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秋天,南台灣的小鎮充斥著逼人的暑氣,將近三十度的高溫,熱得人直冒汗。
早上七點鐘不到,婉柔(化名)獨自坐在教室裡,因早起的疲倦而感到些許睡意。她趴在桌上,看著窗外尤加利樹枝頭上的葉子隨風搖晃,靜靜感受著悶熱微風帶來的溫度,不知不覺便睡著了。
半夢半醒之間,窗外的風似乎變大了。她模模糊糊地睜開雙眼,站起來想把窗子關上,突然被人蒙住面孔與嘴巴,一路跌跌撞撞被拖進教室外的男廁。
空蕩蕩的走廊上沒有半個人。
她嚇得渾身發抖,不敢直視對方眼睛。對方將廁所的門反鎖,抓住她的肩膀,將她拉近自己。她害怕地想大聲尖叫,卻不知自己是否叫出聲。對方摀住她的嘴,連打她幾個耳光,用腳踢她肚子,使勁把她的褲子往下扯……
她身後鎖著的門外,宛如另一個世界。
事後,她呆坐在廁所地上,像個被撕爛的破布娃娃,腦子裡一片空白,什麼也記不起來。唯一記得的,只有壯碩的學弟臨去前惡狠狠的眼光,以及手語比出的威脅:如果你敢告訴別人,我就找黑道把你全家殺光光!
被強暴的驚嚇,被毆打的痛楚,被威脅的恐懼,不知所措地在心裡亂竄,找不到出口。她好想鑽到媽媽懷裡大哭一場,訴說自己受到的屈辱,可是她又擔心,萬一對方真的叫黑道把爸媽殺掉,怎麼辦?
她默默整理好衣服,雙眼浮腫地爬起來走回教室。事後,她沒有對任何人提起,覺得自己永遠都不會說出來。那些細節實在是太不堪了,她連回憶都不敢。
白天上課時,她硬打起精神,裝作若無其事,到了晚上,不安和恐懼卻一次次席捲而來:對方掐她的脖子、反綁她的雙手,以及臨走前威脅的眼神,像是無聲影片似的在腦海不斷倒帶重放、倒帶重放。次日早晨,她帶著熟悉的恐懼醒來,模糊記起那惡夢一般的場景,她感到羞恥、驚慌。
十六歲,正是青春歡快的歲月,她應該快樂的,然而她的感覺卻背叛了她,不聽自己使喚。她變得病厭厭的,虛弱乏力,像是放棄抗拒意志的小動物。媽媽幾次探問是不是學校發生什麼事,她總是頑強地否認說沒有,一溜煙跑開了。
有天班導A老師不知何故,在批改她日記時寫下:「有事一定要跟老師講,我會幫你!」
A導師在特教系求學時主修智障,對手語懂得不多,只會簡單的問好及打招呼。婉柔很喜歡她,總是自告奮勇權充手語翻譯,協助老師與其他同學溝通。看到這段突如其來的留言,婉柔興奮地告訴自己:老師要來救我了!當天夜裡,她立刻在日記簿上寫道:
「他來說,要不要上床,跟我做愛,我說不好!……我說:不要帶我去上床。別煩我,頭痛,疼。」
第二天,日記交出去了,可是發還時婉柔卻發現,老師並沒有批改。婉柔有些困惑,但她告訴自己說,老師一定是太忙了,沒時間改日記。
從此,那位叫大文(化名)的學弟不時纏著她、騷擾她,強迫她發生關係。每一次,她都害怕得叫不出來,因驚懼而動彈不得,只得咬緊牙關,試著什麼也不想。每一次,她都覺得好無助,因為她知道,就算使盡力氣喊叫,也沒有人會來救她─同學跟她一樣,什麼也聽不到。
原來,她是相信有神仙或菩薩的。現在她覺得,除了惡魔以外,沒有人在身邊。
她變得沉默,越來越沉默。
春天來的時候,校園有如沉睡的樹木般,紛紛綻放出新葉與粉嫩的花朵,一切好像又重新開始了。
滿身創傷的婉柔心底彷彿也生出新的力量。她鼓起勇氣,寫了張紙條給A導師:
「昨天早上……我回來學校沒有人去教室,我自己一個人走路看到沒有人……有一個男生的名字叫大文………來兩次來叫我上床要不要,我說不要,他被我做愛,別煩我……A老師不要告訴大文……以前他說我別告訴我媽所以告訴老師,罰大文以後,大文會生氣告訴黑道老大很多男生……大文和黑道老大的朋友殺手刀我……。我很煩昨天晚上我睡不著,今天我希望要告訴老師,可以法律的話。」
A導師依舊保持沉默。
婉柔怎麼也想不透,為什麼老師都沒有反應呢?難道是她寫的內容,老師看不懂?她好想去找老師問清楚,卻覺得整個人好疲憊,雙腳沉重如綁了鉛塊,一步也無法舉起。
時間一天天過去,大文一而再、再而三地侵犯她。她束手無策,拿不定主意,卻無法停下念頭不去揣測老師為何默不作聲。
她決定直接去找老師問個明白。
A導師憤怒拍桌,厲聲斥道:「如果老師幫你,誰幫老師啊?」說罷掉頭就走。
驚訝、恐懼、混合著寂寞的感覺,像沙塵暴的漫天黑塵,以鬼魅般的流動速度,細微地滲透包圍過來。她一直以為只要說出來,一切都會改變。可是,她錯了。
一天夜裡,媽媽發現婉柔雙手埋在下腹,露出痛苦的表情。媽媽問她,怎麼了?是不是哪裡不舒服?婉柔眼裡露出驚恐,她使出全身力氣,硬將媽媽推開。
向來與女兒十分親暱的媽媽直覺一定是出事了。她勉強讓自己露出笨拙的微笑,用手語表示:不要怕,發生什麼事,告訴媽媽。
婉柔不住地搖頭,緊緊咬住牙,不讓自己哭出來。
媽媽伸出手,緩緩將婉柔拉向自己,問了她一次,兩次,三次。
她發現婉柔下體有如火燎一般,一片腥紅,彷彿要開出朵朵玫瑰。
婉柔就讀一所位於南部專收聽障學生的特教學校,全校有三百多名學生,大家大多住在學校,只有週末才回家與家人團聚。許多學生打從小學就在這兒讀書,直到高中畢業,大夥同吃同住同上課多年,情感十分緊密,加上彼此又有共通的語言(手語),很能分享與交心,往往比自己家人還要親。
剛住校時,婉柔對於入夜之後可與同學竊竊私「語」,互相交換情報感到快樂。可是時間久了,她發現宿舍除了床位外加衣櫃,幾乎沒有私人空間,浴室一律沒有門,只有一層薄薄的布簾,「隱私」成為不可能的奢求。她曾目睹生輔員半夜查房時,捉姦似的突然掀開學生被單,像是要逮捕現行犯; 而在住宿生看似緊密的情誼背後, 也隱藏著難以言喻的潛規則, 例如強凌弱、大欺小,被欺負的人永遠只能選擇隱忍。
她很看不慣,吵著要爸媽讓她轉學。
這時學校正面臨招生不足的危機,想方設法四處招生,既有的學生更是一個也不能少。校方聽說婉柔要轉學,三番兩次派人說服爸媽說,我們有專業師資及特殊設備,如果轉到一般學校的資源班,恐怕沒這麼好的條件;如果婉柔不喜歡住校,也可以考慮通勤啊。
「我白天要上班,一大早就得把女兒送來,這樣沒問題嗎?」爸爸仍有疑慮。
「放心,學校都有警衛,很安全!」出面說項的某主任拍胸脯保證。
為了讓愛女能受到良好的專業教育,加上該主任的再三保證,從此爸爸每天花幾個鐘頭,從外縣市的住家親自開車載婉柔上學, 再開車回公司上班。同學都知道婉柔有個每天送女兒上學、風雨無阻的好爸爸,校長還公開讚揚他是「模範父親」,令人稱羨。
就這樣將近兩年多的時間,什麼事都沒有發生。直到那個秋天的早晨。
媽媽發現婉柔被欺負,立刻打電話問A導師為何置之不理?A導師說,她以為是「男女同學的性邀約」,不方便過問。氣憤難平的媽媽才剛掛上話筒,B校長就打電話來請媽媽「高抬貴手」了,而且還說,既然事情都發生了,乾脆讓兩個孩子結婚算了!
