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專題】做自己,Be Myself!

做自己,Be Myself!

作者: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

Be Myself權利課程 課程進行照片
培力,是一條長遠的路,但若沒有開始與堅持,就永遠無法抵達。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以下簡稱殘盟)為了將權利議題推廣給更多的身心障礙朋友認識,並使其落實於生活中,除了「標竿營」之外,也從2008年在內政部公益彩劵回饋金的補助下進行「Be Myself!促進身心障礙者自我增權及倡議計劃」,花了兩年的時間於全台各地辦理公民論壇和焦點團體蒐集資訊,並邀集多位專業工作者和身心障礙者共同編撰「Be Myself身心障礙者權利課程教材」。在身心障礙講師帶領下,2010到2012年獲得中華社會福利聯合勸募協會支持,陸續辦理「Be Myself身心障礙者權利課程」,透過有系統且深入地探討權利議題,培力身心障礙者能自我增權、倡議。

「Be Myself身心障礙者權利課程」最大的特色,在於所有的講師都是由身心障礙者進行講授與帶領,他們(講師)長久以來與社會互動的過程中,有許多和參與者相似的障礙經驗,因此除了能透過教材的內容讓參與者清楚權利內涵,更能從自身生命經驗分享,激發課堂上精采的討論。我們過去已針對精障、肢障、聽障、視障與顏損等五種障別、六個單位共同合作辦理「Be Myself身心障礙者權利課程」(註) 。在過去辦理權利課程的經驗中,我們發現許多身心障礙者長期處在被壓迫的情境中,形成習得的無助感,缺乏勇氣和自我權利觀念去表達自身的需求和想法,而我們希望能透過這個課程的辦理,開啟轉捩的契機!

許多團體與殘盟合作課程過後,發現服務對象開始轉變,他們開始和工作人員說出心中的想法、主動跟縣市政府反映遇到的障礙,並且更有勇氣面對生活中的不平等,成為權益倡議的行動者;許多曾參與的成員在課程後,也希望能和障礙同儕講師一樣,從權利概念的接受者,轉而成為推廣權利的傳播者。

本次的專題系列報導,邀請到Be Myself權利課程的資深同儕講師、合辦團體代表、課程成員以及透過培訓從成員進階成為講師的夥伴,來和大家聊聊什麼是Be Myself、怎麼進入Be Myself,而他們又如何在生活中Be Myself!(本期專題與照片由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提供,感謝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慨允轉載。)
 

註:Be Myself課程將權利議題生活化,課程一共分為九個單元,包含:「接納與認同、平等與尊重、性與親密關係、社區生活、教育、健康、休閒娛樂、工作、公民權利與政治參與」。

插圖: 

「Be Myself」讓我重新認識自己

作者: 
楊靜宜

討論編撰、修訂Be Myself教材
因為工作的關係,接觸到「Be Myself」權利教材的編修,這才進入所謂身障權利的世界。後來帶點好奇與想深入了解的心態,報名參加「師資培訓課程」。當天有許多不同年齡、跨障別的朋友,共同來關心自身的權利課題,並分組討論,學習如何與他人聊權利。當天台上的講師是聖弘大哥,他先是以權利是什麼為引言,再說明此權益教材的內容,循序漸進的介紹一到九章的重點觀念,還有授課技巧。之前工作時只參與少數章節的編修,如今認識課程的全貌,在觀念上也有新的思考,例如,以前覺得自己行動能力的喪失,在現實環境中常遭遇阻礙是自己的問題,但現在我知道,這個世界是直立人建造出來的環境,很多設施設備是以他們自身的需求做設計,並未考慮到少數需求者,像是老人、小孩、懷孕婦女及身障者。但我們都是受憲法保障的台灣人民,有權利過自由平等的生活,因此適時的要求政府改進,納入少數族群的需求,也是人民共同督促國家進步的表現。當自己開始就「理」為出發去思考時,很多事情的發生就不再只是消極負面的反應,而是思考可能改變的方法。反覆思索自己過去的障礙經驗,與忽略許久的權利,如果回到當時的自己,我可以怎麼做,一直再不斷思考著。

