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放送台】身心障礙鑑定新制Q&A

身心障礙鑑定新制Q&A

身心障礙鑑定新制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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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障鑑定新制在7月11日上路,許多身障者及家屬可能還霧煞煞,不了解為什麼要「舊換新」?換了新制後對原本的障別鑑定有沒有影響?福利會不會縮水?以前只要一位醫生就可以鑑定我是不是符合身障資格,現在多了一組人要對我做需求評估,這是什麼東西?
 
一、新制上路,身障手冊申請流程有不一樣嗎?
雖然新制開始實施,手冊申請一樣還是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到指定院所掛號,一樣由醫師進行身心鑑定,和舊制不同的是,掛號同時也會安排鑑定專員為您做「身心障礙功能量表」鑑定(視醫院而定,有的醫院是要分別掛號),若時間不許可,您也可以事後再約診做「身心障礙功能量表」鑑定。
 
醫師鑑定後若資格符合,區公所會核發身心障礙證明給您,而鑑定專員為您做的鑑定資料,會送到社會局處,由社會局處的工作人員與您連絡,進行需求評估工作。
 
二、誰來幫我做需求評估工作?我一定要在場嗎?可不可以委託家屬做就好?
社會局處會派社工員/評估人員與您連絡,邀請您以及您的家屬一起討論您需要的福利服務,例如生活重建、心理重建、自立生活支持服務、社區日間作業設施服務、家庭托顧、臨時及短期照顧服務、日間及住宿式服務、社區居住、婚姻與生育輔導、課後照顧、情緒支持。建議您要在場,與家人、評估人員一起討論需要的服務內容。
 
 
三、換了新制,我還是不是身障者?
您可以參考內政部「2012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做新制」網站的「新舊制分類對照表」,大致上,舊制裏的各障別都可以被歸到新制裏的八大類別,因此大部分的身障者資格是不受影響的。
 
四、一定要需求評估,才能享受福利嗎?
雖然新制有新增「需求評估」服務,但需求評估不是身障鑑定流程的必要部分,有些福利服務只要經過鑑定領證後,就可以提出申請,例如:
 
(1)自行提出申請
    • 一般性福利服務(如稅捐減免、學費減免)
    • 經濟類補助(生活補助、房租金補助等)
    • 復康巴士
 
(2)註記於身障證明背面,領證後可立即使用
    • 大眾運輸必要陪伴者優惠
    • 文康休閒活動必要陪伴者優惠
 
(3)符合行動不便之資格者,自行提出申請: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
 
五、我是不是該馬上去鑑定換新手冊?
現在(自101年7月11日起)需要去辦理鑑定與需求評估的朋友,包括
1.新申請者
2.舊手冊到期需要重新鑑定者
3.舊手冊還沒到期,但身心狀況產生改變,自行提出重新鑑定者(需檢附最近3個月的診斷證明書)
 
而持有舊手冊為永久有效的身障朋友,則是104年7月11日起至108年7月10日鑑定。如果您持有的舊手冊尚未到期,仍可正常使用原有福利服務,不受新制影響。
 
 
六、如果鑑定結果讓我不滿意,該怎麼辦?或者領到新手冊後,身心狀況又發生變化,我該怎麼做?
 
如果您對於鑑定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收到通知書隔天起的30天內,以書面向縣市政府提出申請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並以一次為限。此項申請需要自行負擔40%的作業費用,若確認之前的鑑定與需求評估有問題,則退還費用。
 
如果在下次重新鑑定期限前,身心狀況發生變化,可以檢附近3個月內的與身心障礙相關診斷證明書,提前至戶籍所在區公所辦理「自行申請重新鑑定」哦。
 

 


相關資訊:


其他電話諮詢服務
一、內政部免付費福利諮詢專線:1957(手機或室內電話直撥,服務時間每日早上8點至晚上10點)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身心障礙鑑定與福利諮詢電話 
臺北市  (02)2568-2829分機221 傳真:(02)2568-1585
新北市  (02)2960-3456分機2507 傳真:(02)2960-4672
臺中市  (04)2228-9111分機38704 傳真:(04)2515-1805
臺中市  (04)2475-1695 傳真:(04)2473-9746
臺南市  (06)295-2978 傳真:(06)298-3202
高雄市  (07)337-3079 傳真:(07)536-7303
宜蘭縣  (03)932-8822分機364 傳真:(03)932-5004
桃園縣  (03)3322101分機6326 
新竹縣  (03)551-8101分機3179 傳真:(03)553-2424
苗栗縣  (037)559-993 (037)559-976 (037)559-076 傳真:(037)367-213
彰化縣  (04)726-4150分機0813 (04)726-4150分機081傳真: (04)720-1556
南投縣  (049)224-3985 傳真:(049)220-1921
雲林縣  (05)552-2618 
嘉義縣  (05)362-0900分機2204 傳真:(05)362-0897
屏東縣  (08)7320415分機5371、5372 
臺東縣  (089)340-720 (089)326-141分機289、290 傳真:(089)340-643
花蓮縣  (03)8227171分機382~384 傳真:(03)823-5534
澎湖縣  (06)927-4400分機533 傳真: (06)926-8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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