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專題】障礙者上街反就業歧視

職場打滾四十載

作者: 
靈凡


拒當米蟲
 

國小畢業後,就輟學在家,在當年若沒繼續升學,女生就進工廠當女工,男生就去學機械當黑手,或工地當捆工。但身有殘缺,在那封閉又歧視年代裡,身手不夠敏捷,是沒有公司行號要僱用,甚至要當女工,廠長都得皺眉頭,思考一下僱身障風險大不大,會不會產生許多不必要的麻煩(所謂麻煩,就是在工作時,發生比常人更容易事故)。因此當時身障者要進職場是項不可能任務,所以有大部份人在家當米蟲。

 
適逢當時政府提倡「客廳就是工廠」口號,於是家家戶戶的客廳都成了代工小工室,而我不僅要幫母親顧咁仔店,還得幫母親拿回來冥紙塗金箔代工。在衛生綿還未問市時,我還曾用冥紙當衛生綿使用,現在想來,這會不會得罪神明呀!沒辦法,迫於無奈嘛!

我還幫鄰居做過黑手車床壓飾品,差點沒把手指壓斷,也做過大理石雕刻,還有一項工作絶對不會落在身障我身的工作,那就是「保姆」!

想像一個十四歲身障女孩,幫鄰居帶兩、三歲小孩,甚至還有小孩剛滿月,就帶過來要我幫忙育嬰,讓我小小年紀,就得學包尿布(當年還沒什麼紙尿布)、餵奶等育嬰事,真的感謝「勇敢」的鄰居媽媽,居然放心把心甘寶貝託給身障者帶,雖然母親一直推托,她們還是硬要把小孩往我身上放,還保證若發生意外,絕不會要我負責。果然凡被我帶過,都有被我摔過才得以長大啦!

由於代工都屬計件計酬,到底有沒有領過錢,不知,因為都被母親拿去貼補家用去,平日只跟她領些零錢花花而已。
 

給他魚吃不如教他釣魚
 

不知何年起,政府喊起給身障者「魚吃不如教他釣魚」,想讓身障者能自給自足,於是辦起各種職訓。考量身障者行動受阻,因此只能找些靜態工作,例如裁縫、刻印、修錶等職訓,再按個人興趣安排培訓。說真的,身障者在職場得不到一席之地,也不知真正需求是啥,所以只好順著政府好意,學一技之長去矣,反正能學一項是一項,再慢慢從中找出自己真正需求,進而靠這項技能養家,自給自足走出自己一條活路,但失敗者也不少(我就是啦)。當時我是學縫紉,也學得很有心得,原以為我要靠做衣服安穩一生,誰知自己笨拙,縫不出一條美麗人生。

接著政府另一項美意又出現,就是跟一些願意僱身障勞工的公司合作,讓身障者到「殘障工廠」上班。照理說,這對身障者應該是項很好的政策,其實不全這樣。第一次罷工,是為了抗議薪資分配不公平。說什麼每天走到另一廠吹冷氣工作比較辛苦就加薪,而在火爐裡(鐵皮屋蓋)的廠房裡的我們,汗流浹背,磨到手指流血破皮,因為無法「自行走動」所以沒得加薪。什麼腦袋的老闆,其他同事也看不慣老闆這種欺人待遇,大家一同罷工不幹。

說好一個月薪資五百,好不容易熬到三個月可調薪,結果來這套爛招,當然不爽罷工。後來雖然答應加薪,希望我們回來工作,後來才知,原來被加薪的人因學歷比我們高,所以才能吹冷氣加薪。想到老闆如此歧視的心態,就算再回來工作,心裡依然不平衡,因此揮揮衣袖投入另一家工廠去也。

第二次罷工是在這家從事玉石拋光的殘障工廠。老闆為了一次要接收六、七位身障員工,於是向農家租了間豬舍,改建成一間工作室兼我們的宿舍。一張通舖要睡七個人,其他人的身材雖沒有我這等圓潤,幸好當時已快進冬季,否則大熱天挨著身睡,怎會有好眠呢。可憐,當時的身障者只要有人肯僱用,環境再爛,還是將心酸吞到肚子裏。這裏的環境爛到母親及大哥來探望時,都於心不忍,母親還告訴我:「若做的不合適,就回家去再找別的工作」。


