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保護法修正草案於民國95年9月27日通過,於96年修正並更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從名稱的改變上可以看到這次的修法方向:從保護身心障礙者基本的生活進化到保障身心障礙者各方面的權益,提供更多元的保障,同時也更具有積極正面意義。這代表我們的身心障礙福利已經脫離單純的保護與照顧,往支持身心障礙者自我發展的方向前進。
新舊法比較與認識(國語日報特殊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