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十足的「職務再設計」

文/徐蓓蒂

前言

  身心障礙者參與社會的能力,現在漸漸提高了,賦予他們合理的工作權利的意識也漸抬頭。由於生理上的障礙,這群朋友在工作中除了需求一個適當的工作職務及薪資報酬之外,空間環境及工作流程的便利也是很重要的。一個沒有障礙的環境是身心障礙者在就業時的保障,使他們能順利地在工作崗位上發揮所長,而不致於為環境所限制,也就是說,藉著工作環境的改善,可以使更多的身心障礙者能夠順利就業。

  「職務再設計」是指為身心障礙員工實施工作情境及內容分析後,就身心障礙員工之需求,調整工作流程或環境設備,在不影響工作及其他員工情況下,提高身心障礙員工的配合度及產能。只要是為促進身心障礙員工就業,並符合申請項目評選標準之雇主,不論事業規模大小或公民營均可提出「職務再設計」的補助申請。所謂申請補助獎勵項目為:

  • 改善工作環境:

  如建築物周邊設備的改善。

  • 改善工作場所機具設備:

  如為身心障礙員工購買已有的輔具,或針對身心障礙員工特殊需要而設計輔具者。

  • 調整工作內容:

  透過職業輔導評量及訓練,按照身心障 礙員工的特性,分派適當的工作,並避免危險性工作。

  如將身心障礙員工調派至同一事業單位的不同職位,調派其他員工和身心障礙員工合作、縮短工時、調整工作流程等以完成原先預期的效益。

  • 改善工作條件:

  如提供手語翻譯、交通工具、諮商服務及其他相關活動等。

  • 其他涵蓋促使身心障礙員工就業適應的項目。

  所以「職務再設計」不僅提供身心障礙者一種便利的工作環境生態,在心理及社會適應上,也是一種提昇,使身心障礙者能夠發揮他們的職業潛能,而達到自我實現的目的。本文將就無障礙環境規劃、職務調整及軟體設計三方面,來探討如何幫助身心障礙朋友進行職務再設計,並舉實例配合介紹。 

無障礙環境規劃

  無障礙環境設計可說是調整過去的建築設計標準,不再以過去生理、心智能力最為強勢的單一族群需求為唯一的考量因素,而是將社會中各類族群的特殊需求,均納入為建築設計標準上應考量的因素。無障礙環境的提供,主要是為了讓社會上身心障礙者(也包括其他行動障礙者,如老人、孕婦、因疾病暫時不便者及意外傷害者等),都能與一般人一樣,安全而方便使用各種環境。

  無障礙環境對於身心障礙朋友來說是極重要的,有規劃的無障礙環境可協助身心障礙者能夠比較獨立,而減少依附他人的機會。所以在規劃前當然必需先了解身心障礙者的屬性,才能使無障礙環境發揮功效。

身心障礙者依其障礙內容區分,可歸納成三類;也就是說身心障礙者對於所使用的生活環境,通常會產生三種不便與障礙:

  • 知覺及訊息傳遞障礙

  指如失去視、聽覺,色盲或其他(像精神病等)障礙者。他們在生活環境中,有知覺及 訊息傳遞障礙,對於環境的使用,較著重引導系統的建立,以及警示系統的規劃與操作。如何彌補資訊獲得的障礙,是對這類身心障礙者在環境處理的特性。大致上來說,其中尤以視障者的無障礙生活環境提供,被認為是最迫切的。我們在旅遊世界各先進國家時,走在人行道上、十字路口或地下鐵車站,經常會踏到一些凸起的顆粒,或看到發出不同警訊的儀器,那些就是為情報障礙者而做的設施。

  • 移動障礙

  也就是因為身體的障礙,而產生行動的不便。當然,這種障礙除了有些需要手杖、拐杖,甚或輪椅等以助行走外,也可包括盲者因視力不佳而產生的移動障礙在內。現在先進國家許多公共建築物,像市政府、醫院、學校、車站、銀行或百貨公司等,都有明文規定,設計時都需要考慮提供這些障礙者使用的設施。

  其實移動障礙的克服,牽涉的範圍是既泛且廣,不只「行」的問題是整個社會運作的方針,就是建築物內部的行動規劃,也是整個設計的精髓所在。因此,規劃時對不同的場所,不管是都市的空間或建築空間,掌握移動障礙者的特徵和屬性,提供適切的輔助設施,將是對障礙者生活環境經濟而有效的解決途徑。否則,像國內有些公共建築物一樣,徒有斜坡的設置,障礙者卻無法使用,不僅浪費財力、物力及人力的支出,也暴露出設計的缺失,這是規劃者亟須避免的問題。

  • 精細動作障礙

  也就是精巧動作的障礙。此種障礙可能基於上肢障礙或運動調整神經失常所引起的障礙使然,這些障礙對於平常我們熟知的動作,如開門、轉銷、舉物,甚或按鈕、插插頭的動作,都會造成不便,這是我們生活中很少注意和考慮的問題,甚至國內有些醫院的設計,對這方面的考慮也都很少。例如在醫院內,經常會遇到一手插針、一手拿點滴,雙上肢不能動彈的病人,他們無法開門、坐電梯或如廁等。像這些精巧動作的障礙,如能事先加以了解,是很容易在規劃上加以克服的。當然,克服精細動作的障礙,是可藉由像義肢的加裝或輔助器材的裝設來加以克服,但不管如何,器材的輔助仍無法像健全者那般應用自如,所以針對這些缺失如何加以彌補,也是克服精細動作障礙的要點。