豬屎味的記憶
 

大家都不想一輩子靠父母養、在家當米蟲啊,所以咬緊牙關也要撐下去。其實惡劣環境,我們都不怕,只怕遇上苛薄老闆,這項工作的確是項技能,若能學成,將來真的可以靠它成家立業有餘,但若是每天清晨起床得面對一屋子豬屎蟲(現在想起頭皮還發麻),三餐配著豬屎味吞,洗澡還得自己燒水提水,三餐還得等總公司吃完才送過來。看似自由自的工作環境,但除了工作還得應付生活種種瑣碎家事,想想,我們重者坐輪椅,輕者拿雙拐,光燒水、提水對我們而言,真是一項艱苦的工作,稍稍一個不慎,就有可能被燙的皮開肉熟。

剛開始大家還能同心齊力應付,久了有人開始不耐煩,甚至互相猜忌、不合,七個人居然可以分成兩派鬥爭,甚至還大打出手,連朋友的母親出面調解都沒用。最重要工作近個把月,工資一毛錢也沒領到,工作期間生病還得請家人送錢醫治,最後我決定罷工到另一家「殘障工廠」。

說實在,罷工實在是不得已的不得已,當時仗著年輕氣盛,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還有就是看不慣那些老闆用「收容乞丐」的心態,認為只要有個地方供我們吃住,免讓我們像個無頭蒼蠅,或像流浪漢般居無定所就是恩惠。這種要不得心態的老闆,在我後來工作的「殘障工廠」表現最淋漓盡致。

這家工廠環境比起那兩家,實在好太多,而且還提供了些休閒器材,讓我們在工作之餘,培養一些休閒運動。只是不解為何只要什麼獅子會或某個社團來參觀,老闆就交待我們要裝可憐,這樣他們捐的「加菜金」就會多點。因此我們曾有一年裡,造訪日月潭四次旅遊活動,因為每個捐錢的獅子會,都表明這錢是旅遊費,還指明是「日月潭旅費」現在想來真是不可思議。

後來經過一番了解,為何當時會有這麼多所謂「殘障工廠」,原來是政府跟這些企業合作,只要願意僱用身障者,就能領到一筆「輔助金」。其實這也不是一件壞事,只是那「輔助金」真的是用在我們工資上嗎?當然沒有,桌上的菜色永遠都是煮爛的青菜,撿肉舖上不要的豬頭骨熬蘿蔔湯,每天看到餐桌那些黑黑爛爛食物,實在讓人難以下嚥,為了生存,不吃也得把肚填飽,但讓我最看不過是,老闆及師傅吃的主桌菜色永遠跟我們不一樣!

想想在當時一個月只領五百元先試用三個月,過後才調高為八百的薪水年代裡怎麼活?雖然供吃住省去不少,但能想像為了要逛一回百貨公司,我跟朋友兩人要存半年的錢,才存得三千元逛一回大統百貨,而且還得細細打量,不能亂買些有的沒的,否則把車資花了,兩人就得被扣留百貨過夜。也許你會說年代不同呀!可是再怎麼不同,有差這麼多嗎!記得我當保姆時,月薪都比這高,在電子工廠當女工至少也有千元以上,工資這麼低是因為老闆的心態就是,你們沒在外頭流銀,可以在這工作已經很不錯了,你們找工作四處碰壁還不見得有這麼好的環境待,你們不知感恩,還要求東要求西。

每次我們要求加薪,老闆就哭窮,說什麼公司沒賺錢,請我們工作等於是虧本做慈善事業,說些不堪入耳的言語,天知道,若沒賺錢車子會越換越高檔、住戶能從透天厝換成洋房,再變成別墅?


歧視殘障人的殘障工廠


在那裏工作三年多,直到離職薪資還不到一萬塊,從來不知年終獎金是啥玩意,有一年老闆大發慈悲,發了兩百元年終金,讓我很想往他臉上丟去喊:「我不需要這同情的年終金!」,每當有些改善工作條件上的要求,老闆都會跟我們嗆:「你們除了這裡願意僱用,沒有公司會僱用你們!」

老闆之所以這麼囂張,是因為有其它同事離開後,找不到工作又回來工作,老闆才會如此有恃無恐。或許我們要找工作比常人難上百倍,但再怎麼找不到合適工作,我發誓我只要踏出這間工廠門,就絕不回頭,連回來敘舊都不屑。

看透了「殘障工廠」裏各個老闆的歧視,更看透了身障者彼此間鬥爭、彼此傷害、不團結。因此北上工作時,我告訴自己絕不再找跟「殘障」有關連的公司,心想,難道真的無法在「常人」公司生存工作嗎?

