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音樂人的故事


除了語文學習,大家可能會對聽障朋友能不能學音樂感到很好奇。其實,與開發語文能力一樣,「只要找到方法,用對了教學的方式,聽障的人仍可以學習音樂,當個傑出的音樂家。」江娜分享她的經驗和心得,「我小時候學過三年鋼琴,那時,老師用教正常小孩的方法教我,我學了三年,一事無成,也學不下去了,但後來老師找到適合我的方法,我才能繼續學下去。」

「首先,能夠激發這位聽障小朋友對音樂的興趣,這是非常重要的,接著再給每個孩子測試,製作出聽力圖。每個人的聽力狀況不一樣,無法一概而論,有些孩子可以學高音領域的音樂,聽不見低音,適合某幾種樂器;有些孩子的優勢是在對節奏的掌握,他們較適合中東那種節奏強烈的樂種。了解了每個孩子的狀況後,才能夠著手找到最適合他們的學習方法。」江娜說:「要看的是每個人的優勢,而不是只看見他的缺陷。」

來自屏東,人稱「鋼琴王子」的郭翔豪,小時候右耳完全聽不見,在長大接受手術前,也是在聽力受損的條件下,學習到一手的好琴藝。還有一個人,也許我們都沒有想到過,就是有「國民歌后」美稱的鳳飛飛。鳳飛飛也是右耳長期聽力受損。大家都注意到她的缺陷跟後來的歌藝成就,說她因而更重視音準,克服了自己的障礙。聽障同胞學習音樂雖然艱難,卻因此比聽人更能夠體會歌詞和節奏的美麗,或許,當鳳飛飛走上舞台,開始動感的表演,結束之後當掌聲響起,而耳內的世界卻失去平衡感時,那種壓力,確實是我們不太能想像的。

每個聽障朋友的程度不同,有些朋友帶上全塞型耳機,把音量調大聲,他們可以聽見較高分貝的聲音,他們請聽力正常的友人形容所放出的樂音,朋友說:「像火雞叫,讓我寒毛都豎起來了」;在電子公司上班的聽障朋友何平,小時候因為姊姊愛聽歌,媽媽也要他來試試看能不能聽到音樂,何平就問媽媽:「姊姊聽的音樂,哪一種最吵?」姊姊拋來的答案是:「瑪丹娜」。

何平對瑪丹娜音樂的評語是:「屬於節奏型的,不適合小小的耳機,可以用全罩型耳機。」當然,對何平來說,許多聽得到的音樂都屬於「節奏型」。何平在國小時,是在正常學校就讀,上音樂課時只能坐在後面,沒辦法聽見音樂。上國中後轉到啟聰學校,何平和幾位聽障同學組了一個樂團,他們的聽力程度不一樣,何平只可以聽見鼓聲,同學可以聽見笛子聲,因為笛子屬於音域較高的樂器,這樣組著樂團,表達他們的音樂理念。

何平相信,聽障朋友絕對非常適合學打擊樂,啟聰學校的下課也並非如同一般學校飄揚鐘聲,而是隆隆咚咚的鼓聲,重音越低,或是分貝越高的鼓聲,越能進入聾人同學的聽覺範圍內。在日本著名的太鼓樂團裡,就曾出過聽障的鼓手,因為聽不見,維持著內心的專注安靜,他們更能夠表達出那種鼓藝到達顛峰,天人與鼓皆合一的禪境。

摸音樂、看音樂

所以說,沒能聽到聲音,就無法感受歌曲和歌詞的意義,這種從古代起顛撲不破的迷思應該要破解了。江娜會藉著看KTV的螢幕上閃著紅燈的歌詞,理解一首歌。更小的時候,她在爸爸唱歌時,把手放在爸爸的喉嚨上,藉著喉嚨的震動來學一首歌。江娜說:「學一首歌,不一定是要用聽的,還可換另一種方式。我就反過來,從文字來學一首歌,從發音的方式來學一首歌。」

長大一點,江娜透過打節拍來學音樂,透過手語數節拍,讓自己與音樂融合。江娜說:「在台北的啟聰學校裡,許多原住民小朋友聽不見聲音,但舞卻跳得很好,他們跟著節拍跳著舞步,比許多聽人還跳得好。」

有些聽障朋友透過音箱的震動感受音樂,有人看音波圖來感受音樂的高低起伏,在電腦上播放音樂,「看」著一首貝多芬的<快樂頌>從類比的音響,轉換成數位的圖形,音符有時變成舞動的水波、火焰或是舞動的精靈,就不能不使人讚嘆,科技所帶來的變化,使得過去的「不可思議」,變成了現在生活中唾手可得的經驗。也使人不得不聯想,有人說貝多芬耳聾以後寫出的第九號交響曲,是古典音樂的曠世傑作,貝多芬的「知音」,也許正是兩百年後,所有有著相同經驗,「看」過<快樂頌>變成跳舞的音波圖的聽障朋友們。