  無障礙環境更可以使身心障礙者也能有參與社會的機會。對身體障礙者,不管是靠著手杖行走的盲者,拄著拐杖或助行器行走的肢障者,或是需完全仰賴輪椅的重度障礙者,只要充分掌握差異性,以及使用輔助器材的尺寸及特性,仍可以容易地規劃出完整的無障礙建築環境空間。尤其,現代科學十分發達,甚至可改變輪椅使其爬坡、行走樓梯,以及幫助障礙者站立,因此,現代無障礙建築環境的提供,將不像以往只在建築物門前提供一條坡道,或在室內提供電梯而已,就公共設施而言,也應考慮障礙者使用的各種細節,也就是說,身心障礙者使用建築物的層面,將不只是進入而已,而是具有實際使用和參與的機會。
  換言之,無障礙建築環境的規劃,在建築設計方面,除了考慮以一般健全的人體工學為其基礎外,尚須建立對各種障礙者人體工學的認知。以下將藉著介紹不同障別的身心障礙者來說明在無障礙的規劃上應有何考量。

  • 第一類:移動困難者

  例如輪椅族和拐杖族。輪椅使用者問題的焦點在於空間是否足夠輪椅通過、迴轉,周邊家具的配置、地板的高度差和地面的平坦與否,對輪椅的操作便利也會有影響。其次,如桌子、洗手檯及處理檯等,也需注意降低高度及留有輪椅可推入擱腳的部分。再者,使用拐杖者在爬樓梯時極為困難,須儘量避免或改善,否則樓梯和坡道一定要安裝扶手;為免這類朋友跌倒,地面也需要重視止滑的設計。

  • 第二類:視覺障礙者

  又分全盲和弱視兩類。視覺障礙者在移動及找尋方面有困難,我們可以用色彩、光源及材質等差異來便利他們辨認方向。首先,空間構成一定要單純明快,門、樓梯、坡道及巷道等宜使用對比強烈的色彩;步道以不同的地板材料來區別,發揮引導的功能;標誌要抓照明,以扶手再加上觸覺文字來輔助誘導。除此之外,宜避免有高度差的地板和牆壁的突出物,這些容易導致跌撞;為避免眩光,應注意玻璃、鏡子等反射光,以免造成弱視者困擾;如果這些材質用在地板或牆壁時,則要特別注意其位置。各項平面標誌或公告,最好加強以觸覺圖案或聲音的傳達。

  • 第三類:聽覺障礙者

  又分為全聾及需使用助聽器的重聽者。為避免過多雜音干擾,室內需使用有吸音性的裝修,並隔絕其他房間來的聲音。擴音器宜採用音質良好者,並利用視覺的加強來賦予情報(文書資料和公告等)。至於電話則應以電視、電腦或打字電話等來輔助。劇場、演講堂等地方,可在室內裝電磁天線,使這一類障礙者直接以助聽器收聽。

  • 第四類:其他障礙者

  例如心、肺、肝、腎等重大器官障礙者在體力上是很難走得遠的,爬樓梯也很困難,在無障礙環境設計上之考量,與移動困難的障礙者相似。其次血友病、癲癇患者在設計上要考慮到病發跌倒時,頭部不會碰到突角,手指不會夾在間隙內。

  無障礙環境的規劃,除了硬體建築的規劃需適合個別身心障礙者,輔具的設計也需要加以研究及開發。提供了如盲用手錶、弱視特製眼鏡或放大鏡、助聽器、特製輪椅、震動式手錶、人工電子耳、閃光振動器及警示器、門鈴閃光器、無線震動警示器、電話擴音器、特製三輪機車、盲用觸摸顯示器、特製汽車含改裝及人工講話器等等費用補助,都可以帶給身心障礙者許多工作及生活的方便。藉著這些輔具的協助,的確可以增進障礙者的工作能力及生產量,是非常值得研究及開發的。

職務再設計實例

  從以下實例的介紹,我們可以清楚了解,如何從無障礙環境的規劃、職務調整、軟體設計三方面,取其中兩者或三者合一,為身心障礙朋友創造合宜的工作環境。

實例一:
  某連鎖餐廳,由於社區化就業輔導的推廣,該公司提供了許多就業機會,並取得多家教養機構的支持與認同,建立健全約個案輔導管道。由於身心障礙員工在生理和心理方面,需要更多的關心與協助,公司在工作內容及工作流程均作適度的調整,以便利身心障礙員工。各分店管理人員對身心障礙員工均做多次耐心的講解與在職訓練、心理輔導,且與身心障礙員工家人保持密切聯繫,以維持這些員工的工作持續力。故此公司總人數二百六十人,應僱用三人,實際僱用八人。此例子可顯示出其軟體設計的考量,頗具代表性。

實例二:
  某工程顧問公司透過就業服務中心的介紹,有數位身心障礙朋友陸續進入公司服務。由於身心障礙者不易接觸建築土木等行業,因而特別設計一套完整的教育訓練課程以增強其知識。每人均有適當職務,其待遇比照一般同事。硬體設施方面,除改變辦公設備擺設方式,便利身心障礙員工作業外,座椅用滑動及固定式二種,以利身心障礙員工移動,對於該公司的自閉症員工喜好於獨立空間處理業務,亦特別闢出一間獨立辦公室供其使用。該公司的身心障礙員工佔總人數的一半(總人數八人,僱用四位身心障礙員工),並不影響營運,反而業績成長穩定。這是結合無障礙環境規劃及軟體設計的典範。