由於自己沒有一技之長,又沒學歷,所以只能在應徵電子工廠的「作業員」。在求職的過程裡,得先在電話裡表明自己身障,詢問這工作是不是適合身障者,否則不僅白跑還造成彼此尷尬。就在盤纏快用盡時,終於有一家塑膠工廠願意讓我工作,只是工廠裡都是男生,只有我跟朋友兩個女生,而且還要這裡跟男生同住,心裡雖有萬般不安,但眼看就要流浪街頭行乞,也不想在寒冷夜裡,兩人縮宿在空屋裡瑟縮,只好勉為其難準備上工。

沒想到此時貴人出現,在這家負責伙食的先生,悄悄把我們帶到對街一家電子公司求職。出門應試的本來說沒有缺人,正心灰意冷暫回那家工廠時,另一個廠長追出來說要僱用,讓我真是感動到眼淚要掉下來,更感謝帶我們這家工廠的那位不知名的先生,幸好有他出現,否則我真在那家工作,後果實在不敢想像咧!

想不到第三次罷工竟發生在這家工廠,但這次不是我帶頭,是廠長看不慣上面主管對我們薪資不公,於是要罷工抗議。說實在,這回罷工讓我左右為難,若不跟怕被貼不合群標籤,若跟了,深怕老闆一氣下要我「回家吃自己」,這對我這個出外人來說可嚴重了。不過一向最痛恨拿什麼「他們工作比較繁重,我們比較輕鬆」拒絕我們調薪的說辭讓我非常生氣,難道我們每天吸「毒」(強力膠、焊錫),用健康及生命換來,就不是工作嗎!真是腦殘主管,想到這,當然得支持廠長罷工,況且這位廠長是當初追出僱用我的貴人,能不跟進嗎!所以一夥人跟著廠長到承天禪寺去清靜囉!

自從負笈北上工作後,第一次領到真正「年終獎金」時真的感動到無法言語,雖然領的不多,卻第一次感受這份年終獎金是有尊嚴,是我工作一年辛苦代價,領得心安理得,領得沒有自卑、歧視,而且一律平等對待,代表它不是靠政府,與企業合作什麼「殘障工廠」,也可以靠我付出而獲得應有的報酬。

由於這間公司的工作環境是一般工廠,當然沒有什麼無障礙設施,甚至有一家的工作地點在公寓五樓頂,吃住在五樓,我得整天在樓梯間上下好幾回,甚至要外出逛街或遊玩,更得上下五層樓梯。現在終於明白為何我的身體比別人更早衰弱,原來體力與機能都在層層障礙環境裡耗盡。記得曾在琺瑯上色工作的老闆娘曾對我說:「第一次看到妳時,都不曉得要如何幫妳,後來看妳什麼事都自己來,讓我都忘了妳是身障者。」我笑著回答:「沒那麼厲害,基本生活能自己打理就自己來,真的沒辦法,還是會開口請妳們幫忙啦!」

其實聽到她這番話,我心裡真是激動萬分,因為我真的做到不用依靠「殘障工廠」施捨工作,一樣可以自立、依然得到認同與信賴。或許我真的表現太過正常,導致常人朋友都忘了我是身障人士,有時還得提醒他們:朋友!有時請把我當「不正常」人好嗎!他們總是笑問:妳有「不正常」嗎!


大風大浪也無懼

 

我常笑說三百六十五行,除了陪酒、跳舞的工作無法勝任外,只要有公司願意僱用我都去做,所以伊甸開班電腦打字,二話不說上課去,朋友介紹去學做齒模,也去學做好幾個月,只要有機會我都願意試。可惜每回拿起雕刻刀,不好回憶讓我心痛,只好放棄這門技術。

二十年前電信業剛好推出BB扣呼叫器,而這玩意需要電話轉扣才得使用,所以我當「電話秘書」去也。這工作剛開始不僅工時長,而且遇到「大家樂」開獎時間,更是忙到連吃飯上廁所時間都沒有,但為了生活,再累也得給它撐下去。

為了有更多收入,我開始過著日夜顛倒非人生活。甚至有一小小段時間,我還去當外務收費員,因為這段工作經歷太神奇,還寫了一篇文章去賺稿費呢。

原以為我會做這份工作做到終老,沒想到科技變化太快,當第一支手機問市後,我這「電話秘書」行業漸漸沒落。幸好拜政府另一個政策,規定政府機關需僱用身障者,剛好現任單位有個缺,我順勢進入到這裡工作二十餘戴。由於學歷不及上任,剛到任時,就被主管譏諷:「噢!國小畢業,這學歷這麼差這麼多」,接著其他「鼓勵」我要多閱讀,不然「我們說什麼,妳都聽不懂」。我心想,你們到底說什麼,我會「聽不懂」呢?哦!原來是那裡市場的衣服便宜,我家兒子,女兒又怎麼了……等,嗯!這些我的確「聽嘸」耶!