導師視而不見,校長竟也打算私了?媽媽按捺不住內心憤怒,狠狠撂下一句:「就算把我女兒剁碎了拿去餵豬,也不會讓她嫁給那個人!」
第二天,媽媽帶婉柔到警察局報案,A導師及學校某組長也趕來了。他們一再強調校方事前毫不知情,並委婉暗示如果把事情「搞大」了,對婉柔未必有任何好處。
秋日陽光斜照進來的警局裡,一陣沉默瀰漫在他們之間,只聽得到警員抄寫筆錄時沙沙作響的聲音。某組長臉色緊繃,眼睛警惕地四處梭巡,媽媽不自覺地低下頭來,迴避對方的視線。然後,她用眼角餘光看到組長悄悄用手語問A導師:你事前是否知情?
A導師脹紅了臉,輕輕點頭。
懂得手語的媽媽頸背上的汗毛都立了起來,彷彿目擊了比殺戮還要殘忍的現場。
(本文摘錄自《沉默--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一書第16~23頁,感謝「我們出版社」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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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界一直很難理解, 學校發生那麼嚴重的案件,涉案學生又那麼多,為何老師卻不為所動,放任不管?
我問過D老師這個問題,他說:「大部分老師只負責教書,生活上的事,或宿舍發生什麼,生輔員不說的話,我們不會知道。」他想了一下,再度肯定答道:「 對,真的是這個樣子。」他相信多數老師是被矇在鼓裡。
要說所有教職員都放任不管,也不盡公允。就我所知,曾有生輔員發現正祥與曉光發生關係,隔天便向老師報告了,校方在確認是性平案後也按照規定通報,但卻對調查過程中意外發現的案外案僅以口頭訓誡了事。為什麼發生同樣的事,學校卻有不同做法?難道沒被當場逮到,就不算數?
「小孩偶而會打打鬧鬧,不必太認真。」這是許多老師的說法。
「我覺得他們住宿是在玩鬧,那些孩子可能對我們認為嚴重的事情覺得是好玩,就算很嚴重也不會說出來。」(某老師)
「上學期○○和◎◎曾經跟我說過,晚上睡覺時床會搖,我就去問◇◇◇生輔員,◇老師說有時候學生上下床鋪或翻身都會造成床的搖動……那時候也沒想太多,只以為是翻身或上下床。」(某老師)
對於這樣的說法,張萍(「人本基金會」http://hef.yam.org.tw/ 南部聯合辦公室主任)非常不以為然:「就是老師的警覺性不夠,小孩才會一直搞不清楚。案子查出來以後,小孩經常問我,為什麼不可以對人家『那樣』?以前別人對我『那樣』,老師也沒有怎麼樣啊,就算跟老師說了,也沒有人被處罰啊。為什麼現在我卻要被罰?」
無論是出於無知或好玩,被騷擾或性侵,受到的傷害同樣巨大。專門研究受虐及被性侵兒童心理的專家指出,被侵犯的孩子經常不了解自己擁有隱私,也不知尊重他人隱私,因此很多時候會轉成「反應性」加害人。如果成人忽略了這點,總抱持著「沒什麼大不了」的態度,往往會錯過介入及治療的黃金時機。
張萍苦勸學校留意, 某主管冷冷回她:「 孩子長大了就會有需求,我們能怎麼辦? 只要是人,都會發生這種事!」她去參加性平研討會,某教授公開指出:「這些小孩感覺跟我們不一樣,你們以為他們很痛苦,其實未必,因為他們跟一般小孩不同,需求也不一樣,不一定很痛苦。」甚至有老師當面告訴她:「這些小孩本來就有病!」
這樣的說詞實在是太簡單、又太堅決了,常讓張萍懷疑自己是不是聽錯了。聽障生的(性)需求,果真與一般學生不同嗎?難道除了聽障,他們還有其他障礙?