但當時的自己才剛開始思索沒多久,第二階段的試教課程就馬上要開始,自己雖然鎖定「社區生活」這個主題,但遲遲不知該如何準備。平日我只是台下的學生,對於老師角色的扮演,非常缺乏想像;再加上很多觀念上的東西,仍未思考通透,在這樣的情況下很難拿出信心,且對於向眾人說話感到非常膽怯。後來因為其他因素,未參加第二階段的試教課程,感到非常遺憾。

雖然當時的培訓課程沒有全程參加,但我後續仍然有參與「Be Myself」的進行,並擔任課程中的觀察員,以旁觀者的角度,觀察其他身障講師是如何與成員互動溝通,運用技巧帶領團體課程,使我獲益良多。八月份我報名「障礙權利行動者標竿營」,參與後對身障相關權利才形成具體輪廓。或許是因為與他人討論議題的次數增多,對於後來上台講課變得不再這麼恐懼。於是當我知道「Be Myself-高雄場」的課程即將開始,本來害怕上台的我,突然有股衝動想挑戰自我,於是鼓起勇氣爭取講課機會。課程準備期間,我先向講師請教上課技巧,並了解上課成員的背景,以及他們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障礙情境;還有收集補充資料,借用之前上課講師的課程影片來做參考,最後開始模擬上課過程及講詞,並反覆練習。

到了上課當天,雖然還是會緊張、擔心,但因為已有所準備,所以反而很期待與大家的見面。過程中他們都很熱情、主動。在我分享自己的經驗與課程內容時,他們都十分專注,因為大家都是抱著學習的心,聚在此地共同成長。過程中就算表現緊張,說話不是很流暢,大家還是很熱情與我互動,並配合課程小活動的進行,讓我覺得好感動。這次的機會使我深受鼓勵,並了解到「天下無難事,只怕有心人」,這句話說的一點也沒錯。

課程結束後,我拿到觀察員所寫的記錄表,以及自己的上課影片,這部分有助於我做重新檢視。當初自己沒想到對「Be Myself」會有未來的想像,但現在的我很喜歡這樣的感覺,一種內在充實的生活。

(本文作者為殘盟工作人員,後來接受培訓成為高雄場講師。本期專題與照片由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提供,感謝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慨允轉載。)  

插圖: 

台上三分鐘,台下十年功

作者: 
黃淳偉


在資源教室的期初座談上,老師向大家宣導Be Myself課程,當時對於這課程不是很了解,因為還有參加殘盟標竿營,使我覺得殘盟的活動很有意義,因此去參予看看。

還記得第一堂課的講師是聖弘大哥,他「紅色的羊」自我介紹的方式讓我很快記住他的名字,以他做為課程開頭的講師引起我對這一系列課程的興趣,在這一系列的課程中,講師將複雜權利概念化為簡單、容易了解的例子,且案例慢慢進入我的生活中,讓我感受到課程與自己的關聯很高,這些案例不再是只會在電視上看到,其實這些案例都在自己的生活中,只是自己沒有發現而已,也因長期的忽視,以至於自己慢慢看不到了。在一系列課程快結束時才發現,講師和我們學員都是身心障礙者,因此在討論時,每個人遇到的困難情境都不同,但卻不影響我們討論權利的概念,或許是這些障礙情境,使我們團體間的動力更強,也互相充權了彼此,讓我們打開塵封已久的權利意識。

