很現實的,當要投票表決時,數字仍然低於半數,3 0多位出席者中只有十三票有人願意舉手表態贊成。有的住戶也在會中問:「這樣會不會違反法律?」,結果大樓的法律顧問說:「我們大樓不是像圖書館或博物館這樣的公共空間,所以不用受無障礙法令的限制,但是還是建議大家要做啦。」於是我差點從輪椅上站跳來,馬上拿住宅法給他,我明確告訴大家:「這不能用表決,因為法律上有說不能拒絕,表決後成會議記錄的話這樣不大好吧」,律師聽了改口說:「對啦~這新的法律啦~有規定必須要做無障礙設施住戶不得拒絕」此時,我才鬆了一口氣。這一次多了管理員們挺身而出表示他們覺得需要有固定式的無障礙斜坡,才不會為了搬木製斜坡而影響手上的工作,而且大樓也有很多老人家也可以使用。

雖說在住宅法的保障下,管委會、住戶們同意設置斜坡道,然而在斜坡道的完成之前,她仍需戰戰兢兢面對各住戶的意見,例如選樣式時還是想盡量尊重大家的意見,畢竟是大家住的地方,斜坡道也不是直接做就好了,它還有不同的材質,要全平還是一個斜坡走道就好。她表示「我是希望全部平坦,但對住戶來說,有個台階讓他們還可以放東西比較方便,我也是很在意大家的想法,不要做了後大家覺得不好、一直抱怨。」

改善後的斜坡道,君潔終於可以走前門。照片由君潔提供。選定了樣式後又有委員在問那這樣的長度好不好啊,數字吉不吉祥啊?為了要了解是凶是吉還特地去找魯班尺來量,她心想「還好當時,找不到魯班尺,要是找到了,測出來是兇,豈不就完了?! 到時是要找法師申訴嗎」

經過一年半的爭取,社區大樓正門終於有了斜坡道,她再也不用從停車場「走後門」回家,忘了帶東西要回家拿也不用勞煩管理員搬斜坡,下雨天想下樓買個午餐也能不用撐傘,而且受惠的也不是只有障礙者,大樓的老人家、娃娃車、搬貨工作等,也都可以使用斜坡道輕鬆進出。

林君潔笑說,對於不合理的對待,你忍著也是痛苦,豁出去爭取也是痛苦,就看你要選哪一種,豁出去還有一線希望,不爭取就得忍受一輩子的不方便。不過她提醒障礙朋友,如果對於社區生活中、工作職場上等,有不合理的地方,一開始先尋找同儕或支持你的人討論、想辦法,並且在網路上搜尋法律或類似的案例、請大家分享經驗,討論出適宜的解決方式很重要,不要一個人單打獨鬥,因為你會被說成「都是你自己的問題」,也可以找障礙服務團體諮詢、協助,大家提供建議,比較不會形成對立不易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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