許多聾人在回想他們學習、欣賞音樂的經驗時, 都會提到「 音箱」 , 音箱傳出的音波震動感,是許多聾人朋友接觸音樂的第一課。在電影《春風化雨1995》(Mr. Holland’s Opus)裡,何蘭是個會作曲的高中音樂老師,他的兒子是個聽障兒,聽不見任何聲音,兒子從小就覺得爸爸只愛他的學生,不愛他。他也不知道爸爸每天忙著教學生音樂,到底在執著什麼?父子為此多次爭吵,後來,爸爸用音箱播放自己的作品,當兒子摸著音箱的同時,終於露出寬慰的笑容,因為他懂了爸爸的音樂了。

調音器的發明,原是讓學音樂的人能夠藉此抓到音準,但也促成了許多聽障音樂家的誕生。在2012年廣播金鐘獎的頒獎典禮上,視障歌手蕭煌奇和聽障表演者黃瑋琪同台演出,就曾感動過無數觀眾。黃瑋琪不僅在唱歌與彈琴上精準無誤,也能創作歌曲,而她所依靠的學習工具就是調音器。

原先,我以為「聾」這個字和「龍的耳朵」有關,由於龍是一種虛構的動物,雖畫上了耳朵,卻不知道,「龍」到底能不能聽見聲音?在正統的詞語字義中,「聾」即「無聞」與「聽覺遲鈍或無法聽到聲音的症狀」之意。依照此字義,這樣的「龍」好像是「籠」,就如同人被關在密不透風的籠內,而無法察知外界的發聲。

依據古代人的生理知識和生活範圍,長久以來認為「聽不見聲音」就和音律學習斷了線,聽不見也就不能學唱歌,所以才有「聾者之歌」這一出自《淮南子》的成語問世和流傳。這句成語的歷史,自西漢劉安的時代到現在,也有兩千多年了,大多用來形容「不了解真正意義,只會一味模仿,卻是東施效顰」的人。

「歌」的造字過程,表現出古代人對「聽得見才能學唱歌」的想像。在甲文中,「歌」是一個人挺直了身子,張口唱歌的模樣。像是兩個「口」,一個發出聲音,一個則是讓聲音進入耳內做調整,才不會走音。

《淮南子》原道篇的原文是這樣的: 「夫內不開於中,而強學問者,不入於耳而不著於心,此何以異於聾者之歌也,效人為之而無以自樂也,聲出於口則越而散矣。」淮南王劉安和食客們寫這本書時,本意是用來向他的皇帝老兄造反而準備的,他們借用當時的生活經驗,來說明求學問的人若缺乏反省能力,且求學問的態度有耳無心,就好像聾人只會模仿唱歌,根本不懂歌曲的意義和旋律的美感。此一比喻雖有道理,但劉安顯然無法得知,兩千年後,聾人的世界才沒有那麼的不堪。

在咬文嚼字的中文世界裡,文人們覺得光一個「聾」字顯然還不夠用,在《國語》這本書裡提到: 「耳不別五聲之和曰聾,生而聾曰聵。」專指生下來耳朵就已聽不到的這類型聽障同胞。「五聲之和」也是個很有趣的說法,在現代科學技術裡,卻是用「能聽到幾分貝以下」的等級來區別聽障的程度。

古人必定認定,一個「聵人」的心智必定混沌未開,甚至導致無法受文化禮制薰陶,肯定就是個「草包」,所以才有了「昏聵無能」這個成語。會把「昏聵」―眼睛看不清楚、耳朵聽不見,和「無能」聯想在一起。但通常在文章的用法裡,指的卻是「耳聰目明者的昏庸糊塗」,只不過也因而賠上了千古來對視障和聽障同胞的刻板印象與偏見,或因而懷疑起了聽障者的智能與能力。到了二十一世紀,我們不妨改變心態,幫助他人找到每個人的天賦,克服先天條件所造成的障礙和困難。

將「聾者之歌」轉化為:
「他靠著本身的毅力克服了障礙,完成了原先不可能的任務,有如『聾者之歌』的動人樂章。」

「每個人不管上天給他什麼樣的限制,賦予他什麼樣的條件,但他最終總是可以找到自己的『聾者之歌』。」

「聾者之歌」就是每個人的「聽見」和「被聽見」,「聾者之歌」也是每個人給自己的歌(A Song for One’s Own)。

(本文摘錄自《殘,但是我X得見!》一書第25~32頁,感謝「我們出版」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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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但是我X得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