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央選舉委員會已經於網站上公告15559個投開票所的設置地點,請各位可以依據自己的戶籍地查詢自己要前往的投票所,若依據您的了解該處無障礙環境並不完善,歡迎您寫信告訴中華民國殘障聯盟(yukyu@enable.org.tw),殘盟將請各縣市選舉委員會於選舉前進行改善。 投開票所設置地點公告網址http://web.cec.gov.tw/files/11-1000-5368.php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
文/盧勁軒
緣起說明:
對於年底的九合一選舉,肢體、視覺、聽覺及心智障礙等服務團體,皆提出現行選舉制度的缺失,我國「選舉罷免法」第18條第3項規定,身心障礙不能自行圈投而能表示其意思,可以由家屬或投票所管理員及監察員各一人,代為圈投。
但是,根據2010年所進行對全國身心障礙者的調查,僅有三成五左右的受訪者知曉上述法律規定。不過也有障礙者認為無法秘密投票讓他們有所顧忌,中央選舉委員會應該要解決障礙者投票的障礙。
障礙者在投票過程中,可能會遇到的問題:
跨障別整體要求:
各障別個別要求:
文/Grace Chang
2014/09/23楊玉欣立委邀請中選會和障礙者討論如何落實障礙者參與公民政治選舉權,中選會代表: 選務處莊處長、林科長;跨障別障礙者代表:聽障:牛暄文理事長,視障:李秉宏律師,精障代表,自立生活:林君潔總幹事;肢障:障權會:傑哥常務理事和張惠美副秘書長。基本上,我們將9/13國際研討會暨工作坊的結果,各障別投票時遇到的困境表達給中選會。
由於接近年底選舉,短期完成下列項目:
亦將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這次從美國帶回來的‘美國加州投開票所無障礙指導原則’(Polling places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給了中選會,裡面包括斜坡道、無障礙廁所、停車位、空間、軟硬體、資訊、服務、宣導等等都有完備的規劃。(Grace Chang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擔任副秘書長,本文照片由盧勁軒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