陳金燕教授提出截然不同的見解:
「每當在『特殊教育學校』之內或『特教生』之間發生性平事件時,總難免聽到類似以下的說法:『特教生和別人(一般人)的感知不大一樣 』、『他們(不懂那些或沒有那樣的意圖)只是在玩而已,沒有那麼嚴重』……等。乍聽之下,似有道理,但是細究之後,可輕易地發現這些說法背後明顯的迷思與偏頗。因為,前述說法,隱含著一個錯誤的前提:所有的特教生都有智能方面的障礙,所以無法正確地感知、理解、判斷……特教生雖有特定的感官障礙,但並非所有感官都有障礙……因此,視所有特教生均為智能障礙者,甚而看輕、歧視他們的潛能與表現,實乃彰顯著迷思者本身的寡聞與無知。」
嘉義大學特教系林玉霞教授、新竹教育大學薛明理教授也都曾指出,聽障生因接收訊息不易,造成與外界溝通及學習的障礙,常被誤認為是「認知缺陷」;也就是說,他們不是「認知」有問題,而是「學習語文」與一般生有差異而導致的結果。
如果聽障生沒有認知問題,為何老師仍認為他們「異於常人」?有兩種可能:一、學校沒有提供(足夠且正確的)性教育,導致他們產生錯誤行為;二、學校已提供(足夠且正確的)性教育,仍無法導正他們的錯誤。按照該校說法,他們已努力宣導反性騷擾╱性侵觀念,也盡量將性別平等相關知識融入課程,孩子依然故我,他們也無可奈何。
如果學校已提供足夠且正確的性教育,卻無法遏止事件發生,會不會是教學方法出了問題?
據我了解,該校老師精通手語者不多,在教學或溝通上狀況頻傳,早已不是新聞,過去婉柔的不幸就是最好例證。何況,不諳(自然)手語要如何傳授性知識?聽障生又能了解課程內容多少?這裡頭有太多、太多的問號了。高師大楊佳羚教授說:
「只有當老師檢視自己原先對特教生的成見,反省既有性別教育的不足,才能設計出符合特教生需求、讓特教生賦權增能的性╱別教育;也只有當學生發現自己表達的話被大人認真看待時,她╱他們才能長出自尊自信,也能在重要時刻清楚表達自己意願。這樣的性教育也回過頭來,讓原本的性騷擾防治教育更加有力與有效……因為,當學生有能力說『要』,可以為自己決定時,她╱他們才有能力拒絕被侵犯或受壓迫的情境。如果大人們很少傾聽她╱他們的聲音,不把她╱他們視為可以表情達意、自我決策的主體,又如何讓特教生們相信當她╱他們拒絕性騷擾或性侵犯時,對方會把她╱他們的話當作一回事而停止侵犯的行為?」
或許老師的心態才是問題癥結吧,他們不想、也不願承認自己的怠惰,便把一切歸咎於學生的缺陷。如果學生表示痛苦,則先否定他們的感受,然後再說服自己:「他們的認知系統跟我們不一樣。」當老師以為聽障生與一般生擁有不同的感覺、思想及價值,就等於是將他們「去人化」,同時也貶低消除了「他們」與「我們」共有的特質,而這個「去人化」的過程,又會助長他們對聽障生的偏見與歧視。
此外,該校老師對相關法令的一知半解,也讓人難以置信。以B校長及C校長為例,他們以為「只要學校有處理,就不見得要通報」「只要家長道歉,就不用調查」,B校長甚至曾說,她在別的學校當校長時,「只要通報,其他都不用管」,許多教職員在接受調查時也異口同聲地表示:「沒有人告訴過我們要通報,現在為什麼要怪我們?」
不論是《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教師法》都有相關規定,若教職員發現特教生有疑似性侵事件,應立即向主管機關通報。身為老師對相關法令毫無所悉,難道不是失職嗎?學校不是有性平委員會,每學期至少要開一次會嗎?他們開會在做什麼?怎麼一旦出事,就推說什麼都不知道?