實例三:
  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機構總人數八三○人,應僱用八人,實際僱用十二人(含聽障、語障各一人,多障二人,肢障三人及智障五人)。該公司身心障礙員工以現場生產單位為主要進用單位,改善工作條件分述如下:(1)郭員為一多殘人士,使其從事合棉成品歸類作業,因其敬業精神、錯誤率由40%降低至15%;(2),劉員為一智能障礙員工,由於玩性強常怠忽職守,後經調整使其從事自動輾膠作業。勉其完成固定數量才能休息,加強其責任感,不再產生作業中斷的情形;(3)鄭員為一肢障人員,手部使力不便,從事汽車座椅彈簧裝配,特製手鉤工具及橡膠棒槌用於輔助生產,初期並派一人幫忙,經三個月後,已能正常運作和生產。為減少員工流動率,此公司尚聘請救國團張老師針對內部人員進行輔導,鼓勵身心障礙員工參與心理諮商。此一實例結合了軟體設計及職務調整的方式,以符合身心障礙員工的需求。

實例四:
  某日報社,機構總人數六二○人,應僱用六人,實際僱用十人以上。此公司並不排斥僱用身心障礙者,在其七層辦公大樓中有四部電梯,直達各樓,一樓台階旁另有殘障專用斜坡,可便利輪椅行進。衛生設備完善,如洗手間馬桶為生式,有防滑地板等設備。另外在昇遷上,亦給予身心障礙員工平等的機會,例如,某員屬重度器障,原聘為發行組督導,因其每週首要定期洗腎,無法適任外勤,後將其調整為內勤辦事員,因適才適所,由辦事員、課長、副主任晉升至協理之職,為尊重身心障礙員工之範例,此實際結合了無障礙環境的規劃及職務調整的設計。

實例五:
  某機材公司,因為其身心障礙員工全為聽障,所以其主管利用下班之餘學習手語。以便與他們溝通,使聽障員工能了解工作的性質,並使他們與一般員工相互合作,照公司之正常作業流程進行。該公司定期舉辦教育訓練,以隨時增進工作之專業知識,主管亦時常巡視身心障礙員工之工作狀況,以了解其工作情形,協助他們解決工作上的困難,該公司對於身心障礙員工之休閒活動也很注意,鼓勵他們參加廠外交誼性活動。此公司機構總人數五十人,應僱用五人,實際僱用十人,此實例著重在軟體的設計,以維持員工的穩定性。此公司對身心障礙員工有高度的認同感及肯定,也使他們的技能得以發揮。

實例六:
  某工業公司機構總人數二十五人,應僱用○人,實際僱用五人。該公司在廠房仍在承租情況下改善周邊環境:廁所加扶手,租用宿舍提供遠地的身心障礙員工,另增購帶輪之升降背靠椅,方便員工在生產線上升降或短距離移動。所有身心障礙員工之生產作業皆配合一般人員在旁以便物品之搬運,其薪資和福利皆與一般員工相同,無差別待遇。目前一位職司組立線成品檢驗,一位職司組立線班長,一位職司業務人員,另二位為作業員。此一實例為無障礙環境規劃之設計。

實例七:
  某省立啟聰學校建立起各項可稱之為典範的軟體設施,例如:為避免噪音對聽障者之助聽器產生干擾,保障聽障者行的安全,於校區附近樹立「本校學生聽不到喇叭聲,請減速慢行」之標語,提醒駕駛人注意。使用燈號指示聽障者作息活動時間。用電腦螢幕顯示器來傳達訊息,提供更多的視覺性線索以補救聽覺障礙。另外,還購置電腦、傳真機,使障礙降至最低。在各項集會或演講等團體性活動時,均有專人為聽障者翻譯。在值班及生活輔導工作時.也安排兩人合作執行任務。

實例八:
  某醫院其總人數四二五人,應僱用五人,實際僱用八人。在工作環境方面,建築物出入皆平順無障礙,如設有電動門及昇降機;廁所、鹽洗室及浴室設有扶手;公共電話降低高度以利身心障礙員工使用;辦公室桌椅的擺設亦以方便身心障礙員工出入為考慮。該醫院也經常安排物理治療及護理課程(物理治療師及護理師皆為身心障礙員工);對於主管級的身心障礙員工提供管理課程;對於有心臟病之員工,則提供文書方面的工作,簡化工作流程,降低工作量。另外聘請專業人員提供專題演講,輔導身心障礙員工適應工作,提升工作能力。此醫院不僅做到無障礙環境的規劃及軟體的設計,也安排身心障礙員工及其家人、朋友一起參與各項聯誼活動。

職務調整與軟體設計

職務調整

  所謂職務調整是指工作場所也許仍在同一環境,但工作性質及內容有所改變。例如一位中途致殘者,受傷之前的工作是一次搬運約10公斤的塑膠作料,但因長期工作受傷而導致兩手肘肌腱發炎,經醫師檢查、職能治療師生理評估及復健諮商師的職業諮商和評估工作情境的結果,認為案主已不適合做原工作職務,但發現在同一工作環境中,有另一工作職務較適合此個案,此工作為摺化妝盒的內部紙墊,在重新設計工作環境後,如調整座椅高度及加一背墊,而使此個案能在不需經常使用手肘肌肉情況之下,以手指動作就可以完成工作。此外,考量個案的情況,在工作量和工作時間上也給予較大的彈性,例如每工作半小時就休息十分鐘。其他,在工作環境的通風度及冷暖調節上,也做適度的調整,以達適當室溫。這是一個典型在同一工作環境不同職務的例子。此一模式的優點是使個案不需花大多的時間去適應新的職務,尤其在人際關係的調適上,可以有連結及得到同事的協助及支持。

