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殘障朋友的內心
文/吳真儀
在台灣住了二十多年,我所看到殘障朋友的一些情形和在日本看到的大不相同。
在台灣的街頭,要找到一個殘障朋友可以說是難上加難,但是在日本,只要你出門,幾乎都可以看到殘障朋友團體一起出來活動,或是個人出來活動。
殘障人也有感情世界
有時,非常恰巧的,在路上看到坐輪椅的朋友出門買東西,仔細一看,輪椅的後方寫著什麼什麼醫院或是什麼什麼老人院,這時的我不禁很努力的思考,難道台灣沒有殘障的年輕朋友嗎?如果有,他們都在哪兒?在家裡?在學校?他們對自己人生的想法又是什麼?對自己有什麼期許?他們想要一輩子都在家裡嗎?
在日本有很多幫助殘障朋友的介助人(由日本政府補助成立的),台灣還沒有介助人的系統,據我所知,如果家境好的,通常會請外籍勞工來照顧家裡的殘障小孩,或者是家長自己來照顧殘障小孩,有的家長會因為家裡有殘障兒而感到不好意思,其實,親愛的家長,你可以因為家裡有殘障兒而感到驕傲的,為什麼呢?我們不難發現,在這社會上,如果大家都一樣,就是平平凡凡,因為你的特別,你在眾人之中才會特別出色,才會引起人的注意,而有時因為特色,才有某些商機。
其實台灣的無障礙空間也已經一步一步的進步中,據我的發現,台灣的捷運系統是完全無障礙空間喔,但是大家有沒有去想過,雖然捷運系統是無障礙空間,但是台灣的街道、馬路處處都是障礙,所以殘障朋友要出門還是困難重重的,我們是不是要多花一些心思在殘障朋友身上?
結束了一年在日本的研修,我發現一件相當有趣的事情,可能我是以在台灣所接受的教育及觀念去看待這樣一件事。我有一個朋友,是一位男的殘障朋友,他娶了一個比他年輕十歲、正常又非常漂亮的太太,我心想這若是在台灣,一定又會上社會頭條新聞;還有另一個朋友,他本身是泰國人,是盲胞,但是他娶了一個日本太太,也是個高漂亮又正常。我將這兩件事告訴一個台灣朋友,這位台灣朋友約四十出頭,在社會上打滾多年,他回答我說,他們之間一定有利益交換,不可能這麼單純,再怎麼笨的人也想要娶或是嫁給一個正常的人,這個世界不是這樣的,真儀你別傻了。但是說實在,他們的結合並不像我這位台灣朋友所說的那麼現實。在台灣,如果有殘障朋友娶或嫁給正常人,就會成為社會大新聞,但是其實回頭想想,哪有什麼特別的,殘障朋友也是人,他們也需要旁人的鼓勵及祝福。
前一陣子,在社會新聞上看到一對智能障礙的兄弟,性侵害自己的母親長達四年,這一件事使我有一些想法。記得去年在DPI殘障人世界大會時,大家曾經把類似的問題拿出來討論,其實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即使是殘障的人。但是大家是不是忽略了殘障朋友感情方面的問題,是不是認為他們不正常,所以他們不能有感情世界,說得更明白一點,是不是在性方面限制了他們。
在DPI殘障人世界大會時,大家把問題拿出來討論,有個殘障朋友說,我也是人,我也希望有女朋友,也希望和大家過一樣的生活。也許因為我們是東方人,所以這方面的觀念及想法一向就比較保守,其實殘障朋友感情方面的問題如果沒有處理好,將是社會一個危機,也是一個很大的社會問題。相信那則新聞只是被大家發現了,而社會一定還存在很多類似沒發現的問題,政府必須要正視,社會大眾也不要一味的去批評這位母親。
由此我又想起,現代人因為子女數目少,通常對子女都太過關心,尤其如果子女身體上有殘缺。通常會有三種父母,一種是一生都很努力的陪伴著小孩成長,天天辛苦的揹小孩到學校去上課,為小孩爭取權利,不放棄任何可以讓小孩成功的機會。另一種父母是過度保護,認為自己小孩因為身體的殘障,什麼都不會。最後一種是因為小孩身體有殘缺而害怕別人異樣的眼光,於是小孩都關在家裡,不出門。
請一起創造無障礙空間
其實,如果問我,上天是公平的嗎?我無法很肯定的回答上天是公平的,但是我也無法說上天是不公平的。
舉個例子來說,如果今天有十個耳朵聽不到的人在一起,他們用手語在溝通,他們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而當我進入他們的世界,雖然我耳朵聽得到,嘴巴會說話,但是在他們的團體中,其實我才是殘障的人,因為我無法以手語和他們溝通,而此時我的嘴巴和耳朵也失去了功用,不是嗎?
今天一個腳無法走路的人,他可以依靠輪椅出門,而為什麼他們會被歸類成殘障,因為我們的社會環境有障礙,所以他們是殘障,試著去想想,如果我們把整個社會的環境都改成無障礙空間,那麼坐輪椅的人也可以方便的出門,那他們是不是就不再是殘障了。不可否認的,也許他們在先天上,也就是上天給予他們的條件比別人差,所以也許別人花十分鐘可以做到的事,他們必須要花二十分鐘,但是那是無法改變的事實,對於無法改變的事實,我們要去接受,對於可以改變的環境及一些社會的偏差觀念,則要努力想辦法去改進。
在日本,有一次我在高田馬場的車站附近看到一個盲人,那時我坐著輪椅,其實他不需要我的幫忙,他靠著自己的方向感及枴杖也可以過馬路,但是我剛好來到他的旁邊,所以我伸出左手牽著他的右手,而我的右手操縱著我的電動輪椅,那時,我內心的喜悅是無法形容的。我倆完全不相識,因為我們身體上都有某部分的殘缺,所以我們有著共識,及相連的心,過馬路以後,我們的手分開了,我們再也沒有相遇過,也許哪天再次相遇時,我也不認得他了,但是,在人生的過程中,我們曾經互相幫忙過,我幫忙他過馬路,他使我覺得人生有活力,讓我曾經有過一段快樂的時光。
(本文選自《勁妹起步跑》一書。感謝聯經出版慨允轉載。)