在參加一系列的課程後,應殘盟邀請加入講師培訓課程,俗話說:「台上三分鐘,台下十年功。」真得是如此,講師培訓第一階段是聖弘大哥針對每一章的課程內容做講解及一些講師帶領團體的技巧,第二階段就是大家的實戰演練了,因為自己對於課程不熟悉及如何不偏離目標的扣連課程,準備起來格外緊張,課程內容要包含哪些?自己求學過程中有哪些案例?要如何帶領成員討論?這些都讓我思考了很久。當天上場之後有點手忙腳亂,在台上過於緊張,因此有一些冗言贅字,對於主題間的連結也沒有很密切,團體的討論沒有被帶領起來,當下蠻重挫的,但小組成員和聖弘大哥給我許多的鼓勵及改進的地方,這也讓我進到下一次Be Myself課程的講師之路。

在去年五月我和實習夥伴兼同學在一次突如其來的機會之下,以講師的身份去淡江大學帶Be Myself課程課程,或許是因為有人陪伴壯膽,以及培訓課程的改進和事前演練,這一次的課程帶領沒那麼緊張,也因學員們以視障生較多,和我們障礙情境相同,很多問題與案例大家討論起來格外熱烈,感受到大家對於自己的權利更加了解,知道如何和其他人溝通自己的權利,這一次擔任講師結束後,感覺也有很大的成就感。

每件事情都有第一次,在擔任學員時沒想到自己會擔任講師,從一個台下聽講者到台上講授者是一個很大的改變,學生很難了解老師備課和講課的辛苦,Be Myself課程讓我了解到當學生是幸福的,也在這一系列課程讓我除了不會只講憲法應保障我的受教權、參政權,還會將這些權利背後的原因講得更具體、更清楚。

(本文作者為北大場參與成員,之後接受培訓成為淡江場的講師。本期專題與照片由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提供,感謝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慨允轉載。)
 

從障礙有感,到權利自覺

作者: 
楊聖弘

Be Myself權利課程 課程進行照片
俗話說: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對於障礙情境的感受,有誰能比障礙者的體悟更深?要說切身面臨的困難,那更是人人有說不完的經驗。然而,一直以來,這樣的經驗卻多半被以「不成熟」、「缺乏系統化思考」視之,在這樣的氛圍下,若干代言者也就順理成章的成為障礙經驗的重新詮釋者,於是所謂的「專業觀點」不時凌駕了「障礙經驗」,障礙者的聲音,也就在不知不覺中被隱沒了。

對於決策單位(如政府、民意機關)、身障社團、甚至是障礙者,似乎早已習慣於這種「代言模式」的運作方式,所以當殘盟「破天荒」的決定,在這次權利課程中,將以障礙者為內容觀點與課程論述的主體時,確實令我由衷的佩服。

你可以想像,要從整理出淺白易懂、又切合權利角度的內容開始,再藉由課程的操作,喚起障礙者的自我權利意識,進而從個人經驗,重新審視、整理出自己的權利觀點,最後,甚至讓障礙者成為課程的講師,這一路走來,會面臨多少來自執行面以及不同團體觀點的挑戰。但是,殘盟不只撐過來了,更重要的,我看到兩年多的時間,我們這批教材編撰元老,已經有了徒子徒孫,而他們不止可以獨當一面地扮演權利課程的講師,更為這套課程增添了許多他們的經驗與觀點,這是不可思議的成果,而殘盟卻真的做到了!

我很期待這套課程接下來的推廣與發展,因為那是障礙者「拿回」需求論述與公共政策解釋權的開始。如果你是障礙者,我想,你應該給自己一個機會,參與這樣的課程;如果你是習慣為障礙者代言發聲的朋友,我也期待你一起來支持這樣的課程推動。因為,當更多的障礙者,能在「維護權利」的基礎上,「說清楚」自己的需求與觀點,甚至因此活的更有尊嚴與價值時,那不也正是你追求的理想嗎?一起期待那樣的願景實現吧!