  第二種職務調整的方式是同性質的工作,但在不同的工作環境,此種方式的安排是身心障礙者可能因疾病或意外傷害而降低了生產力,為了延續其工作生產力,可安排個案至另一個可接受其目前現存的產能的工作環境,作相同內容的工作,並且依照存有的生產能力,藉著必要的職業訓練,再回到原職場。

軟體設計

  軟體設計是除了無障礙環境的規劃及職務調整的設計外,職務再設計的另外一項重點,使身心障礙朋友能在工作職場中勝任愉快,得到應有的支持及關懷。軟體設計包括如復健諮商師的心理諮商服務、階段性的職業諮商、職場評估及工作流程分析、定期精神科回診、語言治療、手語翻譯服務,甚至專業教育訓練等,在在都是使身心障礙朋友能夠藉著專業人員的協助,使他們的工作能力能夠不因心理、精神及語言的障礙而有所影響。

各障別對職務再設計需求之探討與分析

文/龍希文

  有些身心障礙者的障礙情況非常明顯,但也有些並不明顯。因為外型的特殊,使得社會大眾對他們有很多誤解。比如很多人以為身心障礙者是施捨同情的對象,認為「殘」者必「廢」等等,這些錯誤的觀念常帶給身心障礙者很大的困擾。尤其是對於那些需要工作或工作中的身心障礙者。為確保身心障礙者順利謀職、保持工作與享有與一般員工相同權益,美國雇用機會平等委員會(The U.S. 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將職務再設計定義為「任何工作環境的改變或個別化的考量,而能使身心障礙者享受平等的雇用機會」,再設計的目的則在移除工作上的任何障礙。

  憲法保障所有人民都是平等的。身心障礙者不論其障礙種類與嚴重程度,都是國民的一份子,也當然與一般人一樣是平等的。先進福利國家(如美國)早在二十多年前就制定法令保護身心障礙者,在就學、就業、就醫或就養不能受到歧視(discrimination)。美國在1990年的「身心障礙者公法」(American with Disabillty Act,簡稱ADA)中更具體規定雇主應提供「合格的」身心障礙求職者與現職員工「職務再設計」的服務。而我國在民國86年4月26日所修訂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29條和34條明文規定,勞政單位應提供就業上的輔具協助。而我國在進行就業輔具服務時,應擴大為職務再設計,才能對各障別的員工提供適時適切的服務。

  執行職務再設計過程不外乎下列四種:

觀察:職務再設計一定是「人」與「職務」發生關係而產生,所以可在操作時,觀查其不便之處,或可改進的情況,並瞭解一般員工和身心障礙員工在從事此項業務時的差異。
解決:職務再設計一定是有再設計的概念存在,可能經過某一種解決方式,讓身心障礙員工更適任其工作,而在解決方式依序可分為調整、購買、改裝和研發四種階段,簡單但需考量及時與經濟。
操作:應陪同操作,並觀查其是否合用,需要那一些指導或資源配合,可讓身心障礙員工在設計過後,能順利達到當初設計的預想點。周圍環境或員工配合是很重要的。
追蹤:對於使用一段時間後,應加以連絡或再觀察,因為有可能身心障礙員工員工經過一段時間後,已不再需要原來的職務再設計,可能更工作職場已熟悉,或因生理情況改變,二者皆有可能讓原來的設計不合用。再進一步可能需用更簡單或更困難的設計,才能夠提高或維持其現有的產能。
  在職務再設計四個步驟中,在第二個解決的部分可分為四個不同的模式,其中以方便、快速、簡單為原則,並無其先後順序,但是在進行時,皆需緊接的周圍適應或專人指導才能發揮其功效。四個模式說明如下:

工作調整:職務調整以提升工作能力。
購買現品:個案所需輔具是否可購買現有產品解決。
產品改裝:個案所需輔具是否可購買現有產品改裝。
開發設計:需量身製作其職場或身心障礙專用的器具或工作流程。
  無論是否為身心障礙者,一般人在從事工作時,皆會利用自己的能力和專長,進行上述四項的調整,使自己的工作時更為順暢。然而身心障礙者往往會在外界有色的眼光下,或在自我的其他能力忽視下,直接由「輔具利用」來進行改變,僅發揮職務再設計中的一項,實為可惜。所以在各障別就業時,應考慮其能力和專長,安排合適的工作或職務,可達事半功倍之效。

民國90年全國身心障礙者參加勞工保險人數
全國人口數22,276,672,身心障礙人口總數711,064
視障者 聽障者 平衡者 語障者 肢障者 智障者 多障者 重器障 顏障者 植物人 失智者 自閉者 慢性精神病 其他障者
38,747 76,592 524 9,467 306,169 71,012 71,569 60,974 2,448 4,582 10,188 2,062 54,350 2,380

資料來源:內政部社會司

  依內政部社會司資料顯示,身心障礙者因其生理或心理上的問題共可分為:視障者、聽障者、平衡者、語障者、肢障者、智障者、多障者、重器障、顏障者、植物人、失智者、自閉者、慢性精神及其他障者共14大類,而扣除工作能力較低的「植物人」之外,其他13類者皆可進入就業市場從事工作。然而,職務再設計需要有相對障別和職務配對下才會產生需求,故各個障別與各種職務之間的解決方也有不同的應用情形。