不過理念歸理念,現實是什麼?輔大法律系教授吳志光在<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防治之困境與挑戰>一文中務實地指出,欠缺完整培訓以及人力不足,是目前各級學校老師普遍面臨的窘境:
「目前教育部及地方主管機關雖已舉辦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人才之培訓及各種講習,但對於業務承辦人員、性平會執行祕書等校內相關行政人員的訓練可能仍有待加強。且依據筆者的經驗,縱使是受過專業培訓者,亦不代表在實務上即能順利處理,上述現象均可能導致根本未依法處理,或縱依法但程序上亦出現重大瑕疵……」
「目前多數學校,甚或是縣市政府教育局,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行政業務承辦人員均僅有一人,且身兼多項業務。因此當學校發生性侵害或性騷擾申訴案件時,該名行政人員在學校階層中的層級不高,且還必須要負擔申訴案件所帶來的繁瑣業務和龐大壓力,而其身兼的其他職務也不會因為調查案件的進行而減輕或停止……對於擔任性平會委員或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調查小組委員,相較於校內其他委員會或會議,是較為辛苦、吃力不討好的職務,調查時間長,且往往付出與所得不成正比,也無法以金錢來衡量,甚至有可能還要承擔被告的風險,多少也影響參與之意願。」
吳志光從結構面點出老師的難處,家長則是從現實面為老師抱屈:
「南部特教學校家長會長林柏宏認為,學校交由教育部接管後,雖然教室和校舍空間的確有實體改革;但他發現,專業輔導諮詢小組每週到校一次,多是與學校行政人員開會,請校方簡報,很少實際走訪校園,無法了解教學現況,提出協助。他認為專業輔導諮詢小組應明確告訴老師如何改善,而非讓老師摸索,效率太差。」
「林柏宏身為學校性平委員會中的唯一家長,從沒受邀參與專業輔導諮詢小組到校所召開的會議,即便家長會想介入關心,卻無從做起。從南部特教學校性平事件爆發後,林柏宏發現,教育部人員每每到校訪視,多為督導性質而非協助,反而造成老師壓力,他提議,若教育部有心了解學生實際狀況,『歡迎教育部半夜來突擊訪視』。」
處理性侵及性騷擾案,既吃力不討好,又會惹上麻煩,難怪絕大多數老師都視之如畏途。在某場校園性侵問題研討會現場,有老師忍不住大吐苦水:
「今天本來覺得安安靜靜聽演講就好, 可是我越聽越覺得滿腹委屈!不可否認的是, 有些不太好的老師,可是真的不要否定全部的老師,好像一、兩個個案出來後,大家就罵老師不對!當校園發生性侵案件時,為什麼其他老師不敢通報,因為老師面對的壓力是很大的,我們都知道,孩子可以在很安全的環境之下,去治療他的心理,可是一旦曝光時,後面的資源沒有進來,只把瘡疤揭開,怎麼辦?社工沒有進來啊!專業人員沒有進來啊!我們通報了,社會給我們什麼樣的資源呢?我們是師資培訓法出來的,專業是教書。可是現在社會給我們老師太多壓力……當我們通報時,生命遭到危險,請問我們怎麼辦?」
我完全可以理解老師的焦慮。人力不足、訓練不夠、資源不夠,導致面對性侵事件手足無措,這些都是制度性、結構性的問題,不是個別老師的責任。但,究竟老師的職責是什麼?難道只限於教書?過去「傳道、授業、解惑」的師生關係,在現代社會已經不適用了嗎?
