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有偉
自2000年3月6日妻不幸中風後,在我倆無子女情形下,我就變成了她的特別看護。我們在1966年結婚,婚後三十多年來,妻每天都充滿了活力,這是她第一次臥病在床。目前她才56歲,卻變成了行動不便的殘障,我現已65歲,好在身體健康而且已從公職退休,可以專心一致地照顧她,這也是我無怨無悔、永遠願意的。記得我們新婚不久,海誓山盟,遊山玩水,吃喝玩樂;如今,我已體會出愛情不只是如夢如幻的相戀,不只是飲食男女的享樂,是:相依為伴、相依扶助至相依為命。現在妻有病在身,我決定用愛她不變的心,盡力照顧她,使她早日康復。
最艱苦的照顧時期,是陪她在醫院急診處等待轉往病房的五天,她打著點滴、不思飲食、無法起床,大小便均需在床上使用便盆,我幾乎難以離開一步,自己上廁所或急忙買個便當都是提心吊膽,夜間睡在她床邊的地上。那種焦急和痛苦,是靠著相信她可以好起來的信心來減輕。
她轉住病房後,已可起床坐輪椅,住院約二個月後,如今已回家休養,仍繼續到醫院定期門診治療中。她現已可以勉強走幾步,然右手仍無法活動,穿脫衣服、洗澡需我幫助,三餐、洗衣、打掃由我包辦,每日尚需按時服藥及做復健活動。我雖然覺得累,但不覺得苦,因為我不能沒有她,而且認為這可能是人生旅途上,最後一段和她相聚相愛的緣份,應該好好把握和珍惜,我要和她相依為命。
(本文轉載自2001年6月「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會訊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