幸好我是經歷過大風大浪,這些諷言諷語影響不了我,只要做好份內工作,管你們有幾個小圈圈,管你們閒言閒語飛出屋簷,都影響不了我,所以有幾個比較聊的來的同事,都好奇我怎麼能這麼淡定呢,我笑笑不言。

說實在,在職場打滾四十餘戴,終於明白一個身障者,若沒有學歷,沒有一技之長,要一份正常工作真的非常困難,而且在求職時,還得忍受老闆異樣眼光,問一些讓人尷尬又難堪問題時,有時為了糊一口飯,為了不連累家人一輩子,只有忍、忍,誰叫你沒本事,沒專長呢!

但也是這份「沒本事,沒專長」讓我有機會嘗盡各行各業不同面貌,認識各行各業工作樣貌,也增添我人生多采多姿經歷,上了難能可貴一門「社會大學」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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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圖: 

我「職」故我在

作者: 
Nancy

 

算算進入職場到現在已過了將近十個年頭,在十年前根本不敢想自已能走到今天這一步,且不間斷要求自已再進步、再進步…之所以能夠這樣努力除了現實經濟問題需要解決,更深一層所憑藉的應該是一種「不服輸」的心態吧!

求職過程因自已扭曲的四肢承受了很多無禮的拒絕,猶記第一次求職被漠視的情景還是歷歷鮮明,那天,面試官要求我們上午先和前輩實習,下午將會把結果告知我們。

到了下午的集體面試,面試官提出的問題大都我第一個回答,但過程中她沒正眼看過我,最後她錄取回答問題支支吾吾但四肢健全的求職者,並跟我說:今天上午辛苦妳了,妳可以回家了!

聽到這句話的當下就像被人打了一巴掌,因為我不敢相信表現比我差的人就這樣輕鬆把我應得的工作拿走,面試官對障礙者毫不避諱的歧視讓我眼框馬上熱了起來,但我強忍住憤怒的淚水,走出那家公司淚水馬上奪眶而出,第一次體認到大眾對障礙者的刻板印象與無知所帶來的殺傷力原來這麼強大!

後來找到的幾份工作薪水都不高,讓我決定投入公職,剛進入公家機關因同事們對障礙者的不了解,始終和我保持著一定的距離…孤單之餘我把心力全部投入工作中,把自已的專業知識建立起來,當同仁有需要時熱心幫同仁解惑,努力的態度終獲長官肯定,從哪裡跌倒就從哪裡站起來,我做到了!

相關連結:理所當然的公民權

台灣視障者就業困境

作者: 
李秉宏


一、前言:


視障者就業的情況一直是一個有待克服的難題,尤其是使用點字的重度視障者,更是弱勢族群中最弱勢的一群。以現今台灣的人口當中,就有約五萬六千人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視障者,而這群視障者當中,從事的行業類型亦限於少數的幾種行業為主。以現在的就業狀況來看,至少有一半的視障者沒有職業,而剩下有在職業的視障者,多半從事的行業最大宗為按摩業,其次為音樂工作、電話接線生,亦有部分的視障者多留在視障相關團體裏從事點字校對的工作。而能從事上述以外職業之視障者可說了了無幾。再加上現今視障團體,多半也是針對上列的四類工作提供所需之服務,更顯示視障者現今就業上所面對的就業問題,並沒有因時代的進步而有所改變。為何國內,絕大多數的視障者僅能從事上開類型的職業,實為一項值得探討的問題。

 

二、視障者跨入職場的特殊困境:


視障者如欲跨入其他職場,除了必須面對求職者常見的就業問題(如:產業結構的變動、雇主的第一印象、該職種應具備的專業知識等),亦須面臨因視障所生的特殊就業困境,此點並不會發生在一般人的身上,茲就視障者常見的就業困境說明如下:
 

觀念上的障礙:

首先,我們身處的社會,多數的人在成長過程中身旁未必有熟識的視障友人,在彼此不了解、不認識之前提下,對視障者的認知必然存有問號。正因如此,一般的雇主總會依其主觀的印象認定視障者得否進入職 場,此點必然影響視障者就業的機會。筆者過去任職於勞保局,常有人問筆者「為何要考律師,好好做一輩子的電話接線生就好了,或是去做按摩不就成了」等語,顯然仍有不少人抱著視障者等於從事按摩業者的觀念。

其次,雇主如欲雇用視障者,除須付出每月的薪資,亦須提供因職業所需的輔具供視障者使用,由於視障輔具多半價格昂貴,再加上大多數的企業並不知悉雇主僱用視障者可向勞工局補助購買輔具之經費的資訊,使得雇主認為僱用視障者除需給付薪資,尚需負擔另一筆巨大的開銷,基於經濟成本的考量,必然不願僱用視障者來就業。