巴西教育家 Freire曾說:「身為教育者,我們既是藝術家,也是政治家,我們從來就不是技術人員」,也就是說,老師的任務不只在於傳遞知識技術,更重要的是培養學生基本生存能力及公民素養;正因為老師不只是「職業」,更是種「身分」,擁有這個身分的人理應具有更高尚的信念與道德勇氣,然而曾幾何時,有越來越多老師不再作如是想,他們以為自己的職責就是教書,也只有教書,其他一概與他們無關。張萍對此感受尤其深刻,她說每次處理學校性侵案時,很多老師的反應都是:「我只負責教書,為什麼還要通報?」「又不是我性侵學生,關我什麼事?」
「你以為那些老師遲早會良心發現?覺得自己有虧職守?」張萍搖搖頭,露出一副「別傻了」的表情:「他們根本沒想那麼多,他們只是在上班賺錢而已。」
我很難想像, 如果有學生告訴老師自己被侵害, 老師可以理直氣壯地說:「 我只負責教書,不懂法律,也不會調查,而且通報的話我壓力會很大,會有生命危險,所以不關我的事」?
除非是鐵石心腸。
(本文摘錄自《沉默--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一書第102~110頁,感謝「我們出版社」慨允轉載。)
從高鐵站下車一路趕到法院時,凱林媽媽在大廳裡像是正在與人交涉,旁邊站個扛著攝影機的人。凱林遠遠站在一邊,看來有些不知所措。
「怎麼回事啊?」我把媽媽拉到旁邊,低聲問道。
「就記者啊。唉,我也不知道怎麼辦……」媽媽一臉苦惱地說。
凱林媽媽是少數願意面對媒體的家長,也有過幾次受訪經驗。她曾在記者會聲淚俱下訴說內心的痛苦煎熬,也曾參加談話節目指責校方的推託卸責。這回是發生了什麼事?
「他們從我們家一路跟拍到學校,然後又跟到法院來……我跟他們說不要再拍了好不好?這樣對小孩子不好,他們一直說不會啦,一定會上馬賽克。一台機器跟了我們半天了,我是覺得說已經拍那麼多,夠了啦。」
「他們是怎麼找上你的?」
「張萍說有記者要採訪家長,問我願不願意,我想說好啊,只要讓更多人知道學校的事,是沒有關係啦。可是這樣一直跟一直跟,我是覺得很誇張啦,以前的(記者)都不會這樣。」
記者應該沒有惡意,電視新聞不能只收音,沒有畫面,所以希望媽媽能站在攝影機前講點話,如果可以的話,順道也訪問凱林。他們再三保證,一定會盡到保護的責任,絕不會曝光,媽媽雖不情願,卻開不了口。
「如果你覺得不舒服,可以拒絕啊!」
「我答應過張萍跟慧嫻,只要需要我幫忙,我一定配合。」
「她們絕不希望你勉強自己。」
「我知道啦,可是我虧欠人本太多了。」媽媽是很重承諾的人。
這時記者又走過來說服媽媽,一面勸說,一面就逕自將麥克風往媽媽身上掛。媽媽勉為其難地戴上口罩,背對著攝影機,配合地說了一小段話。(張萍得知以後非常自責,要求對方將這段新聞畫面從網路上撤下來,對方也很配合地照辦了。)從頭到尾,她沒有失控,沒有情緒崩潰,只是客觀地描述事實。她怎麼能如此冷靜?