(本文作者為資深講師兼教材編輯委員、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公關發展事業處處長。本期專題與照片由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提供,感謝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慨允轉載。)
 

插圖: 

同儕鬥陣、權利提昇

作者: 
徐新華

Be Myself師資培訓課程 講授如何分析權利觀點
殘盟邀請我們辦理Be Myself課程時,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大工程的工作,而且這個課程內容真的很「硬」,成員能消化嗎?上課時坐得住嗎?辦理這樣課程對身障者、機構真的有用嗎?會不會只是上課,隨後就不了了之?很掙扎啦!不好玩!

但是課程要不要做,是我們幾位工作人員決定就好了嗎?這樣的課程對服務對象好不好,難道只能是我們判斷的嗎?重新檢視了課程內容,其中涵括了「身心障礙者機會平等」的觀念澄清,以及自我權利意識的啟發,這對任何一個「人」都是重要的。而在未來即將實施的ICF新制鑑定(討論合辦時間為100年9月份),對障礙者社會參與的連續發展,更有積極觀念澄清,以一個服務身心障礙的機構角度來說,要不要辦?當然要辦!所以我們接受殘盟的合辦邀請。

許許多多的身心障礙者總是扮演承擔、承受的角色,陽光成員也不例外。身障者常因環境尊重、了解、接納、認同不夠,硬體不足或人為刻意的因素,使其遭遇委屈以及不平等的對待。但陽光發現參與這次Be Myself課程的成員,在透過同樣為障礙者的講師分享生活態度、講解權利後,開始扭轉了這個不利處境。

而上完有關進行「工作與權益」章節後,陽光就有這樣案例:

「Q君在職場中,常常被同事或主管用不當的態度對待,而這只是因為他們看到他的顏面皮膚和其他人不一樣。他過去就是抱持著井水不犯河水、默默做好自己的事情就好而不去理會。但許多同事發現他沒有反應,偶爾就主動刺激他,甚至用不當的言語形容他,讓他在職場上受到很大的壓力,就連主管也都用鄙視的眼神與態度和他互動。自從上完Be Myself課程之後,他知道自己也是人,也應該享有基本的工作尊嚴及權利,而且這份工作是他自己努力爭取來的,不應該和別人有不一樣的工作權利與環境,所以他在之後面對不友善的態度時,他就主動和同事及主管表示這些行為是就業歧視,可以和勞工局申訴,請他們停止這種幼稚的行為。也因為同事與主管了解到他開始會反映,也表達自己的心情之後,不友善的態度慢慢消失,而且同事們也因為收起了輕蔑的態度,漸漸地開始和他有互動,也因此了解到他只是臉和別人不太一樣,其他的個性、工作能力或權利和一般人是沒有什麼不同的。」

在參與過這個課程後,我們發現這個活動與其他一般的課程有很大的差異性,除了課程講師都是以身障者自身經驗做為案例說明外,身障講師比一般專業人員更能了解身障者的困擾,能點出生活與理想的差異,更有效地討論、帶領大家思考自身權益的重視與倡導,也在課程中不斷串連出權益認知、社會參與和自我察覺的精神。同時檢視需求者的立場來設計課程,再一次回到生而平等的「參與權利」,而非只是被動上課、告知權益、殘補需求以及被規劃化的學習過程。而這是推動身心障礙者自我意識、行動承擔、權利提昇的重要過程。

台灣許多機構(單位)受限於大小、財源以及主管機關的補助多寡,而在服務上有所差異,但不管是提供什麼樣的服務或對象,自我權利的議題都是重要的,這次的課程合作,透過不同障礙者講師與成員討論,凝聚共同的權利意識,讓大家了解透過集體發聲、行動的經驗呈現,可在身障權益、機構利益、個案充權、社會意識中去改變,來一步步找回自己應有的權利,這是重要且寶貴的經驗,也很高興有這個機會能和殘盟一起合作,也希望能將這個課程推薦給更多的身心障礙組織,一起為障礙者的權利加油。

(本文作者為陽光基金會工作人員,本期專題與照片由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提供,感謝中華民國殘障聯盟慨允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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