此外,部分有熱忱的眼明人,因過度的關心,總會主觀上的認為視障者僅能從事某些職業,此點亦會否定特定行業的就業機會,造成過度的關心反而限制了許多有潛力、有天份的視障者無法順心如意的從其所好,此點恰巧與歐美的觀念相反,在歐美的觀念裏,視障者應予一般人相同,均應獲取所有就業的機會,至於能否從事則需各憑本事,故於歐美社會中,可造就許多優秀的視障者,能夠在不同的領域當中發光發熱。

最後,現行身權法第38條雖有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即所謂「定額雇用」的規定,如果違反上開規定,可依同法第43條第2項,雇主每月須向就業主管機關繳交基本工資之差額補助款,惟許多企業基於經濟成本的考量,認為每月付出的薪資成本高於基本工資的差額補助費,故寧願繳交差額補助款,也不願提供視障者就業,造成許多已符合法律規定之大型企業,並未僱用視障者。另一個現象顯示,部分優良之廠商,其雇用者多屬肢障、器障或其他障礙類別,視障者多屬業者較不願雇用之障礙別,其主要係考量工作的性質索然,此點亦影響視障者跨入其他職場之機會。
 

資訊取得、資訊接觸及資訊產出的障礙:

視障者若想進入一般職場,還得面對另一項考驗,就是多數的就業環境充斥著紙本資料,雖然,現今社會已有了一些輔具(如:盲用電腦、掃描機)可以排除部分的障礙,然多數的紙本資料並未有電子文件可供接觸,視障者無法透過盲用電腦的平台閱讀,再加上目前的掃描技術,其文字辨識的功能仍有不足,許多的紙本資料視障者現實上無法接觸。雇主在考量視障者客觀上的工作效率,必然不願意僱用。

再者,視障者主要的資訊來源,多半透過點字書、有聲書及網際網路為其管道,然而,市面上所有的書籍、雜誌及刊物並非均有點字書和有聲書的型態,且前揭報章雜誌的內容亦非可於網際網路上獲取,故視障者與一般人間有著懸殊的資訊落差,而這樣的現象影響了視障者的就學及就業。視障者在缺乏資訊的情況下,求職的障礙不言可喻。惟上述的困境並非無解決的方式,由於現今盲用電腦十分發達,絕大多數的視障者均係透過盲用電腦與眼明人溝通,因此如要解決上述的問題,未來必須透過出版單位購置報章雜誌的電子原始檔,方能解決上開問題。

此外,視障者進入一般職場,還有一項一般人較不了解的困境,那就是「同音異字所生錯別字」之問題,此一現象較易發生在先天失明者的身上。由於先天失明者從小學習者為點字,而點字的型態,係透過注音符號拼湊而成,本身並無部首的概念,故點字本身僅有「音」而無法以字形字義的方式呈現,因此,視障者所撰寫之原始文件容易產生「錯別字」的障礙。由於華文社會的視障者有著上開的特殊困境,除容易引發一般人與視障者間文字溝通的不便,且「錯別字」亦為工作職場對外文件的大忌,故此一困境將導致雇主或其同事對視障者工作能力的不信任,此點亦係視障者得否進入一般職場的現實問題。而在此值得一提,「錯別字」的問題並不會發生於歐美的視障者身上,由於歐美的文字皆係以「拼音」的方式呈現,視障者所學習的僅係文字呈現方式的不同,故歐美的社會中,只要透過盲用電腦的平台,視障者與非視障者間並不會產生文字溝通的障礙。

由上可知,無論就「接受資訊的來源」、「接收資訊的管道」及「視障者資訊產出」等角度觀察,視障者若無充分的配套措施為其後盾,將使視障者難以跨入一般職場。
 

就學引發的障礙:

在我們身處的時代,就學的背景亦是求職者不可或缺的條件,尤其,目前大多數的國民均擁有大專院校的學歷,雖然相較於上個世代,大專院校的學歷已非就業的保證,確係求職者必備的條件。

而有關視障者就讀大專院校的管道,主要係透過專為視障者舉辦的「身障甄試」選填志願,惟此項管道視障者僅得選填願意招收視障生的大專院校科系,意即該入學管道,必須是特定大專院校之特定系所,同意開放若干名額招收視障生,方可成為視障者的選擇。雖然,近一二十年招收視障者的大專院校日益增多,惟仍有許多科系尚未招收視障生。由於若干職業具有一定的進入門檻,求職者必須具備特定領域的背景使得就職,此點亦會影響視障者求職的困境。筆者曾有從事按摩業的友人,希望能取得中醫師資格,然而報考中醫者必須取得中醫相關科系的學位,而現今招收視障者的大專院校並無相關科系可供選擇,讓有志成為中醫師的視障者無法得其門而入。

