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3日,一群由身心障礙者、家屬及關心無障礙交通議題的朋友們,集結在台鐵台北車站,爾後並冒著風雨遊行至交通部,表達長久以來在台灣生活、外出移動時,被交通部及台鐵等相關單位漠視的抗議。這群朋友頭上綁著『我要出門』、『我要搭車』的布條,穿著黑服,嘴上罩著口罩,遮著半張臉,象徵代表受害的群體。
由萬障權益行動聯盟所發起的「建國一百 交通無礙」1113大遊行,遊行前四天,聯盟已專人送訴求給台鐡和交通部人員,希望於1113當天與台鐵站長、交通部長對話,將身障者多年來在台灣生活、外出不便的心聲讓重要官員了解,然而,即便遊行的民眾坐輪椅、拄枴杖一步步地在風雨中行走,這些交通單位的重要官員,仍漠視遊行隊伍、漠視表達心聲的人民、或對服務使用者不聞不問。
這群朋友所訴求的,不過是身在台灣的一位公民所需要的基本權利--「可以出門、可以搭車的自由」。
任何一位公民,從出生起就有行動的需求,從就學、就醫、就業到人際活動、休閒旅遊,任何的移動都需要交通工具的協助,而提供社會基礎建設來滿足國民移動的需求,本來就是政府的責任,但現在責任卻都轉嫁到每一個家庭,人民的外出行動成本由家庭負擔!
本期電子報邀請了家有身障者的朋友,用文字說明長期以來在台灣生活所承擔的壓力,以及無法和一般公民同享「被尊重」的心聲,也邀請了1113遊行的籌劃人員,從個人的生命經驗來談發起遊行的原因,及遊行當天的記事,台灣身障者的處境,如同作者淑菁所說的:
在這個友善缺乏的大環境中生存的我們,真的很不容易,也很辛苦,時時要與人爭取一份尊重,時時要反應不友善的現況,有時累了,卻也無法休息,因為只要多休息一天,事情就晚一天改變。
無障礙的交通設施,需要者不止是輪椅族,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終其一生都會有使用到無障礙設施的時段,當我們在擁擠的售票窗口、車廂、公園看到被人群、欄杆阻擋而無法移動的娃娃車、輪椅族、老人家時,是否也問一下自己,無障礙環境的軟硬體再不改善,有朝一日我們受傷了、年紀大了,是不是也同樣要困在這個忽視人權的社會牢籠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