「沒有喔,剛開始的時候,我也是每次講每次哭,是到後來才慢慢習慣的。反正哭也不能解決問題。」她告訴我,很多家長也很想出來,可是不敢,怕被貼標籤,怕會害到小孩。「不像我啦,我是覺得又沒做什麼壞事,是沒有在怕的。如果不是怕會影響到小孩子的話,我才不要戴口罩、戴漁夫帽咧,看起來好好笑。」
雖然戴著帽子,外加口罩,但還是有鄰居認出凱林媽媽來,因為她美麗的髮型與戒指。
「ㄏヽㄡ,我簡直快昏去了!後來想想,那就是我啊,不然要怎麼辦?」
凱林媽媽很有正義感,也很有勇氣,因為凱林無法親上火線,她決定代子出征,也代替其他孩子及家長發聲。不過,像她這樣願意挺身而出的,是少數,多數當事者寧可選擇沉默,以免受到精神凌遲。
為什麼要說出來?把一切都說出來,好嗎?為什麼要把最私密的傷痛公諸於世?
我知道有孩子告訴爸爸自己被欺負, 爸爸跟他吵了一架; 他告訴媽媽, 媽媽要他別再提了。他很痛苦,必須找到宣洩的出口,於是偷偷告訴同學,老師知道了竟諷刺他說:「自己到處講,哪像受害啊?」
很多人對「受害者」有種純潔的、可憐的想像,認為他們必須是畏縮的、沉靜的,就算有愉悅也不能表現出來。這真是殘忍的要求。我永遠記得耀華聊起最愛的跑跑卡丁車時,臉上露出的興奮紅光,也不會忘記珊珊追著小旺又跑又跳開心的模樣。他們有時歡笑,有時快樂,不表示內心就沒有痛苦創傷。他們必須找到支撐自己活下去的力量。
出身愛爾蘭勞工家庭的凱西‧歐拜恩(Kathy O’Beirne)從五歲就遭受凌虐及強暴。她年紀小,什麼都不敢講,可是長年慘痛的記憶憋在心裡,就像是隨時會爆發的火山一樣,讓她痛苦到想要自殺。直到長大成人,隱藏多年的傷口逐漸重見天日,她決定承認自己的無助與害怕:「我覺得應該公開自己的遭遇……我心裡在吶喊:公理正義……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是過日子的方法。」 (註1)
勇敢說出來, 有時是為了別人, 更多時候是為了自己。性侵倖存者米樂生‧ 柯林渥斯(Mi l l i cent Col l insworth)說:「性虐待或強暴的受害者就好像番祭的存活者,他們必須說出來,因為說出來的過程具有一種清淨作用,是對自我的再確定與肯定。 (註2) 」」作家南方朔曾用「疽化」 ( 註3) 這個概念, 說明受害者說出被性侵經驗的必要性─ 唯有讓傷痕腐熟爛盡地脫落,才可能長出新肉。
對年幼又有口難言的聽障生來說,「說出來」尤其重要,他們必須認識性侵是什麼,用言語或文字表達出來,才能解除罪惡感及羞恥感;他們必須感受痛苦、讓羞恥感成為過去,才能撫平內心的裂縫與空洞。這是他們讓痛苦被外界理解的機會,也是勇者才做得到的事。
然而很多(大)人卻不這麼想。他們嚴厲下達封口令,要孩子乖乖閉嘴,不要多說,否則會被看不起,一輩子抬不起頭來。這樣的擔心,這樣的猶豫,究竟是為了孩子著想,還是源於對真相的恐懼?或許,是真相太教人屏息、太教人不知所措了,我們還沒準備好傾聽孩子的聲音,寧可他們保持沉默。
打破沉默、揭發事實,是走向療癒的重要步驟。但也有人不以為然。
事發之初,官員便要人本「注重保密,不要造成任何人再度傷害」,也有聲障團體對於事件被媒體大幅報導「對學生的隱私權有深深的憂慮」,質疑「難道學生應該被二度傷害?」(註4)
人本有沒有保密?有沒有造成二度傷害?至少就我了解,他們保密功夫做得極好,不曾洩露學生身分,小元爸爸也說:「張萍很保護小孩,從來不提他們的名字,有些小孩是誰,連我都不知道。」