其實,以上所舉各案僅是冰山的一角,類似的情況更是不甚枚舉,若此項問題未能解決,視障者要想跨入某些職業(特別是具專業背景的職種)恐難以實現。
 

視障者本身之障礙:

由於視障者進入一般職場,除需面對自身障礙所生的就業困境,同時還得面對一般求職的就業困境,使得視障者如欲進入一般職場,必須面臨雙重的就業難題。實際上,近一二十年來,多有不少的視障者嘗試跨入其他的職場工作,其中不乏具有大專學歷者,然而現實上失敗者的人數總是高過成功者的數量,故許多的視障者僅得回頭重操舊業。而在這些視障者中,甚有部分從事按摩者具有學士資格,而這些視障者本身於現實環境下無法發揮所長,為了謀生不得不作此選擇。從上所述,實際上從事按摩業的視障者,並非所有人一開始就將按摩業當做一生的志業,許多視障者踏入按摩業乃係現實環境中極為無奈的決定。
 

三、如何解決視障者跨入職場的建議:


上開問題,確實為現今視障者就業困境的拒提表徵,然而,觀之偶美各國的就業概況,我們卻能在多種行業中看見視障者的身影,這樣的現象,值得我們家以身究,找出如何突破視障者就業的困境良方。本文認為,應就視障者特殊的就業困境建置配套措施,才是根本解決之道,故本文試圖提出以下的建議,俾供主管機關參酌:
 

對於社會大眾、企業僱主進行視障者族群的教育訓練:

如前揭本文索術,視障者難以跨入一般職場,最關鍵者乃在於多數的非視障者因成長經驗少與視障者有所互動,故對視障這個族群認知有限。許多的誤會、誤解、刻板映象皆因不了解所生,因此,如何透過適切的管道,讓世人認識這個族群,自當重要。對此,職司身障業務的主管機關,沒年必須編列相當之預算,透過各式不等的管道(如:網路、報章雜誌、宣傳影片、說明會、分享會等),介紹視障者這個族群的獨特性,透過常年的申根宣傳,使這樣的觀念能深植人心,加深彼此間的認識,日復一日,笄年累積,相信會有助於一般民眾對於視障者的認識。

此外,勞動主管機關亦需編列相當之預算,定期向企業族群介紹視障者就業各階段的特殊法令,透過法制教育的途徑,讓企業族明白系爭法治對於企業經營上有何利弊得失,視障者再就業尚有哪些資源可以排除企業族的疑慮,或許能讓企業族逐步有意願的接納視障者成為其願意聘請的員工。
 

獎勵廠商投入盲用輔具之研發:

由於現行盲用輔具(如:盲用電腦、盲用掃描機),雖可解決若干紙本文件之作業,反之,現有輔具仍有不足之處,為了使視障者於充斥紙本的就業職場中能夠拉近接觸資訊的機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鼓勵廠商研發新的技術(特別是圖像轉換文字的辨識軟體),除了給予獎勵措施,亦可提供適切的免稅優惠,使廠商有其誘因投入開發。
 

建置「視障者電子書」服務平台:

本文前已論及,市面上的報章雜誌,並非均有點字書籍有聲書的資料,故根本解決之道,僅得向出版商索取電子文件,使得消弭此種資訊落差,然而,市面上的出版商數量眾多,且各廠商出版之報章雜誌,其權利人亦可能散見於各作者身上,如欲執行此一措施,須有一獨立的平台方能完成此項任務,故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成立此一平台,執行此項業務。至於執行之方式,亦可委由較具經驗的社福團體辦理。
 

主管機關應設立詞庫服務中心:

本文前已論及,學習點字之視障者,其所撰寫之內容常有「錯別字」之問題,為使視障者於一般職場上能減緩此項困境,故本文建議,就業主管機關,可成立「詞庫服務中心」,由該單位將視障者所需使用的「專有名詞」建置完整的詞庫,並由該中心定期寄送給一般職場的視障者,將可減緩此項錯別字的困境。至於執行上的細節,就業主管機關可委託較具經驗的社福團體辦理。
 

教育主管機關應全面開放大專入學管道:

由於現今許多的職業種類,須具有相當的背景方能勝任,而現今視障甄試之入學管道,視障者本身所能選擇的院校科系極為有限,為使未來視障者的就業類別能夠逐步增加,故教育階段自然不可等閒視之。而根據現有的大專聯招體制,僅有輕度視障者方能順利參加考試,對於重度或全盲的視障者並無相應之配套措施 ,故根本之道,應使大專聯招的平台可讓重度或全盲生也能順利參加考試;或教育主管機關,應繼續說服大專院校繼續開放其他科系,讓參加盲聾生甄試的視障生能有更多的選擇。
 