  本文暫以其中常見的障礙類別加以分析說明,可分為感官、動作,和學習障礙。身心障礙者的特質雖然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二方面,但是依工作時所需的功能,可將目前障別其分為三個部分:感官障礙有視覺障礙和聽語障礙;動作障礙有肢體障礙、重器和顏傷障礙;學習障礙有心智障礙和慢性精神病。

一、感官障礙類

  視障者、聽障和語障多數屬於此類。

視障者
需求評估:就業過程中面臨到與外界用視力溝通的障礙,而視障者又可依其程度分?輕中重度,可能有視力、眼球動作、視覺動作及視知覺問題。而造成弱視、夜盲、色盲或全盲等問題。
需求探討:在職務調整與環境調整之後,可能還有下列幾點需求:
因工作需要出門在外時,往住利用大?交通工具,若視力較弱的情況下,可使用單眼望遠鏡查看交通工具的類別或車號。
因工作需要出門在外時,全盲者應施以定向行動訓練,若能搭配導盲犬或視力協助員更能增加導引效果。
在辨視能力允許情況下,若工作上常需閱讀文件時,可利用擴視機來輔助;
在辨視能力允許情況下,若常常需操作電腦時,可利用使用螢幕放大軟體(例如Windows的放大鏡),或較大的螢幕來輔助。
全盲者若需要操作電腦時,需搭配點字觸摸顯示器和來代替螢幕,需注意若使用DOS環境時,連接網路需固定IP,才不會影響工作環境中其他電腦的網路聯機。
若全盲者從事教學工作時,雖無法手寫黑板,但仍可將所需文字、表格利用電腦輸入,搭配投影機將內容呈現在學員面前,而完成提示的功能。
聽障、語障者
需求評估:就業過程中面臨到與外界用聽力和言語溝通的障礙,而聽障者又可依其程度分為輕中重度,可能有面對面溝通困難,不易由聲音來提示或警告,部分可能因教育障礙,在數學運算方面較弱,或語言句型結構簡單、顛倒等問題發生。
需求探討:在職務調整與環境調整之後,可能還有下列幾點需求:
因工作需要計時,如調理食物,因一般計時裝置較多以聲音來表示計時結束,但聽力較弱者可利用一些具有閃光的計時器,用視力來判斷時間。
工作環境中在如廁時,可置放一個敲門閃光器於廁所門內,讓一般員工在確認廁所內有無人的敲門動作時,若聽障者在內時,可用視覺查知閃光而回應;反之,門外亦需裝置。
在工作環境中難免需用到簡單言語,在某些用手勢太少,用筆談又太慢的情況下,可用溝通板的操作和發音來替代簡單的言語溝通。
在工作需有互相呼叫的情況下,無更好的方式時,可能需配用一個無線振動器時,需要請呼叫者和被呼叫者之間默契培養,若彼此之間無共同的默契,這個設計可能反而會干擾原來的合作模式,進而降低產能。所以聽障員工本身和周圍員工的相互學習是很重要的。
在工作時可能需要人力資源的提供,例如在店內進行在職訓練,或會議上提供聽障手語翻譯。
二、動作障礙類

  腦性痲痺、平衡障礙、肢障多屬此類。

腦性痲痺、平衡障礙
需求評估:就業過程中面臨到身體肌肉不自主,雖然有些患者智力與常人相同,但在說話時表情上的表達,和說話速度較有困難;手不協調,寫字速度可能較慢;和行走不穩定,可能會有跌倒的問題。但是若工作上能減輕其功能障礙時,可以與常人一樣能在兢爭性職場工作。
需求探討:在職務調整與環境調整之後,可能還有下列幾點需求:
工作時若要接聽電話,無法順利接聽電話上肢障者可藉由耳機式對講器來替代。
說話表達上較有困難,請公司同仁耐心與其溝通。
若有需要記下會議內容工作,可能無法即時寫出報告,可藉由錄音機將其內容錄下,待事後整理報告。
若有電腦操作工作,因其手不協調,會有操作上的困難,速度上可能較慢,需給多一點時間學習。
如需在工作環境中走動時,應有一雙可以使其行走穩定的工作鞋,使其於行走時,免於跌倒的危險;
上下樓梯時,應有扶手使其能夠扶持,而於較滑的地方,如廁所光滑磁磚地面,應加貼防滑條。
肢障者
需求評估:就業過程中面臨到活動不便,肢體障礙分成上肢、下肢、軀幹,分輕、中、重度三等級,與四肢極重度,是所有障別中人數最多者。但除了身體四肢上的不便外,肢障者跟一般人是沒有兩樣,只要避免其障別所導致的較不良活動以外,其能力與常人一般。上肢障者常面臨到手功能操作問題,中度以上的下肢障者常面臨到的問題,大多在無障礙環境上的調整。
需求探討:在職務調整與環境調整之後,除了與腦性痲痺與平衡障礙可能有的相同需求外,還有下列幾點需求可供參考:
若下肢障者於工作場所如廁時,因其蹲下的動作較難執行,最好是以坐式馬桶替代蹲式,並於二側加上扶手。
若輪椅族於工作場所如廁時,廁所入口處和隔間門的寬度最好能讓輪椅進入,使其能於輪椅座位和馬桶方便轉位。
若下肢障者於工作場所有階梯時,最好以斜坡來替代,斜坡的斜率最好能達到1:12,也就是若高度為1公分時,其水平長度為12公分;斜坡上最好不要用導盲磚,會造成輪椅族於行經時顛簸。
若輪椅族的辦公室桌子最好能無抽屜,或輪椅本身無扶手,才能將下肢推入桌下;廁所之洗手台下亦需能將輪椅推入。
三、學習障礙者