的確,如果揭露真相時態度不夠謹慎,方法不夠細膩,受害學生身分曝光,可能會成為一輩子洗刷不去的汙名。然而當性╱性侵被塑造成恥辱的印記,甚至被賦予道德的枷鎖,是否反而會成為受害者被控制的手段?正如史英說的:「有人說,我們可能會對學生造成二度傷害,我覺得不會,因為如果真的去接觸他們跟家長就會知道,沒有什麼傷害會把他們現在的處境傷得更重!」反倒是校方曾在接受平面媒體採訪時,透露不少足以辨識涉案學生的特徵,讓他的身分差點曝光。 (註5)
外界對公布真相的疑慮,倒非憑空想像。記者瘋狂追逐當事人,把他們的一舉一動變成賣點,將受害者的傷痛與淚水當作高潮,我們已經太熟悉了。聲暉聯合會祕書長江俊明指出,這是「台灣特殊教育一百二十年最大的傷害」「南部某特教學校,全台灣誰都知道他是什麼,但是我們又難以對號入座,這是我覺得媒體對我們不公平的地方。」 (註6)
公開,會對某些人造成傷害,不公開,會讓孩子繼續受害,到底該怎麼做?是難解的矛盾,也是價值的抉擇。人本不是不了解揭露事件的風險,為了避免重蹈覆轍,他們不得不有所取捨。其實以人本手上掌握的資料與證據,他們大可直接公布校名,也不會吃上誹謗官司,但他們沒這麼做,就是怕外界模糊焦點,把事件簡化成是「特教學校」「特教生」特有的問題。只是這樣的善意卻一直被媒體忽略,只是一再繞著受害人數、受害情節、家長的眼淚、人本的指責、校方的辯解等問題打轉,不斷地重複又重複,光看這些零星片段的報導,既無助於了解事件全貌,也加深了校方對人本的惡感。
凱林媽媽談起上節目的經驗,也是語多感歎:「我覺得主持人對這個議題不熟,錄完節目以後我是有點後悔啦,我跟慧嫻說,怎麼好像都沒有講到重點?」廖慧嫻也說:「對啊,rundown的問題都不錯,怎麼後來都沒問?」
這也是人本的無奈:明知喜於獵奇的媒體可能抹除揭露事實的意義,最後只剩下雞零狗碎的閒言閒語,卻又不得不冒點風險,借力使力。每次開記者會,媒體便有如正義之士,疾言厲色控訴不義,可是過沒幾天,新聞價值消失了,正義便有如過季時尚,被徹底掩埋在新的流行裡,消失不見了。
一窩蜂的、簡化的報導只是無趣無聊,還不至於駭人;真正駭人的,是認真過頭、鍥而不捨的媒體。有記者從張萍那邊打探不到線索,竟透過臉書採訪到一位受害孩子,還好,孩子的照片打了馬賽克,一般人應該認不出來 (註7)。我急急發簡訊問孩子:
「你為什麼要答應接受採訪?」
他天真地回說:「因為你們都是好人呀!」
我很慶幸現在新聞的壽命都很短,並暗自禱告看過的人馬上忘掉。
註1:《地獄童年》,凱西.歐拜恩著,謝儀霏譯,台灣商務出版社,二○○六
註2:引自《暗夜倖存者》,徐璐,皇冠出版社,P.53,一九九八
註3:<祝福所有艱苦成長的孩子--代序二>,南方朔,徐璐《暗夜倖存者》,P.33,一九九八
註4:<學生隱私應在言論自由之上>,莫素娟,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聲暉聯合會新聞稿
註5:為避免讀者循線追查,在此我不引用、也不透露新聞出處。
註6:<特教學校性侵新聞處理孩子受害>,公視手語新聞,二○一一年十月七日
註7:同註5
(本文摘錄自《沉默--台灣某特教學校集體性侵事件》一書第184~190頁,感謝「我們出版社」慨允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