四、結論: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而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且國家對於身心障礙者之保險與就醫、無障礙環境之建構、教育訓練與就業輔導及生活維護與救助,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我國憲法第七條、第十五條及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七項已揭示了視覺障礙者享有公平就業機會之基本人權,然而我國視覺障礙者能否有平等的機會踏入一般職場,是一段漫長的路,更是一個有待視障者本身、視障團體、一般民眾及相關主管機關共同努力的目標。

(本文作者為台灣第一位視障律師李秉宏,目前為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
 

插圖: 

聾人就業處境分析

作者: 
Debra


在身障就業領域服務長達15年的簡銘佑,目前擔任中華民國聾人協會就業服務督導。他表示協會服務的聾人朋友,年紀介於18-65歲間,媒合就業成功的機率約8成左右,聾人朋友原則上不會找不到工作,至於工作喜不喜歡、符不符合興趣,而能不能長久待在一個工作,則因人而異。

有這麼高的就業成功率,主要在於協會的事先準備,跟雇主溝通聾人員工工作時需要的協助、如何與龔人朋友互動、如何交辦工作;而且媒合前會先觀察公司環境,排除可能發生就業歧視的工作,因此媒合成功的案例很少發生聾人被歧視狀況,一般而言聾人員工與老闆、同事的互動也都順利無礙。

雖然,聾人找工作沒有太大困難,現今許多大學畢業的聾人朋友也都可以順利找到坐辦公室的行政工作。不過,卻幾乎沒有龔人是長久在同一個工作崗位上,進而獲得升遷至主管職位的案例,原因為何?簡銘佑分享了他個人的擔憂:一般公司不會投入額外的資源在聾人員工身上,聾人員工一進公司若是做行政工作,那他就是一直做行政工作,較少給予相關的在職訓練、培訓至管理者位置的機會;另一個影響聾人工作發展的重要因素,則與聾人朋友對的職涯規畫的想像與態度有關。

他表示,聾人似乎缺少規劃長久職涯發展的工作觀念,目前接觸到的聾人不太有機會或經驗去對未來做規畫,一來是從小學習的特教環境,無法就聾人的障礙限制提供個別教學,也就忽略了思考整體涯職觀念的養成;二來可能也是家庭環境的影響,父母家人沒有太多的要求和期待,使得他們較不會思考現在的決定會不會影響未來的發展,就是這樣的內外因素,造成龔人不斷在換工作的情況。

此外,聾人同儕間也有一股相當強大的力量影響著他們看事情的方式,這股支持的力量或許可以支撐聾人在生涯發展上遇到的挫折,讓他們很快獲得力量重新出發,但也可能成為聾人遇到挫折時,逃避困境的推手。

簡銘佑表示,每個人在工作上都或多或少會遇到挫敗,可能是與同事、老闆的互動摩擦,或者對工作看法不同、理念不合,遇到困難或挫折時,大部分的人會選擇分析困境、想辦法解決問題。然而,在我們的經驗中有不少案例,放棄解決問題、重新找工作成為聾人選擇面對挫折的方式,他舉例最近就有一位服務個案表示老闆對他講話很大聲,認為老闆歧視他。但簡銘佑認為這位老闆只是說話比較大聲、比較直,而且老闆對每個人的講話態度都一樣,應該不是針對他。經過數次溝通,這位聾人朋友最後還是選擇同儕的建議:直接換工作就好。

11月8日「視而不見 要尊嚴」的身障大遊行,聾人協會也是參與的團體之一,他表示雖然目前聾人大多找得到工作,公司開會時也會適時申請手譯員或聽打服務,不過整體而言,聾人朋友的工作環境還是不夠完善,仍需要政府單位、公司行號增設一些設備改善無障礙的資訊溝通環境,至於每個公司常有的考績考核,他表示,針對聾人員工的表現,考核方式也應該多元化,而非拿一般員工的考核標準來套在聾人員工表現上,因為有些考核方式是一般人先天上的優勢,拿來考核聾人員工會難免會有不公平的狀況出現。

聾人朋友就業心聲與權益爭取:

  1. 我們要有閃光警示裝置器,無障礙視覺安全環境。
  2. 我們要有廣播電子跑馬燈,有權知道公司的訊息。
  3. 我們要參與工作會議,有手語翻譯,有聽打服務。
  4. 我們可以視訊、簡訊軟體等線上討論,勿以無法接聽電話為由不給機會。
  5. 面試時,勿以聽力損失程度來做徵求人員之標準。
  6. 我們雖聾/聽障,但有能力和一般人一樣可以做任何事。
  7. 我們要提升職場技能,不要全開發偏重勞力工作。
  8. 我們重視聾/聽障就業權益,不要以績效為考量。

不要「視而不見」,我要尊嚴

作者: 
莊棋銘


作者莊棋銘參與11/8遊行照片這是我第四次參與「千障權益行動聯盟」每年固定一次的身障遊行。要問為甚麼?是甚麼動力讓我持續參與下去呢?我想是「群」的概念吧!記得在「讓台灣障礙者成為世界公民」的國際研討會中,陽明大學的周月清老師曾慷慨激昂的問:「政策制定,障礙者的主體在哪裡?」我想,主體在於「群」,少了「群」的概念,問題永遠個人化,好像爭取到自己要的,就滿足了,少了機會平等的概念。也因為「某些人」只看重自己的福利有沒有,只想成就自己的成功,反而指責先鋒爭取權益的人,爭取權益是「得了便宜還賣乖」,這種情況,恐怕真的是「良心障礙」「同理障礙」了。站在尊重差異性的觀點上,或許這種人也該拿個「缺乏同理他人困境」的手冊。除非我們看見他人,理解差異,連結需求,不然各個擊破,沒有「群」的力量,本來就弱勢的人,怎麼會有人在乎你個人的「主體」呢?

身為障礙者的我,很清楚障礙者要「走出來」爭取權益是非常不容易的。每天因障礙因素,使得生活自理,出門,與人溝通,會因各種障礙限制而有困難,何況站出來面對大眾眼光?而在台灣「權益」跟「特權」往往分不清楚,一般大眾未必能理解為甚麼我們需要站出來,爭取政府給的支持?

但台灣有一群身心障礙者,有感於身心障礙者的權益爭取、保障,這幾年來並未因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歷經三次修改有所大幅度改善。因此,「千障權益行動聯盟」在2010年開始,每年一次身心障礙者大遊行。先後爭取如交通無障礙、資訊平權、教育平權、就業保障等不同主題。

曾經有人問我:「抗議有用嗎?反正政府都是派代表出來收一下陳情書,作個樣子,事後也不管你的困難。」但我都會以成功的例子回應。當年台北市在蓋捷運時,並沒有設計無障礙,是劉俠女士帶頭抗議,才讓無障礙設計放入捷運系統,至今台北、高雄、甚至於高鐵等新建大眾運輸系統都有方便的無障礙設施,許多輪椅族、娃娃車、老人家都可方便使用。一人倡議,千萬後人享受,是倡議者應該學習的胸襟。我向來主張:「越困難的事情,成功就越有價值。」民主、人權、權益保障每項都很艱難,需要時間催化,但如果達成都很值得喝采。

身障服務團體及身障者上街抗議就業歧視今年的「視而不見,要尊嚴」遊行,強調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就業」對一般人來說,是成家立業的保障,是自我肯定,貢獻社會的方式。但自動化、快速化的現代社會,障礙者工作機會往往被「效率」導向思維所限制,使得很多重度障礙者,要找到工作非常困難,導致自信不足,經濟無法自主。有人批評,障礙者只要權益,不想付出勞動,但弔詭的是,卻沒有提供勞動機會,或者學習職場技能管道。在沒有學習計畫,培養職場能力狀況下,又怎能奢求有好的工作表現?障礙者是平凡人,應該驕傲的被看見、被重視。但也不該被視為超人,以「超越」障礙的空泛口號要求障礙者自行面對困難,實屬不切實際。

台灣有超過一百一十萬名身心障礙者,這群身心障礙者是你我的家人、朋友、左右鄰居、包括我們自己。我們散居在社會各個角落,每天面臨不同障礙、困難。我想,每年一次障礙遊行,雖然議題不同,族群有異,卻是連結百萬身心障礙者與親屬,關心身障議題社會之士的機會,可看見彼此不同,讓社會大眾看見我們也是社會一份子,不該被遺忘。「日久見我在」,終有累積能量到臨界點,成為改變制度的力量。改變制度跟政府思維前,障礙者要先學著改變自己。改變【凡事看見自己需求而已】的思維。唯有團結需求,連結權益,才能使障礙困難成為公共議題,獲得重視。十年後,當我們回顧這些年的遊行。我相信,大家會欣慰,這些年的努力是值得的。下一代人,會為我們的付出感到驕傲。

(作者為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宣傳組長,本文同步刊登於台北市新活力自立生活協會活力季刊第3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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