  智障、失智、自閉、慢性精神病等障礙多屬此類。

需求評估:就業過程中面臨到學習力與經驗累積較常人慢,較難從事複雜度較高的工作,較適合簡單、重複性高的工作。若能對於簡單步驟的工作做一調整,如工作順序,或工作分類,會比一般員工更適合該工作。
需求探討:職務再設計於學習力障礙者需求上,在職務調整與環境調整之後,可能還有下列幾點需求可供參考:
其常常不知何者為工作完成的程度,若能有一個比對的樣品參考,讓其能將工作結果與之比對,方便判斷其是否完成。
其常常會因獨自工作而無時間觀念,若能在配對或小組性的工作,使其彼此能因比較或有趣而提高工作效率;或者有一提示器具,提示燈或鬧鐘可使其了解時間。
若其因經驗判斷或認知較弱時,無法判斷複雜電子面板的器具時,可改變為較簡單的機械性的面板操作;但反之亦可藉由簡單的電子介面來幫助操作。
  職務再設計基本上是在幫助身心障礙者排除他們求職過程與就業中所遭遇到的困難,讓他們能進而享有與一般勞工相同的權益。「美國雇用機會平等委員會」將職務再設計分為以下三類:1. 在求職過程中,任何改變或調整以使身心障礙申請者取得被考慮雇用的機會。2.在就業當中,任何工作環境、方法或狀況的改變或調整以使身心障礙員工得以順利完成其主要職務工作。3.任何改變或調整以使身心障礙員工享有與一般員工相同的權益(如訓練、福利與升遷)。

  大多數國內雇主對身心障礙勞工的態度與觀念不夠健全,往往寧願受罰也不願接納身心障礙者。其實雇主可以從安排合適的工作開始,先檢視員工的能力,再瞭解其障礙的限制,然後安排合適的工作。對於需要進一步學習技能者,可提供他們職前或在職職業技能訓練。無法全時工作或按照一般時段上班者,可考慮安排部分時間工作,改變其上班或下班時間,或彈性調整休息時間。

民國90年全國身心障礙者參加勞工保險人數
總計 極重度殘障 重度殘障 中度殘障 輕度殘障
167,192 18,784 22,529 61,016 64,863

 資料來源:勞委會勞保局

  政府在身心障礙者的事務中,也依其需要可分為衛政、勞政、社政和育政四類,而其中勞政單位可使身心障礙者發揮其應有的產能,替社會創造財富。但是,若身心障礙者因生理或心理上的障礙,影響某些生理或心理的功能,若其所從事的工作也需要這個功能時,可能會發生不適任的情形,這時就可藉由職務再設計來補足其間的差距,使其能夠從事原本不適任的工作。

  依勞委會勞保局資料顯示,民國90年身心障礙者投保人數共有167,192人,而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且在就業年齡內的國人數目大於此數目,若我們將職務再設計發揮其功能,不僅對正在就業的身心障礙者能夠使其得到服務,對於失業中的身心障礙者也可在職務再設計的幫助下,增加其就業的能力,使其能夠尋得能夠勝任的工作。

(本文作者現為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職務再設計督導,並就讀於國立陽明大學醫學工程研究所)

產品設計藉輔具需求創造消費市場

 文/龍希文


摘要

  要如何能設計出一些貼心的產品,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產品設計師。如果能在設計時,除了對一般人進行研究,更進一步將使用者界定在身心障礙者時,在設計時所設計出的產品,會因使用者的清楚定義,其考慮層面會更加完整,而設計出更加合適方便的產品。適當的利用輔具可協助我們在就醫(醫療復健)、就學(教育學習)、就業(促進就業)、就養(生活照顧)及其他(無障礙環境)等,可以藉著這個方式,除了解決身心障礙者的問題之外,也讓我們的生活品質提高。產品設計不再只是產品本身的設計,包括了操作方式的考量,和使用者的行為,其行為可由身心障礙者所展現出來的問題來突顯。若將這一個觀點加入,可以讓設計出來的產品更簡易操作。

前言

  因老化而產生的人口結構上的變化,形成了對設計及工商業界新的機會及需求。以往,設計多半針對研究產品本身週期的變化,很少有人去關心產品和使用者年齡改變時相互關係的變化。當人變老時,其體型、動作和其他的生理機能也隨之老化或退化(顏慶全,2000)。基於使用者上的需求,Ron Mau在1993年提出通用設計(Universal Design)的概念,其為一種用品及環境上設計上通用的方式,任何一種用品,設備或空間環境的設計儘量以符合任何人皆可使用為原則。且不論小孩、大人、老人,或任何殘障者皆能獲益(黃惠聲,2000)。

  產品設計的其中一個含意,便是讓產品藉由設計的過程,讓人使用方便。而輔具便是一般人在某種障礙下,提升其原有的功能。並增進生活的品質(Yamauchi et al.,1996)。例如眼鏡是我們最常見的輔具,它可使我們的眼睛維持在正常視覺能力。所以輔具並不是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的人,才能夠使用。

  輔具種類包括甚多,目前正在持續地研發並快速增加中。而輔具的功能、使用方式、適用時機亦漸漸地普遍被接受。隨著科技的日益進步,以往複雜的工業產品使用方式及功能,目前可改變為簡易操作。例如相機產業,因考慮使用者的需求而研發出傻瓜相機,在使用時上相當方便,不需要調鏡頭光圈,只要一按快門就可拍照了。不僅讓我們對相機不再陌生,也讓其成為我們生活中的一部分。

  如何能讓大家皆能方便地使用產品,在設計前必需了解人們的需求,而且是清楚地了解。需求有四種方式可以歸類:

規範性需求(normative need),由專家或專業人士來判定;
感覺性需求(felt need),由使用者本身被動所呈現的觀點;
表達性需求(expressive need),由使用者本身主動所呈現的觀點;
比較性需求(comparative need),針對特定區域或人口特徵加以比較(Bradshaw,1972)。
  而設計師可以藉由身心障礙的比較性需求當作憑藉,將正常人的基本需求明確地呈現出來。

  輔具能維持或提高我們的能力。適當的利用輔具可協助我們在就醫、就學、就業、就養及其他等(內政部社會司,1995),使日常生活活動、休閒活動、工作等能力發揮到最大的程度。

方法

  要如何能設計出一些貼心的設計,這個問題一直困擾著產品設計師。如果能在設計時,除了對一般人進行研究,更進一步將使用者界定在身心障礙者時,在設計時所設計出的產品,會因使用者的清楚定義,其考慮層面會更加完整,而設計出更加合適方便的產品。設計師可以藉由幫助身心障礙者設計,產生方便而人性化的設計。

  對於產品在設計階段時,考慮的層面若能包括下列四點,所設計出的產品,應能夠成熟完善,讓人方便使用。其內容如下:

障別評估:感官、動作,和學習的障礙。
產品研發:材料,機械,電機資訊,設計特性。
環境使用:就醫,就學,就業,就養。
資源結合:社福團體,政府機構,民間廠商。
  在障別評估方面,可分為感官、動作,和學習障礙。身心障礙者的特質雖然包括了生理和心理二方面,但是在器具的操作時,人機介面可將目前障別其分為三個部分:感官障礙有視覺障礙和聽語障礙(聽覺機能障礙 + 平衡機能障礙 + 聲音語言機能障礙);動作障礙有肢體障礙和重器顏傷障礙(重要器官 + 顏面損傷障礙);學習障礙有心智障礙(智能障礙 + 自閉症 + 多重障礙)和植物人及癡呆症和慢性精神病(傳立葉等,2000)。

  在產品研發方面,可分為:材料、機械、電子、操作、外形等特性。材料特性可分為:金屬、陶瓷、磁性、光電及電子材料、防蝕工程與表面處理、高溫超導體材料、金屬陶瓷複合材料等七種;機械特性有:機械固力,機械設計,機械製造,機械熱流,和機械控制等五種;電機資訊特性有:電機,資訊,光電,電訊等五種;設計特性分為:環境設計、視覺設計、產品設計、人因設計等四種。

  環境使用,可分為:就醫、就學、就業、就養。就醫為醫療復健,就學為教育學習,就業為促進就業,就養為生活照顧。

  資源結合,可分為:社福團體、政府機構、民間廠商。社福團體為:早期療育、生活訓練、職業訓練、職業輔導等團體;政府機構為中央和地方,中央有:行政院勞委會、國科會、勞委會,地方有:各縣市政府的勞工局和社會局。民間廠商為各輔具的製作和操作公司機構。

結果

  經由適當的考量過程,對於特定障別的人士所設計的輔具,其在草圖階段。分別有手部功能缺失的牙膏擠壓器,和改良毛巾;視障者所用的餵奶器。

  擠牙膏的纖細動作是將蓋子旋開後,擠出適量牙膏塗於牙刷的刷毛上,再將蓋子旋緊。藉由洗手檯旁的洗手乳設備的改良,將牙刷塞入裝置下方的出入處,藉由往前的一個動作,裝置會使定量的牙膏塗於刷毛上,完成刷牙前準備動作。

  一般的沐浴巾,對於手部功能缺失的人來說,因為無法抓取,是無法適當地使用。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發展出毛巾兩端打圈套,便可在沐浴時,藉圈套在手上,進行全身上下各部位的清洗。

  用奶瓶沖泡牛奶時,其水量的多少在調配時是很重要的,但是視障者對於水量的多少是較難處理,若有一個附有記憶金屬的裝置吸附於奶瓶上,藉由記憶金屬對於冷熱的形體變化,視障者若需要知道水量的高低時,藉由觸摸裝置上的凹凸指示,便能知道水量的多少。

討論

  一般人對於其自我的需求,通常不易表達。但是身心障礙者而言,他們是與一般人生活在一起,但是因為某些缺失,而不能與一般人一樣的方便。他們能夠很清楚地表達出需要,而這些清楚的需要,正是能夠讓我們生活更簡單便利。

  安全門的設計,是將一些複雜的開門程序,簡化為只要往一個單一方向施力即可,回歸到人類最原始的動作。而擠牙膏器的設計便是藉由失去手部功能,但是需要擠牙膏這複雜精細的動作。這個動作若能改為單一方向施力,且每次所擠出的劑量皆能固定,那會使障礙者方便使用,單一方向的施力,是簡單易學的。而這樣的設計若能推展開來,也能使每天必需做此動作的一般人容易操作使用。

  手部功能缺失時,在生活上還是需要洗澡或清洗時。藉由毛巾握持方式的的改善,由抓取轉為套環,能讓力量的握持上更靈活,因毛巾二端的拉扯讓清洗的區域在背部時的也可以施力,達到清洗的目的。而老人和小孩洗澡或清洗時,往往因手部握持能力較弱,使清洗時力量只有左右方向而無向下方向。藉由設計手部功能缺失的障礙者清潔工具,能夠使日常生活中的工作更簡便,使需要的人也能應用這設計。

  除了用眼睛看之外,我們如何才能觀察到容器內的確切水量,在盲人哺育輔具設計過程中,藉由觸摸一個外部的凹凸指示,來了解目前水量的高低。除了視覺之外,可以應用到觸覺的方式,是否還有其他的感官可以運用。在光線不明的場所,又需要得知量的多少時,可以用這一串的凹凸指示,來得知確切的數字。

  這三個例子的設計過程,目的皆是讓生活簡單方便,但是這個想法卻是由設計輔具的思路所展開的。若能在設計時,將某些功能的使用方式,考慮到身心障礙者時,發掘出人本的真正功能上需要,其所設計出的產品會讓人更貼心,在選擇產品時,因這些產品的方便,當然也會創造出新的消費市場。

  是否可以藉著這的方式,除了解決身心障礙者的問題之外,也讓我們的生活品質提高。因為我們可以藉由產品的設計,創造出一個無障礙環境,在任何事都能不受障礙限制,而隨心所欲的狀況下,相對地提升生活的品質。產品設計不再只是產品本身的設計,包括了操作方式的考量,和使用者的行為,其行為可由身心障礙者所展現出來的問題來突顯。若將這一個觀點加入,可以讓設計出來的產品更簡易操作。

  國內目前對於身心障礙者的輔具發展,因社會福利的發展,配合法規的設定,已漸漸普及。在民國86年修定的「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中,政府的衛生、教育、勞工機關皆需輔具研發,可見得其重要性日益增加。

  目前計有國家衛生研究院中的醫學工程研究組,積極進行復健工程之研究,設計醫療輔具,以解決身心障礙者在醫療上的問題;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在台灣北區、中區、南區、和東區,成立了四個身心障礙者科技輔具中心,進行對輔具的研發,將科技落實應用在輔具上,提升輔具的功能;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有身心障礙者就業輔助器具補助辦法,對就業輔具加以推廣。這些機構對於輔具的研發和推展上,著實發揮了功效。

結論

  經濟學的供需法則,起初是由市場需要某些事物,才有供給事物的一方出現,但是如今這的法則已漸漸模糊,目前部分的消費方式是由供給方面刺激消費者,進而產生購買行為。

  目前消費者往往並不一定了解自己需求什麼,產品設計師也對於此市場的需求界定模糊,希望能藉由身心障礙者與正常人清楚比較,了解需求,得到這些訊息後,所設計出的產品,才能讓消費者願意購買,進而開發新的消費市場。

  幫助身心障礙者生活方便,也是幫助設計師思考人們的需求是什麼,若能有這樣的一個過程,我們所使用的產品,會讓我們的生活成為一個無障礙,且方便的生活環境。

參考文獻(略)

(本文作者現為台北市政府勞工局職務再設計督導,並就讀於國立陽明大學醫學工程研究所)

結論

  身心障礙者需要職務再設計的原因,大多是因某一感官或身體的機能全部喪失(如全盲、全聾),或能力較弱(弱視、重聽及智障),因此,職務再設計的理念是取代身心障礙者全部喪失的機能,或強化輕度身心障礙者的身心機能為主要考量。例如在功能取代方面,聽障者可用視覺取代聽覺,如使用手語交談,用傳真機取代電話溝通方式;視障者可用觸覺取代視覺,如使用點字書或點字打字機,甚至盲用電腦觸讀器;脊髓損傷者可駕駛改裝的汽車。而針對智障、多障及肢障,必須簡化複雜的作業流程,具體的作法如利用顏色、形狀幫助智障者辨識物料或產品;如在收銀機的按鍵塗顏色、設定密碼、簡化打出發票找錢的作業過程;再者,可採用附圖說明並簡化作業指示來幫助他們使用常用的電視遙控器和影印機等用品;在工作台上加裝機架、固定物或加裝單手即可操作的特殊工作器械,也能夠方便許多單手不便或手眼不協調的員工作業;若能去除整個工作中特別困難的項目,簡化智障員工的工作步驟,更能發揮智障員工的功能。

  由此可知職務再設計必須配合身心障礙者的身心功能與工作場所的特性,而改變或調整工作場所、工作設備或是生產過程的限制條件。職務再設計的目標是既提高生產力,又能調整個人在體力及精神上的壓力,並符合使用者的特性與主觀的舒適與偏好。且考慮成本效益優先進行簡單面廣泛性的改善,使能用最少的成本達成最大的效益。

  職務再設計的成效是需要經由專業人員的評估的,它必須從安全性、績效生產力、成本效益、員工的耐受程度及個別需求等各個項度來考量,而專業人員的組成也是一個團隊形式,如復健諮商師、職能評估師、職能治療師及工業工程技術師。

  雖然職務再設計已經由政府推廣至今,仍需要各企業的雇主來響應及配合,就雇主方面來說,僱用身心障礙員工是好處多多的,除了解決公司的人力問題,還可提高生產利潤及建立優良形象,身心障礙朋友也能夠被納入杜會人力資源的一部分充分就業,聰明的雇主,何不多多運用呢?

參考資料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83、84年度雇主為殘障員工進行職務再設計成功實例專輯,民國84年10月。
李政隆編譯,適應殘障者之環境規劃,民國75年11月。
基隆市政府編印,基隆市推動無障礙生活環境手冊,民國85年6月。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立法院,民國86年4月。
紀佳芬,輔具與職務再設計,民國86年3月。
內政部社會同編印,無障礙公園之規劃,民國7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